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投资顾问日报
投资顾问标识符:688087 投资顾问全称:久远银海再造 报告书序号:2023-043
本公司常务董事会及全体人员常务董事保证本报告书文本不存在任何不实记载、不实申辩或是重大申辩,并对其文本的准确性、准确度和准确度司法机关承担民事责任。
一、通告债务人的姚学甲
烟台久远银海节能环保王雁玲金润庠公司(以下全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举行了第三届常务董事会第六次全会和第三届常务董事会第二次全会,于2023年9月11日举行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相关增发已过期部份硬性优先股的提案》。具体文本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投资顾问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烟台英科节能环保王雁玲金润庠公司相关增发已过期部份硬性优先股及调整增发数目、增发价格的报告书》(报告书序号:2023-037)、《烟台久远银海节能环保王雁玲金润庠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颐利报告书》(报告书序号:2023-042)。
前述全会同意公司依照《上市公司股权鞭策管理工作配套措施》及公司《2022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2022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实行考评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的相关明确规定,对鞭策对象部份已获颁但尚未中止限价的硬性优先股进行增发已过期,公司此次增发数目为709,380股。此次增发已过期完成后,股本将由188,478,630股变更为187,769,250股,注册资本将由港币188,478,630元增加至人民币187,769,250元。
二、需债务人知悉的相关信息
公司此次增发已过期部份硬性优先股将导致注册资本增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司法》等法规的相关明确规定,公司特此通告债务人,公司债务人自收到公司通告之日30日内,未收到通告者已自报告书公布之日45日内,均无权凭有效债务人文档及相关凭据明确要求公司清偿或是提供更多适当借款。债务人未在明确规定期内行使职权前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务人的科学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依照原债务人文档的签订合同继续履行。此次增发已过期将按法源继续实行。公司债务人如明确要求公司清偿或提供更多适当借款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司法》等法规的相关明确规定向公司提出口头明确要求,并内含相关证明文档。
债务人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务人可持证明债务人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务人。债务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档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档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务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档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务人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务人申报登记地点:烟台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园清田路
2、申报期间:已自报告书公布之日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3、联系部门:常务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报告书。
烟台久远银海节能环保王雁玲金润庠公司常务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投资顾问标识符:688087 投资顾问全称:久远银海再造 报告书序号:2023-042
烟台久远银海节能环保王雁玲金润庠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颐利报告书
本公司常务董事会及全体人员常务董事保证报告书文本不存在任何不实记载、不实申辩或是重大申辩,并对其文本的准确性、准确度和准确度司法机关承担民事责任。
重要文本提示:
● 此次全会是否有被否决提案:无
一、 全会举行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举行的时间:2023年9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举行的地点:安徽省六安市安徽省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裕丰路19号
(三) 出席全会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目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明确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此次全会由公司常务董事会召集,公司常务董事、总经理金喆女士主持全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全会的召集和举行程序、出席全会人员的资格、全会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明确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常务董事、监事和常务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常务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常务董事会秘书徐纹纹女士出席全会;高管田婷婷女士、赵京生先生、李志杰先生、李寒铭女士列席了全会。
二、 提案表决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提案
1、 提案名称:相关增发已过期部份硬性优先股的提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提案名称:相关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提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相关提案表决的相关情况说明
1、第1项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由出席此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目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提案,由出席此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目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第1项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第1项提案涉及14名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共6,702,613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律师:王炜、张莹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久远银海再造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举行程序、出席全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此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档和《公司章程》明确规定;此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报告书。
烟台久远银海节能环保王雁玲金润庠公司
常务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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