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进一步强化引进外资自然环境,为海内外民营企业入驻海口提供更多更加高质量便捷的服务项目,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不久前早已颁布核验加速、启事允诺即办、托管机能资格证、退出黄双燕、自查前置、居所自查加速、申报重要信息自查加速等措施的基础上,又制订了《第三批强化引进外资自然环境八条措施》。
一减少中文名称论述
减少注册商标注册登记沿海地区论述,容许在中文名称中冠上“海南自贸实验区”“海口自贸区”铭牌。
变动👇
依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明确规定,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左右(含100多万元)的,其中文名称注册登记能提出申请冠上“海口”或“海口省”行政沿海地区。现阶段,海口岛内工程建设自贸实验区,旧有行政沿海地区的论述难以满足用户民营企业对采用“海口自贸实验区”“海口自贸区”沿海地区论述的市场需求。现改成:提出申请注册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左右(含100多万元)的注册商标时,除容许冠上“海口”“海口省”行政沿海地区外,减少容许冠上“海口自贸实验区”“海口自贸区”的沿海地区论述铭牌,这既满足用户了民营企业的优先选择市场需求,也不断扩大了海口自贸区的名气。
二
服务项目公司总部中国经济
在海口成立民营企业沿海地区公司总部、研发服务项目中心、运营服务项目中心、采购服务项目中心、销售业务管理服务项目中心、结算服务项目中心、生产成本利润率计量服务项目中心等机能性政府机构的,容许在注册商标中采用充分体现机能性特征的铭牌,在主营销售业务中采用充分体现销售业务特征的论述。
变动👇
按照现行民营企业注册注册登记相关明确规定,注册商标、主营销售业务须按照国民中国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规范论述,这限制了部分新兴行业的销售业务特征描述。现改成:在海口成立民营企业沿海地区公司总部、研发中心、运营服务项目中心、采购服务项目中心、销售业务管理服务项目中心、结算服务项目中心、生产成本利润率计量服务项目中心等机能性政府机构的,容许在注册商标中采用“沿海地区公司总部、研发服务项目中心、运营服务项目中心、采购服务项目中心、销售业务管理服务项目中心、结算服务项目中心、生产成本利润率计量服务项目中心”等充分体现机能性特征的铭牌,同时容许在主营销售业务中采用充分体现其销售业务特征的论述,以鼓励和服务项目公司总部中国经济发展,助推海口百日大招商(项目)活动。
三简化身份证明
简化国(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国(境)外投资者在办理注册注册登记时,可提交载有入境合法记录的下列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一)外国自然人投资者的护照;(二)港澳台自然人投资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属于此类情形的,无需提交公证、认证文件。
变动👇
依照原国家工商总局提交材料规范,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须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沿海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明确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更多当地公证政府机构的公证文件。现改成:国(境)外投资者在办理注册注册登记时,可提交载有入境合法记录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的护照,港澳台自然人投资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无需提交公证、认证文件,减少了费用,降低了生产成本,简化了手续,使民营企业办理相关销售业务更加便捷。
四试行居所申报
试行民营企业居所申报允诺制。在高新技术及重要信息产业园区试行“居所申报允诺制加负面清单管理”注册登记模式,提出申请人填写《居所(经营场所)重要信息申报表》,并对申报重要信息的真实性作出允诺后,可免予提交居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变动👇
依照原国家工商总局提交材料规范,民营企业居所注册登记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相应的居所证明材料,材料比较繁琐。现改成:在高新技术及重要信息产业园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生态软件园、美安科技新城、三亚创意产业园、海口清水湾国际重要信息产业园等)内试行民营企业居所(经营场所)申报允诺制,提出申请人提交《居所(经营场所)重要信息申报表》并作出允诺后,无需再提交居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简化了办事流程,降低了办事生产成本,便捷了园区民营企业创新创业。
五简化集团注册登记
集团注册登记,子公司达到3家以上的,容许母公司在中文名称中采用“集团”或者“(集团)”铭牌,不对母、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提出要求,免于提交集团章程和承认集团章程文件,无须办理民营企业集团注册登记证。
变动👇
依照原国家工商总局民营企业集团注册登记相关明确规定,民营企业集团注册登记的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须在1亿元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办理集团注册登记证的,还需提交集团章程、集团成员提出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等文件。商事制度改革后,民营企业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成认缴制,出资期限由民营企业章程自主约定,集团注册登记程序没有变动。现改成:只要子公司达到3家以上的,即容许母公司在注册商标中直接采用“集团”或者“(集团)”铭牌,免于提交集团章程和承认集团章程文件,无须办理集团注册登记证,降低了注册登记门槛,减少了办事材料,有利于打造民营企业形象,培育民营企业品牌。
六免交核转证明
办理注册注册登记销售业务,原需提交核转函的,现一律免于提交。
变动👇
依照原国家工商总局提交材料规范,非公司民营企业办理成立、注销等相关注册登记销售业务,需提交相应的核转函。与当前重要信息化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现改成:非公司民营企业办理相应注册登记销售业务,原需提交核转函的一律免于提交,无需民营企业往返开具相应证明,降低了制度性生产成本,免除民营企业开具不必要证明的负担,让“重要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使民营企业办理相关销售业务更加便捷。
七拓展重要信息服务项目
依托国家民营企业信用重要信息申报系统(海口),将工商、社保、税务、海关等部门产生的涉企重要信息及时归集并记于民营企业名下,供民营企业查询。
变动👇
现阶段,民营企业信息除了由民营企业自行保管外,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也掌握了相应部分的民营企业重要信息,民营企业在自行保管的重要信息丢失后,重新查询的难度较大。现改成:依托国家民营企业信用重要信息申报系统(海口),将工商、社保、税务、海关等部门产生的涉企重要信息及时归集并记于民营企业名下,供民营企业查询,提高民营企业重要信息采用效率,可有效服务项目于民营企业发展。
▎来源: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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