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民营企业经营形式空间范围的不断增加,总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跨省经营形式现象越来越多,跨省甚至贸易结算民营企业买卖渐趋频繁,税务、地税的并行会直接影响民营企业地税规划的实行和地税生产成本。而更改注册民营企业则是民营企业日常运作中经常遇到的业务。
公司注册民营企业出现变化,应当修改公司会章并向公司注册登记国家机关司法机关申请办理更改注册登记。在此过程中,民营企业应积极识别注册民营企业严禁变动的地税信用风险点,建立适合自身的地税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笔者提醒税款,注册民营企业一旦出现变化,需要审视和防控与其相关的地税信用风险,加强更改注册民营企业地税信用风险管理。为方便税款履行纳税义务,规避课税信用风险。
股权投资未妥当而出现的本息支出严禁税前计入
依照《国家地税总局有关民营企业股权投资人股权投资未妥当而出现的本息支出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前计入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有关民营企业由于股权投资人股权投资未妥当而出现的本息支出计入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法实行法规》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凡民营企业股权投资人在明确规定期限内未Caquet其应缴民营企业额的,该民营企业对外银行贷款所出现的本息,相等于股权投资人实缴民营企业额与在明确规定期限内应缴民营企业额的超额应计付的本息,其不归属于民营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民营企业股权投资人负担,严禁在排序民营企业应纳税税金额时计入。
款余额保持不变的前夕作为一个排序期。每一排序期内严禁计入的银行贷款本息按该前夕银行贷款本息出现额除以该前夕民营企业未Caquet的注册民营企业占银行贷款总值的比例排序。其中,民营企业每一排序期严禁计入的银行贷款本息等于该前夕银行贷款本息额除以该前夕未Caquet注册民营企业额除以该前夕银行贷款额。民营企业一个年度内严禁计入的银行贷款本息总值为该年度内每一排序期严禁计入的银行贷款本息额之和。
注册民营企业填补净亏损应若二本年度应纳税税金额。公司承购,是指公司民营企业过剩或净亏损严重,依照经营形式业务的前述情况,司法机关增加注册民营企业金的行为。承购填补净亏损的实质是公司承购后将钱款归还给小股东,小股东再以同样的钱款捐献给公司用以填补净亏损,依照《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法》第六条八款明确规定:民营企业以汇率形式和非汇率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总收入,为总收入总值,其中第八款为接受捐献总收入。
因此,承购填补净亏损的,应若二本年度应纳税税金额,补缴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存在累积净亏损的公司都适合采用以注册民营企业来填补净亏损的办法。对民营企业来说,注册民营企业填补净亏损这种方法用得不好的话,对民营企业或股权投资人可能产生不利的影响,民营企业在决策时需要谨慎考虑。
官钱明文禁止对股权投资人的增量重新分配征收个税
官钱筹资归属于税务管理的范畴,但不同的有鉴于此形式会产生不同的课税信用风险。一是验资后以小股东银行贷款形式将注册资金移出,裂稃银行贷款可视为民营企业对股权投资人的增量重新分配,依照“本息、股利、增量税金”项目征个人个人税金税。即便不裂稃,归属于关联买卖,也可能遭遇审定银行贷款本息课税。二是将注册资金的非汇率部份,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移出,无偿使用遭遇按审定使用费课税信用风险。三是以预付款形式付出,以后索取票据,虚报生产成本费用是偷税,遭遇补税罚款的信用风险。四是用谎报利润的方法,以相关小股东名义提走,谎报利润本身就多交了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五是通过对股权投资主体的反股权投资、捐献、提供抵押担保等形式官钱筹资金,捐献应明文禁止销售交税,对方接受捐献也要交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
在注册民营企业增加时,其未相关小股东和赤字民营企业金融资产部份应证实为股利税金。对于实质性承购,小股东前述上归还了股权投资,依照《国家地税总局有关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地税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的明确规定处理。即股权投资民营企业从被股权投资民营企业撤回或增加股权投资,其取得的金融资产中,相等于初始筹资的部份,应证实为股权投资归还;相等于被股权投资民营企业累计未相关小股东和累计赤字民营企业金融资产按增加注册资本金民营企业比例排序的部份,应证实为股利税金;其余部份证实为股权投资金融资产转让税金。
而注册民营企业增加时,注册民营企业大于注册资本金民营企业的超额视同民营企业民营企业金融资产。注册民营企业是民营企业向税务行政管理国家机关注册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总值。注册民营企业界定了股权投资人对民营企业承担的最大偿债责任。注册资本金民营企业是指股权投资人依照民营企业会章或合约、协定的约定,前述投入民营企业的民营企业,即民营企业收到的各股权投资人依照合约、协定、会章明确规定前述交纳的民营企业金额。投入民营企业是股权投资人作为民营企业前述投入到民营企业的资金金额可能超出合约、协定、会章明确规定金额。
一般情况下,股权投资人的投入民营企业,即构成民营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民营企业,也正好等于其在注册登记国家机关注册登记的注册民营企业。所以注册民营企业是法律上的概念,注册资本金民营企业是财务会计上的概念。如果注册民营企业大于注册资本金民营企业,其超额部份视同民营企业民营企业金融资产。
注册民营企业送股需区别对待
赤字民营企业金融资产、未相关小股东送股视为对股权投资人股利重新分配。赤字民营企业金融资产和未相关小股东来源于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形式活动中所实现的净利润。
所以赤字民营企业金融资产和未相关小股东送股个人民营企业,实质上是把净利润重新分配给小股东,是对小股东股份的重新量化,个人应当缴纳个人个人税金税。
《国家地税总局有关进一步加强高总收入者个人个人税金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第二条的明确规定,对以未相关小股东、赤字民营企业金融资产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民营企业民营企业金融资产送股注册民营企业和股本的,要依照“本息、股利、增量税金”项目,依据现行政策明确规定计征个人个人税金税。
而以下4类民营企业民营企业金融资产送股则需缴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法实行法规》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民营企业的各项金融资产,包括固定金融资产、生物金融资产、无形金融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股权投资金融资产、存货等,以历史生产成本为计税基础。下面4种情形是民营企业各项金融资产在持有前夕增值产生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金融资产,在金融资产处置前,该“民营企业民营企业金融资产”归属于不能动用的所有者权益,税法和财务会计均不证实损益,依照财务会计准则明确规定只能在金融资产处置时结转损益,不能送股民营企业。若民营企业违反明确规定送股民营企业,可以明文禁止民营企业提前将金融资产增值部份进行了处置,需证实损益缴纳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也不增加计税基础,增值部份待金融资产处置即收益真正实现时方能证实损益。
这4中情形包括: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股权投资因被股权投资方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产生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金融资产在金融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超额产生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金融资产;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股权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超额产生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金融资产;金融金融资产重分类时的超额产生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金融资产。
民营企业接收政府小股东划入金融资产按接收价计税
《有关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应纳税税金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地税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明确明确规定:民营企业接收政府划入金融资产的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处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将国有金融资产明确以股权股权投资形式投入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应作为国家民营企业金包括民营企业民营企业金融资产处理。
该项金融资产如为非汇率性金融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民营企业接收小股东划入金融资产的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处理。民营企业接收小股东划入金融资产包括小股东赠予金融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小股东和新非流通股小股东赠予的金融资产、小股东放弃本民营企业的股权,凡合约、协定约定作为民营企业金包括民营企业民营企业金融资产且在财务会计上已做前述处理的,不计入民营企业的总收入总值,民营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消息来源于网络,版权归所有者,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有关我们
智慧源 房地产财税咨询领军民营企业。2002年成立以来,是国内唯一一家仅专注于房地产领域地税规划、财务咨询、地产金融、上市辅导的专业机构。12年来,凝聚了业内一大批精英团队,累计服务过680多家地产民营企业;其中,百强地产民营企业已服务过56家,是房地产民营企业财税最佳合作伙伴。
更多资讯请登录 www.retax.com.cn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