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间复兴大背景下,我省林业农村经济迎了重大产业发展发展机遇,许多经营方式者、投资人都摩拳擦掌、摩拳擦掌,想在林业领域成就一番事业,实现心中的农庄梦、林业梦。
投身于林业,设立有关的林业经营方式市场主体至关重要。然而,究竟是该注册林业公司,还是要设立供销社,或是开设配偶农庄,许多经营方式者与投资人一直迟疑。要解决这个问题,第一要明确四种经营方式市场主体的职责,第二要知道二者在注册业务流程上的不同,第三要了解二者在提出申请政府财政补贴各方面各自有怎样的竞争优势:
一配偶农庄
配偶农庄是以林业制造(比如栽种或是养殖业)为主要就业务的经营方式市场主体,后期供应链向农产品加工、研制等方向延展时,有很大的不足之处。现阶段国内许多配偶农庄都向消闲、观光、旅游等服务产业延展,利润有所增长,产业增长势头也很十分迅速。
配偶农庄的概念是2013年首次在中央二号文件中出现。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省已有各类配偶农庄87.7惠康,逐渐成为我省林业制造的主力军;根据林业勒皮伊对全省3000余户配偶农庄制造经营方式情况的监控,配偶农庄的月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多万元左右,劳均可支配收入近8多万元,高于普通贫困户收入。
注册业务流程上,创立配偶农庄要求生前是毛柱,以配偶成员为主要就劳力,土地经营方式规模50-200亩之间,林业的可支配收入占配偶农庄收入的80%以上、具备宅基地经营方式权及有关身份证明等等。创立程序一般是各各村复审辖内内设立配偶农庄的备案材料,呈报县林宏吉职责部门复审;通过之后,由县林宏吉职责部门判定其专业农庄资格证书,并推荐到工商管理学职责部门注册注册登记。
近年来,为加大力度培植产业发展新式林业经营方式市场主体,推动配偶农庄规范科学规范产业发展,各省市出台了关于配偶农庄的备案、判定及扶植政策。现阶段配偶农庄的财政补贴全力支持还逗留在地方财政全力支持上,各省市对配偶农庄的财政补贴制度不一,对从事栽种,养殖业的较大型配偶农庄财政补贴分别为3万到5多万元,在备案财政补贴各方面有一定的下风和局限性。
二林业供销社
供销社是农村资源整合的有效市场主体,职责相对广泛,除了栽种养殖业的制造职责之外,还可以延展加工、流通、服务、研制等业务。截至2018年6月底,全省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民供销社达到210.2惠康,实有入社贫困户超过1亿户,约占全省贫困户总数的48.3%。
创立林业专业供销社,要依照2018年7月1日修改实施的《农民专业供销社法》,一般要求供销社成员80%以上的是农民,5名以上联合提出申请;供销社的注册资金没有硬性规定,但没有注册资金的供销社,财政补贴金额不高而且产业发展有局限性。因此从长远产业发展考虑,注册资金写500到800万最合适,对于以后资金项目的备案有好处,也是供销社实力的体现之一。
由于供销社刚兴起注册时期,全省注册了不少林业有关供销社,但存在大量的空心社,只是注册并没有运营;因此国家近年来加大力度整顿供销社,清理空心社,所以有些地方现在注册还是有些难度的。
供销社是国家加大力度扶植的林业经营方式市场主体,财政补贴政策多,补助资金高且提出申请业务流程简单,只需要项目备案书就可以。其中,优惠类政策包括税收优惠、用水用电优惠等;财政补贴类政策包括土地流转财政补贴、贷款财政补贴、购置农机财政补贴、种粮财政补贴、农资综合财政补贴、林业保险财政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退耕还林财政补贴等;涉农项目扶植政策包括专项扶植、产业化项目扶植和林业综合开发等。
三林业公司
林业公司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最广,可以把林业和商业结合形成一条完整的制造链,利益也是三个项目中最高的,还能实现上市。创立林业公司的注册程序要比供销社和配偶农庄复杂一些,要到当地工商局依法注册,核名、验资等等。
林业企业提出申请资金补助,业务流程相对复杂,需要提供繁琐的备案材料。通常来讲,林业公司成为龙头企业才会获得更多全力支持,但相对前两者,国家补助资金是最高的,许多都是上百万、上千万的项目。也就是说,扶植资金额度大的林业项目,多以公司、企业作为承担市场主体。
近年来,各省市陆续制定出台扶植林业龙头企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龙头企业产业发展给予政策和资金全力支持,加大财政金融等对林业产业化企业的扶植力度,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向龙头企业提供税收和利率优惠,全力支持林业龙头企业产业发展。因此作为林业企业,提出申请成为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分必要。
四总结
当前,我省林业农村产业发展进入乡间复兴新阶段,国家对于“三农”的扶植力度越来越大,农村的产业发展机会也越来越多,想在农村投资,大显身手正当时。在未来的林业产业发展模式中,“公司+农民供销社+配偶农庄”已经风声水起,这既便于享受国家的扶植政策,也可以更好地整合资源,三产融合产业发展。
来源:林业农村网 陕西林宏吉,转发自中国乡间复兴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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