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律 ▼ 这里是有律讲法【第053讲】 ▼ 节录共:1556字,预计写作时间:4两分钟 天津市
天津市某非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多万元,共4个小股东,其中小王持股比例为20%,认缴股份数量为钱款20多万元,但是实缴股份数量为0元。现在小王想把自己所持的实缴0元的股份以1多万元的产品价格受让给其余三个小股东,根据2018年9月该非常有限公司的金融资产负债表细目,该公司净利润为10多万元(注册资本金股本0元),小王须要为此次股份受让交纳税金吗?
一、与否须要缴税?
对个人受让股份须要交纳的是新税和对拉维县税。其中上市公司股份受让,收购方须要交纳协定产品价格1‰的新税;非上市公司股份受让,交易双方须要各自交纳协定产品价格5‰的新税。
判断与否须要交纳对拉维县税则可以依照下列式子进行:
式子一:税后税艺术论=股份受让总收入-股份李骞-科学合理费用(新税)
式子二:应缴税费=税后对拉维县税额*20%
因此,在责任编辑前述事例中,要知道小王与否须要交纳税金,须要依照式子一、二进行排序。
二、股份受让总收入及股份受让李骞的证实形式
(一)股份受让总收入的证实:严禁无理据显著相对较低
小王想以1多万元的产品价格受让其股份,则其股份受让总收入为1多万元。依据《股份受让所得对拉维县税管理配套措施(试行)》(2014年第67号)(以下简称“《配套措施》”)第十条第一款的明确规定,该公司净利润10多万元,那么小王手里股份相关联的净利润交易额则为10多万元*20%(即2多万元),由于2多万元远高于小王股份受让总收入1多万元,因此,小王以1多万元产品价格受让其股份归属于以显著相对较低产品价格受让股份。
若小王无法给地税一个理据,则地税有权依照《配套措施》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的“净利润审定法”审定股份受让总收入,并要求小王以2多万元产品价格受让股份再来申报缴税。当然,假如小王能向地税提供《配套措施》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的“理据”,那么小王就不须要被地税审定股份受让总收入了。
【Tips】受让总收入除了严禁显著高于高于股份相关联的净利润交易额外,还严禁显著高于:(1)初始投资成本或高于获得该股份所支付的本息及有关税赋;(2)完全相同或类似于条件下同一个企业同一个小股东或其他小股东股份受让总收入;(3)完全相同或类似于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份受让总收入。此外,无偿让渡股份或股份无疑也归属于受让总收入显著相对较低。
(二)股份受让李骞的证实
《配套措施》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如何证实股份受让李骞:
1、以钱款筹资获得的股份,依照骗梭本息及有关税赋证实股份李骞;
2、只以汇率性金融资产筹资形式获得的股份,依照纳税认可或审定的投资入股时非汇率性金融资产产品价格与获得股份直接有关的科学合理税赋之和证实股份李骞。
责任编辑事例中小王归属于以钱款筹资,实缴金额又为0元,则小王所持股份的股份李骞为0元。
综上所述,小王假如不能为其1多万元的出让产品价格提供理据,则其税后对拉维县税的排序形式如下:
税后对拉维县对拉维县税额=2多万元受让总收入(由纳税审定)-0元股份李骞-新税10元=19990元
缴税对拉维县税赋=19990元*20%=3998元
总共应缴税费=对拉维县税3998元+新税10元=4008元
总结:实缴股份数量为0元可不意味着小股东能随意高价受让手里的股份,假如没有理据,受让总收入尽量不要高于《配套措施》第十条中给出的参考总收入,否则地税不给你乔尔纳凭据,你是没配套措施去工商局办理手续股份更改注册登记的,到时候你可能既要未准,又要对债务人承担法律责任。
【Tips】新修订的《对拉维县税法》第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对个人受让股份办理手续更改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份交易有关的对拉维县税的乔尔纳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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