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关键信息公布文本的真实世界、精确和完备,没不实记述、不实申辩或关键性申辩。
关键文本提示关键信息:
授与注册登记数目:2,512,346股
授与产品价格:8.10元/股
授与注册登记数目:6人
优先股作者:公司向鞭策第一类或非发售的本公司A股优先股
上市日期:2023年9月19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鞭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注册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上海Lauz关键信息技术金润庠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利完成了2023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以下简称“本鞭策方案”)授与注册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报告书如下:
一、本鞭策方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关键信息公布情况
1.2023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上海Lauz关键信息技术金润庠公司2023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有关〈上海Lauz关键信息技术金润庠公司2023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有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优先股鞭策方案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鞭策方案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上海Lauz关键信息技术金润庠公司2023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有关〈上海Lauz关键信息技术金润庠公司2023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有关〈上海Lauz关键信息技术金润庠公司2023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鞭策第一类名单〉的议案》。
2.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司将本鞭策方案拟鞭策第一类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鞭策第一类提出的异议。2023年8月12日,公司公布了《上海Lauz关键信息技术金润庠公司监事会有关公司2023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鞭策第一类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上海Lauz关键信息技术金润庠公司2023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有关〈北京Lauz关键信息技术金润庠公司2023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有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年8月19日,公司公布了《有关公司2023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内幕关键信息知情人及鞭策第一类买卖公司优先股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向2023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鞭策第一类授与硬性优先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与条件已经成就,鞭策第一类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与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与日的鞭策第一类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鞭策方案授与注册登记顺利完成的具体情况
1.授与日:2023年8月24日。
2.授与数目:2,512,346股。
3.授与数目:6人,为公司报告书本鞭策方案时在公司任职的关键技术(业务)人员。
4.授与产品价格:8.10元/股。
5.优先股作者:公司向鞭策第一类或非发售的本公司A股优先股。
6.本鞭策方案的有效期、 限售期和解锁期
(1)有效期
本鞭策方案有效期自硬性优先股授与日起至鞭策第一类获授的硬性优先股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限售期
本次股权鞭策授与的硬性优先股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自鞭策第一类获授硬性优先股顺利完成注册登记之日起算。
(3)解锁期
本方案授与的硬性优先股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满足本方案规定的解锁条件的情况下,鞭策第一类可在随后的24个月内分2期解锁。解锁时间安排及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若解锁期内硬性优先股未满足解锁条件,则当期可解锁的相应比例的硬性优先股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7.业绩考核要求
本方案授与的硬性优先股分2期解锁,考核年度为2023年和2024年,公司将对鞭策第一类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鞭策第一类的解锁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解锁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鞭策第一类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鞭策第一类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锁的硬性优先股份额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上海Lauz关键信息技术金润庠公司2023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鞭策第一类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标的前提下,若鞭策第一类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达到“合格”,则鞭策第一类按照本鞭策方案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考核当年方案解除限售的硬性优先股;若鞭策第一类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则鞭策第一类对应考核当年方案解除限售的硬性优先股均不得解除限售。鞭策第一类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硬性优先股,由公司以授与产品价格回购注销。
8. 本鞭策方案授与的硬性优先股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9.本次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鞭策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鞭策方案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鞭策方案有关议案已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向鞭策第一类授与权益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鞭策相关议案不存在差异。
四、参与鞭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与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鞭策方案。
五、本次授与硬性优先股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24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21700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2023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授与鞭策第一类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经审验,截至2023年8月24日14时30分止,贵公司已收到6名鞭策第一类缴纳的募集股款人民币20,350,002.60元,其中:股本2,512,346.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7,837,656.60元。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股本人民币337,576,686.00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月28日出具《上海Lauz关键信息技术金润庠公司非公开发售优先股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037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8月24日14时30分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40,089,032.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340,089,032.00元。
六、本次授与的硬性优先股的注册登记及上市情况
本鞭策方案授与的2,512,346股硬性优先股已在中国证券注册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顺利完成注册登记手续。本次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的授与日为2023年8月24日,授与的硬性优先股上市日期为2023年9月19日。
七、本次授与硬性优先股所筹集资金的使用方案
本次授与硬性优先股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硬性优先股授与注册登记顺利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本次硬性优先股授与注册登记顺利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注册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九、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硬性优先股授与注册登记顺利完成后,公司股本将发生变化,按最新股本 340,089,032股摊薄计算,2022年度公司每股收益预计为-0.4957元/股。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硬性优先股授与注册登记顺利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37,576,686股增加至340,089,032股,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硬性优先股授与前,公司控股股东沈飒持有公司股份27,623,918股,持股比例为8.18%,本次硬性优先股授与后,沈飒持有公司股份不变,持股比例变更为8.12%。
十一、本次硬性优先股授与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与日硬性优先股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鞭策方案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鞭策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公司监事会已确定本鞭策方案的授与日为2023年8月24日,向鞭策第一类授与限制性优先股共计2,512,346股,由此产生的鞭策成本费用将在本鞭策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的比例分期摊销,预计对公司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成本费用为预测数据,实际成本费用与可解锁权益工具数目的最佳估计等因素相关,本次硬性优先股授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由本次股权鞭策产生的总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鞭策方案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关键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鞭策方案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鞭策方案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鞭策方案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鞭策方案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报告书。
上海Lauz关键信息技术金润庠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5日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