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公司申请文件注册后,股东将所缴的注册资本暗地拿取,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分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违反者的还可能分担民事责任。
“鲁辩护律师哈哈哈,我的公司被处罚了。”电话号码的那头,周总掩盖不动的烦闷。
“Cancon,弗勒利歇尔呵呵是咋。”
周总一两年前设立了一间非常有限公司,前年通过中介机构公司展开工商注册登记时,注册资本1000多万元是向中介机构公司银行贷款资金投入的。公司申请文件注册后,这1000万又分道退还给了中介机构公司。日前,公司接到消费市场工商局的处罚知会书,拟对公司不予行政处罚50多万元。
“消费市场工商局有行政权处罚我吗?这罚得也太多了吧!”周总或许很多为难。
“抽逃注册资本是违法犯罪行为,消费市场工商局展开处罚是有依照的。”
修改后的《公司法》第六千条明确规定,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设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注册登记国家机关勒令撤废,判处所抽逃出资数额百分之三以内百分之三十下列的罚金。因此,消费市场工商局做为公司注册登记国家机关,有行政权对抽逃出资的犯罪行为展开适当的处罚。
据此明确规定,特别针对抽逃注册资本1000万的犯罪行为可以处罚5%-15%即罚金50万至150多万元,现处罚50万已经依照最高的处罚国际标准。
“那我该咋办啊?唉会有那么轻微的不良后果。鲁辩护律师快Though。”周总很多羞愧。
“喽,尽早想配套措施把注册资本1000多万元补上了,在消费市场工商局的处罚通知书做出以后,谋求一个不利的结论。”
抽逃注册资本是我省法律条文明文禁止的犯罪行为。实践中,有下列三种最常用的抽逃形式:
1、公司资本经验资后,将货币类的注册资金转账抽回;
2、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将股东注册资金划给股东;
3、将非货币出资注册资本,在申请文件完毕后转回;
4、虚增利润,股东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
5、公司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变相抽回注册资本。
抽逃注册资本的不良后果非常轻微。该犯罪行为除构成行政违法应不予行政处罚外,股东应分担诸多的民事责任。
其一,股东在公司注册后将当初所缴纳的注册资金抽回,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构成了对公司法人财产权的侵害,应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分担侵权赔偿责任。
致法院判决该股东在抽逃注册资本300万的范围内向债权人分担责任。
抽逃注册资本最轻微的不良后果是分担民事责任,股东抽逃注册资本可能给股东带来牢狱之灾。若抽逃注册资本数额巨大、Vertus或者有其他轻微情节的,构成抽逃出资罪,除判处五年下列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外,还要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数额百分之二以内百分之十下列罚金。而且对股东及公司都追究民事责任。
“抽逃注册资本的不良后果那么轻微!以后再也不这样搞了。”周总怕了。
“对法律条文一定要怀着敬畏之心。”
几天后,周总会同其他几个股东,共同补上了1000多万元的注册资本,经与消费市场工商局充分沟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相关明确规定,决定对周总的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太悬了,差点50万就没了。非常感谢鲁辩护律师。”周总事后还是心有余悸。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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