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务管理会计笔试|吕圣索财务管理会计】2019年一批新政上架,子代户也有很多新政策上架。
绝大多数子代企业法人都没有直管的生活习惯,而且地税职能部门对子代企业法人的市场监管相对比较松,但是依照地税总局的要求,具备条件的子代企业法人也必须直管,和企业一样直管课税,拒绝接受地税职能部门市场市场监管!
有人会问:
我是子代户,注册资本写的是50多万元,日常生活专门从事批发商办公设备的销售额每星期10多万元左右,答须要直管吗?
回复:
须要增设组合式账,司法机关成立规范化的簿册如总Murviel、备注Murviel、日记帐等,展开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会计计量,据实记述财务管理管理情况。
看一看政策明确规定:
2018年修改的《子代企业法人直管管理暂行规定》(地税总局令第17号)明确规定:
”第三条 凡专门从事制造、经营方式并有一般来说制造、门面的子代企业法人,都应按照法律条文、行政管理法律条文法规和本配套措施的明确规定增设、使用和看管簿册及凭据,并依照不合法、有效率凭据记帐计量。 课税应同时采取相应举措,稳固已近直管丰硕成果,积极鼓励子代企业法人切实加强簿册,恰当展开计量,据实备案课税。
第三条 合乎以下情况之一的子代企业法人,应增设组合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多万元以内的。 (二)产品销售增值税增值税用工的税款或增值税税款月产品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内;专门从事货物运输制造的增值税税款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内;专门从事货物运输批发商或零售业的增值税税款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内的。 (三)省课税确认应增设组合式账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合乎以下情况之一的子代企业法人,应增设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增设组合式账: (一)注册资本在10多万元以内20多万元以下的。 (二)产品销售增值税增值税用工的税款或增值税税款月产品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专门从事货物运输制造的增值税税款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专门从事货物运输批发商或零售业的增值税税款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课税确认应增设简易账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达不到上述直管标准的子代企业法人,经县以内课税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明确规定,建立收支凭据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通过明确规定,江苏吕圣索财务管理会计小编建议子代企业法人达到上述情况的,按明确规定建立“简易账”或“组合式账”。因为有一点不可否认,一旦被查出来,后果将不堪设想,轻则罚款,重则吊销执照。
更多财务管理会计相关资讯、考情、干货可进入江苏吕圣索财务管理会计网站展开查询
财务管理会计职称笔试、财务管理会计资讯欢迎关注:“江苏财务管理会计笔试信息汇总(ahkjks)”
更多信息,请点击“原文链接”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