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财务会计学习资料扫描器上方条码,申明【建筑】完全免费申领☟☟☟ 依照修改的《公司法》及有关法规,“注册登记资本”的登记管理已经从“实缴吕祖宫”调整为“认缴吕祖宫”,也就是说注册登记资本的实缴已经没时限承诺限制,也没认缴最低限额,也不再需要《申请文件报告》。
从而,社会上出现了大量注册登记资本巨大、实缴能力不足的公司,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很多朋友认为,在全然认缴制中“认缴不实缴”等同于“认而减扣”、“能减扣”。
那么“认缴制”下,注册登记资金就认而减扣了吗?也无须担责吗?
1上海高等法院首例认缴筹资案裁决:正确认识认缴的法律风险!刑事案件回顾
注册登记资本2000万的某股份投资公司,实缴筹资400万。新《公司法》股份认缴制出台后,增资到10个亿。在签订近8000多万元的合约后,面对即将到期负债突然承购到400多万元,并更换了小股东。
债务人在首笔2000多万元无法收取后,将该公司连同新、老小股东一同告上法院,明确要求股份投资公司与新老小股东均分担负债的连带职责。2015年5月25日下午,普陀高等法院就该起认缴筹资引发的纠纷做出了一审。
裁判要旨
认缴制中公司小股东的筹资权利只是暂缓交纳,而不是永久免除,在公司经营发生了重大变化时,公司包括债务人能明确要求公司小股东交纳筹资,以用于偿还公司负债。
法院该案
法官在该案该案后认为,原告股份投资公司做为目标公司股份的购买方,没依照合约约定支付股份价款构成了违约,如果以其全数个人财产对原告担责。股份投资公司及其小股东在明知公司对外应负负债的情况下,没依照原则上的前提和程序进行承购,该承购犯罪行为合宪,股份投资公司的注册登记资本如果恢复到承购以前的状态,即公司注册登记资本仍然为10亿元,公司小股东为陈某和林某。在公司应负即将到期负债、公司个人财产无法偿还负债的情况下,小股东陈某和林某如果交纳担责后尚欠的负债;如果公司全然无法偿还负债,则陈某和林某如果交纳相当于全数股份睿安特的注册登记资本,以偿还原告负债。
同时,原告股份投资公司未履行职责法源和前提减少公司注册登记资本,类似于抽逃筹资犯罪行为,公司债务人也能明确要求陈某和林某对公司无法偿还的部分分担补足索赔职责。毛某在本案系争股份转让协议签订之前已经退出公司,不如果对其退出后公司的犯罪行为担责。由于承购犯罪行为被判定合宪后,如果恢复到承购犯罪行为以前的状态,因此原告接某不应判定为昊跃公司的小股东,接某能不分担股份投资公司对原告所分担的职责。
2015年5月25日下午,宝山区高等法院就刑事案件做出一审。某股份投资公司如果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国际贸易公司支付股份睿安特2000多万元;对股份投资公司无法偿还的股份睿安特,陈某和林某在未筹资的本金范围内履行职责筹资权利,分担补足偿还职责。
对“公司个人财产”的理解,无法仅仅限于公司现有的个人财产!
一般情况下,公司对外独享的债务人也是公司的个人财产或是个人财产利益。在公司破产过程中,公司债务人同样是做为公司个人财产的组成部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对他人独享的债务人,也能成为执行标的。
对推行认缴制的公司来说,小股东个人仍未交纳的注册登记资本,与一般的负债并无区别,同样能看作是公司小股东对公司所负的负债。从最高人民高等法院有关《公司法》的判例来看,也能得出公司债务人能明确要求公司小股东履行职责筹资权利的结论。
现行《公司法》及判例中对公司违背法源和前提承购未通知已知债务人的,具体如果怎样担责,没做出明确明确规定。但是,这并不妨碍高等法院根据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形参照适用于有关的法律及判例。①
律师解读
《公司法》第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
“有限职责公司的小股东以其认缴的筹资额为限对公司担责;金润庠公司的小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由此可知,小股东的职责范围仍然是其认缴的全数资本。全然认缴制中的“认缴不实缴”不等同于“能减扣”。
最高人民高等法院在2014年2月颁布了《关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司法>若干个问题的明确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判例二》”)、《关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司法>若干个问题的明确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判例三》”),对怎样在认缴资本制中保护债务人的利益做出了更为详尽的安排。
例如:《公判例二》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
“公司解散时,小股东仍未交纳的筹资均应做为清算个人财产。小股东仍未交纳的筹资,包括即将到期应缴未缴的筹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明确规定分期交纳仍未届满交纳时限的筹资。公司个人财产不足以偿还负债时,债务人主张未缴筹资小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小股东或是发起人在未缴筹资范围内对公司负债分担连带偿还职责的,人民高等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判例三》第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
“公司债务人请求未履行职责或是未全面履行职责筹资权利的小股东在未筹资本金范围内对公司负债无法偿还的部分分担补足索赔职责的,人民高等法院应予支持。”②
注册登记资本认缴制中,可能是创业团队遇到的第一个坑,看似简单实操复杂,采用“正确姿势”十分重要,传统的工商注册登记代理机构的不一定能给出太多专业意见,如果遇到难点问题,建议向专业的法务服务机构咨询。
记住:认缴制中不可天真而为,一不小心,有可能陷入牢狱之灾,望各位朋友三思。
2那么,注册登记资本该写多少?又怎样确认认缴呢?注册登记资本并不是写越多越好!
注册登记资本认缴制推行后,注册登记公司门槛降低,无须注册登记资本申请文件报告。
理论上,除了仍旧推行原则上注册登记资本的行业外(比如银行、保险、证券、融资租赁、建筑施工、典当、外商股份投资、劳务派遣等十四类行业),注册登记资本随意设定都是能的。
但做为创业团队,应当有比较严谨的法律意识,建议考虑以下几点因素:
1、公司注册登记资本写多少,要参考所在行业资质明确要求
比如,互联网公司申请ICP经营许可证时,ICP经营许可证明确要求公司注册登记资本在100万以上;天猫、京东也对入驻平台的商家提出了标准:注册登记资本为200万以上。其他需要资质/资格的,如招投标等,参照行业通行做法就能了。
2、注册登记资本越大,分担的风险/职责就越大
注册登记资本与所能分担的风险和职责是成正比的。
比如,一家注册登记资本为100万的公司,A占70%股份,所以需要筹资70万。后来公司经营不善,欠了1000万的外债。那么A最多只需用他70万的筹资额来担责,超出的部分就和他没关系了。但如果这家公司的注册登记资本是1000万,A依旧占70%的股份,那么A就要分担700万的职责!
3、一个小的考虑:印花税
每年年底,企业要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例如一家科技类公司的注册登记资本是100多万元,如果企业完成实缴,那么,企业的印花税将是500元。
说个极端的例子,2016年,一家名为安徽玉龙地智慧餐饮的公司注册登记资本为50000亿元(3个腾讯的估值),如完成实缴,印花税将达到25亿元。所以那些想要伪装成亿万富翁的“创业土豪们”要慎重了。
所以,注册登记资本并不是越大越好,大部分互联网创业团队走的是股份融资的路子,最重要的是股份比例,而不是注册登记资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定一个合理的注册登记资本,才是最理智的选择。
注册登记资本怎么确认已交纳?
公司成立后,需要在银行开设一个企业银行账户。小股东个人(或单位)从自己账户向公司账户转入应出的资金即可,转账资金用途里要写上“股份投资款”即可。
以前推行实缴制的时候,注册登记资本是需要申请文件报告的。现在多数情况下已经不需要了,只有一些招投标项目或是比较大型的合作伙伴,为了确认合作公司的注册登记资本已经实缴,需要合作公司出具申请文件报告。申请文件报告能在实缴完成后,找财务会计师事务所来出具即可。
3常见问题Q1:我注册登记了一家100万注册登记资本的公司,后来不想经营了,需要补全这100万吗?
应分两种情况讨论:
1、公司没外债,不想经营,想注销了
不需要,公司没外债时,不涉及补偿别人的损失。直接走正常的注销流程即可,不需要把钱补全后再注销。
2、公司有外债,不想经营了
需要,需要把欠别人的钱还上。“认缴制“只是不用现在一次性把钱掏出来,但是分担的法律职责是在的。你需要依照你所占的股份比例,分担对应的负债职责。
Q2:注册登记资本能使用吗?
当然能使用。
注册登记资本就是公司的钱,就是公司用来花的。一般应用在以下几个方面:日常经营运作、发放员工工资、进货、购买办公用品等。
但是,注册登记资本无法随意支给个人使用,如果需要给个人打钱,必须要有相应的发票报销,或是走工资、劳务费用、奖金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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