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投资顾问类公司
1、经营方式以下销售业务的股权投资顾问公司的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5000多万元,且为注册资本金资本:
(1)股权投资顾问Amuse;
(2)股权投资顾问股权投资进行咨询;
(3)与股权投资顾问交易、股权投资顾问股权投资公益活动相关的保荐人人。(股权投资顾问法第127条)
2、经营方式以下下述销售业务的股权投资顾问公司的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1亿且为注册资本金资本;经营方式三项以内的股权投资顾问公司的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5亿,且为注册资本金资本:
(1)股权投资顾问债券承销与保荐人;
(2)股权投资顾问直营;
(3)股权投资顾问金融资产管理工作;
(4)其它股权投资顾问销售业务。(股权投资顾问法第127条)
3、股权投资顾问注册登记清算政府机构的注册资本的最高额度为1亿。(股权投资顾问证券交易所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第65条)
4、股权投资顾问交易服务项目政府机构的最高注册资本的最高额度为100多万元。(股权投资顾问、期货股权投资进行咨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第6条)
二、基金类公司
5、基金管理工作公司的最高注册额度为1亿,且为注册资本金资本。(股权投资顾问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公司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第7条第1项)
6、社保基金股权投资管理工作人注册资本金资本不少于5000多万元人民币,且为注册资本金资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股权投资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第9条第2项)
7、社保基金托管人应收资本不少于80亿人民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股权投资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第18条第2项)
三、信托公司
8、信托股权投资公司的最高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货币资本。(信托公司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第10条)
9、期货Amuse公司注册资本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多万元。(期货交易管理工作条例第16条第1项)
四、商业银行
10、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10亿,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第13条)
11、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1亿,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第13条)
12、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5千多万元,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第13条)
13、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10亿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应当是注册资本金资本。(外资银行管理工作条例第8条)
五、金融租赁、管理工作公司
14、金融租赁公司的最高注册资本为1亿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货币资本。(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第11条)
15、外商股权投资租赁公司最高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外商股权投资租赁业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第9条第1项)
16、金融金融资产管理工作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高额度为100亿,由财政部拨发。(金融金融资产管理工作公司条例第5条)
六、保险类公司
17、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亿,且为注册资本金货币资本。(保险法第69条)
18、公司形式的保险公估政府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多万元,且为注册资本金货币资本。(保险公估政府机构监管规定第9条)
19、保险Amuse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多万元,且为注册资本金货币资本。(保险Amuse政府机构监管规定第8条)
20、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多万元,且为注册资本金货币资本。(保险专业代理政府机构监管规定第7条)
21、人寿再保险公司和非人寿再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货币资本金不低于2亿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第5条)
22、综合再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货币资本应不低于3亿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第5条)
七、外商股权投资类公司
23、外商股权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最高不少于3000万美元。(关于外商股权投资举办股权投资性公司的规定第3条第1款第3项)
24、公司形式的外商创投企业,股东认缴的资本不低于500万美元。(外商股权投资创业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工作规定第6条)
八、文化产业类公司
25、外商股权投资电影院应当符合注册资本不少于600多万元人民币。(外商股权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第4条第2项)
26、出版企业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30多万元。(出版管理工作条例第11条第1款第4项)
27、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方式公益活动的外商股权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多万元人民币。(设立外商股权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第6条第1款第4项)
28、从事其它印刷品印刷经营方式公益活动的外商股权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多万元人民币。(设立外商股权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第6条第1款第4项)
九、建设工程类公司
29、甲级工程造价进行咨询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多万元。(工程造价进行咨询企业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第9条第7项)
30、乙级工程造价进行咨询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50多万元。(工程造价进行咨询企业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第10条第6项)
31、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多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定第5条)
32、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多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定第5条)
33、三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800多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定第5条)
34、四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100多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定第5条)
35、综合资质标准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600多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定第7条第1项)
36、专业甲级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300多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定第7条第2项)
37、专业乙级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100多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定第7条第2项)
38、专业丙级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50多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定第7条第2项)
39、甲级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政府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200多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政府机构资格认定配套措施第9条第5项)
40、乙级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政府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多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政府机构资格认定配套措施第10条第5项)
41、申请暂定级的工程招标代理政府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多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政府机构资格认定配套措施第11条)。
十、典当行
42、典当公司的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300多万元,且为注册资本金资本。(典当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第8条)
43、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销售业务的典当公司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500多万元,且为注册资本金资本。(典当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第8条)
44、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销售业务的典当公司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1000多万元,且为注册资本金资本。(典当管理工作配套措施8条)
45、跨省设立分支政府机构的典当公司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1500多万元,且为注册资本金资本。(典当管理工作配套措施12条)
十一、旅游行业类公司
46、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多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工作条例第7条第1项)
47、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多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工作条例第7条第2项)
48、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75多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30多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工作条例第15条第2款)
49、国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15多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5多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工作条例第15条第2款)
50、中外合资经营方式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00多万元。(旅行社管理工作条例第28条)
十二、运输类公司
51、经营方式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销售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500多万元人民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工作规定第8条第1款第1项)
52、经营方式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销售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300多万元人民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工作规定第8条第1款第2项)
53、经营方式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销售业务或者国际快递销售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200多万元人民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工作规定第8条第1款第3项)
54、经营方式上述销售业务中三项以内的公司,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额度。(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工作规定第8条第3款)
55、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每增加设立一个经营方式国际货运代理销售业务的分支政府机构,注册资本的应增加50多万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工作规定第八条第3款)
56、外商股权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必须符合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100万美元。(外商股权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第六条)
57、经营方式一类空运销售代理销售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50多万元人民币,且为注册资本金资本。(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配套措施第12条第1项)
58、经营方式二类空运销售代理销售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多万元人民币,且为注册资本金资本。(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配套措施第12条第2项)
59、销售代理公司每增加一个分支政府机构或一个营业点,应当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多万元。(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配套措施第15条)
60、报关企业注册注册登记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多万元以内。(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规定第9条)
十三、电信销售业务类公司
61、申请经营方式基础电信销售业务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方式的,其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1亿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方式的,其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10亿人民币。(电信销售业务经营方式许可证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第5条)
62、申请经营方式增值电信销售业务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方式的,其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100多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方式的,其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1000多万元人民币。(电信销售业务经营方式许可证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第6条)
63、外商股权投资经营方式全国的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基础电信销售业务的,其最高注册资本额度为10亿人民币,外商股权投资经营方式增值销售业务的,其最高注册资本额度为1000多万元人民币。(外商股权投资电信企业管理工作规定第5条第1款)
64、外商股权投资经营方式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基础电信销售业务的,其最高注册资本额度为1亿人民币;经营方式增值销售业务的,其最高注册资本额度为100多万元人民币。(外商股权投资电信企业管理工作规定第5条第2款)
十四、劳务派遣企业
65、经营方式劳务派遣销售业务的公司最高注册资本为200多万元,且为注册资本金资本。(劳动合同法第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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