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现债务危机时,要想通过减资逃脱公司债务或者减少股东责任的,较难。因为减资时要通知债权人并要公告,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减资时,股东出资未完全到位的,债权人还可要求股东在其当初章程中承诺出资额内就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有的公司登记了较大数额的注册资本额,但实际运作过程中发现并不需要这么多资金,股东们就会有减资的需求。
有的公司实行分期出资制,但股东们后来资信出问题、对公司控制出了问题、对公司经营管理出了问题,无力或者不愿继续缴纳出资的,也会有减资的需要。昨天最高法院
开庭审理上诉人新加坡中华环保科技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大拇指环保科技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回顾:最高法院审理一起涉外股东出资纠纷案
,上诉人就提出减资要求。1、股东退股,无人接盘
2、降低股本,规避政策
3、不够面值,缩股保壳
4、股本认缴,没钱补足
5、垫资注册,需要做实
6、股权激励,没发出去
7、实在缺钱,减资套现
8、快完蛋了,打算跑路
公司选择减资原因较多,但大致如下:
企业减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由于多年经营亏损累积,即使以后若干年,企业的利润也无法弥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减资,用以弥补累积的亏损。 (2)调整过多的资本。公司成立初期需巨额资金,步入正轨后,资金则有可能过剩,因此亦需减资。 (3)增派股息。 由于股息是根据资本利润额进行分派的,所以减少资本就能增加股息。同时,还可与“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结合,一扫亏损,尽早恢复分红。 (4)公司合并。这通常是在公司资产平衡时进行。 (5)分离部分。将公司中某些部门分离独立时,资产也随之分离,这对企业来说也是减资。减资有形式上的和实质性的两种。形式上的减资是指仅在账本上减少资本,而公司财产不减,比如公司购回一定比例的流通股票,降低面额,将一笔资金归还股东等。因经营状况不佳而需弥补亏损的减资是实质性减资,大部分减资属于这种情况。
另外,企业一般减资流程比较复杂。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应按《公司法》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处理债权债务的义务,然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前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减资者、减资的股权额、减资方式、减资后的最新股本结构等);
3、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至少三次公告的报纸;
4、经公司股东会确认的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新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变动的事项);
若股东减资后原股东不变,则只要开一个股东会、作一个股东会决议即可(即新一届股东会决议和前一届股东会决议可合并为一个股东会决议);
6、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7、由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8、减资的验资证明(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9、《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及《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
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该公司章程复印件
具体情况还需要您与该公司内部人员联系,视公司具体情况而定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概念
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是指公司依法对已经注册的资本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简称减资。
二、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
1、资本过剩,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或缩小经营规模不需要现有数额的注册资本。
2、公司严重亏损,长期无法弥补。由于多年经营亏损累积,即使以后若干年,企业的利润也无法弥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减资,用以弥补累积的亏损。
3、公司分立。
4、公司注册资本逾期仍无法到位。
5、公司虚报、虚假、抽逃注册资本经处罚后仍无法纠正。
6、公司回购公司股东股权,需同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三、减资的分类
减资依公司净资产流出与否,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形式性减资。
实质性减资是指减少注册资本的同时,将一定金额返还给股东,从而也减少了净财产的减资形式,实际上使股东优先于债权人获得了保护;形式性减资是指只减少注册资本额,注销部分股份,不将公司净资产流出的减资形式,这种减资形式不产生资金的流动,往往是亏损企业的行为,旨在使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净资产水准接近。
四、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
2、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
在实际操作中,上述两种减资方法可混合使用。
1、资本运作中为了解决出资不实问题减资比较常见,方式:定向或者同比减资;
2、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后觉得个人股东要交税不划算,用减资还原来“解决”,但其实法理上没有解决问题;这一点有IPO方面实例,方式:股东同比减资;
3、少数股东对股东会的决议提出异议,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方式:定向减资;
4、股东因为其他原因比如经营不善“退股”,有时是以减资的方式进行(常见是大股东购买股权),方式:定向减资;
5、以所有股东同比减资的方式“缩股”,案例见“闽灿坤B”——
闽灿坤B缩股重生:六股缩成一股 一元涨成六元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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