雇工的六大坏习惯
1、听闻“不记帐”?
《子代民营企业法人直管管理暂行规定》有明文规定出:雇工也得创建账单,因此和公司创建的账单那样。如果实在达不到直管标准的雇工,也得经过地税国家机关核准,创建国际收支凭据黏贴簿、提货Pois注册物主。
因此雇工要不要记帐缴税这个难题,一定要!要要!的确要!不然不良后果很严重!
2、听闻“不缴税”?
《地税总局关于小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减免营业税有关难题的公告》里有指出,如果是较大型税款,不管是雇工却是公司都能享用月总收入不少于3多万元、会计本年度总收入不少于9多万元方可补发营业税。这点,如果你是符合规定的较大型税款都适用于。
更何况,除了营业税之外,公司圆周角民营企业个人所得税,雇工圆周角个人所得税,性质都是那样的。因此,课税是的确的!不会因为你是子代就放走你。
3、听闻“不检查和”?
《子代民营企业法人法规》第十五条表示:“子代民营企业法人应于每月1月1日至6月30日,向注册登记国家机关上报年报。”,第九条“子代民营企业法人未在规定期内提出申请办理手续本年度验照的,由注册登记国家机关勒令时限撤废;欠费未撤废的,注销注册登记。”
因此,雇工你每月6月要财务报表,不财务报表,却是会查你!不仅会被查,因此还会被严打!特别是雇工办理手续注册登记后,未及时处理办理手续地税注册营业执照,也没有办理手续相关的经营许可的。
4、听闻“不审核”?
雇工和公司都是那样的,如果是主营业务牵涉后置或后置审核的,都要要办理手续审核,因此根据《子代民营企业法人法规》第二十一条“子代民营企业法人注册登记事宜更改,没有办理手续更改注册登记的,由注册登记国家机关勒令撤废,处1500元以下的罚金;违反者的,注销注册登记。”
因此大致上子代和公司那样,审核该走的却是得走业务流程。
当然,工商管理对子代和公司是没有差别对待的,但是在本质上,子代和公司却是存在区别的,不然为啥还分类注册呢。
1、法人资格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不限于经济组织。
因此雇工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只有公司具备法人资格。
2、承担责任
因为雇工是以个人全部财产(如果明确是以家庭财产出资经营的,则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而不是商铺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即承担无限责任。
法人是以民营企业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出资人或股东的个人财产不会被用于清偿民营企业的对外债务。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连带责任的。
3、注册登记取名
雇工注册时,是明确要求不能含有“公司”两字的,公司注册如果没有被其他抢先注册,一般是没有限制的。
4、退路
公司一旦不想再经营,除了注销这条路,还可以挂出来转让。对于注销来说,转让相对时间和费用来说都比较可以接受。但是子代的经营者一般是不能更改的,当不再经营后,只有注销子代这一个选项了。
5、数量限制
公司独资明确限制只能有一家,但是合资的公司数量却没有限制。公司发展好,分店开十家、百家都是没有难题的。但是雇工却是只能是一个注册一家。
6、政策对比
国家倡导创新创业,因此对于公司的政策,每个区都有或多或少的支持。像对于高新区补贴会有,但是有一定的要求,比如是否与专利,专利是否转化成成果,民营企业是否按时课税,再有就是各种认证,比如CMMI认证就可以获得相关补贴。
但是国家也没有照顾到各基础行业雇工的各类扶持、奖励政策。因为国家对子代并没有要求和期望。
因此,在小编看来,注册公司好处远比子代好,因此子代发展壮大后又会转成公司,还不如一开始就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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