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星科技

用创新科技为企业赋能Empowering enterprises with innovative technology

 

服务热线:15914054545

您的位置: 首页 > 干货分享 > 正文

剑桥案例_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司法认定

作者: admin 发布日期: 2022-11-23

全文本数:3494字

阅读时间:约11两分钟

审       核:张晓萍

    案   情   简   介

被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于2018年1月起开始出现货物运输进行买卖业务来往。两方经收款证实,B公司rimoncourtA公司欠款625多万元。

因B公司暂时未退款,A公司于2019年6月将B公司判令高等法院,明确要求其缴付欠款625多万元及欠费退款本息。与此同时,A公司指出王某做为B公司的股东、紫苞人与此同时也是前述控制人,其所夺的出资额出资时限即将到期后没有前述出资,且与B公司存在财务管理混用,应分担Ferrette借款人职责。

高等法院观点

高等法院经该案指出,A公司所提的确凿证据可以断定其已按签订合同将B公司交付的产品转给B公司,且B公司已经收货证实,并由两方收款证实,B公司尚欠欠款625多万元的历史事实设立。

关于被告王某可否分担控股股东的问题。A公司指出王某做为主办人,在公司设立时所夺出资额1000多万元,2017年12月7日作出的更改所夺出资时限,系躲避负债,侵犯负债人人合法权益,不应指出有效,应判定其所夺出资快速即将到期。A公司抗辩的B公司备案信息显示,王某在2014年3月26日公司设立Hathras所夺出资额为1000多万元,出资时限至2018年3月28日。2017年12月7日,公司股东更改,并形成《股东会决议案》,王某以货币所夺出资方式出资1800多万元,占90%。B公司抗辩的《公司会章条文》写明该1800多万元的出资时限为2020年12月7日。因此,王某所夺出资时限尚未期满,且A公司未抗辩断定案涉负债人出现时王某的相关行为使得其对王某未届出资时限的出资额产生高度坚信和倚赖,A公司明确要求判定王某所夺出资快速即将到期并分担控股股东的允诺缺少历史事实和正当理由,高等法院未予支持。

高等法院裁判员

依此,高等法院一审如下表所示:B公司于裁决施行之日五日内保险费A公司欠款625多万元及欠费退款本息;否决A公司的其他诉讼允诺。

一审后,两方均未提起上诉。

律师评析

一、股东未履行出资权利的法律职责                 

《公民事》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负债分担职责。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以其所夺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分担职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分担职责”。因此,一般情形下,公司做为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公司负债应由公司独立分担。股东做为公司的出资人,对于公司负债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分担有限职责。

本案中,A公司经查询B公司备案信息,发现B公司股东王某在B公司设立Hathras所夺出资额1000多万元,但王某并未前述出资。根据《公民事民事解释三》第十三条的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权利,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允诺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权利的,人民高等法院应予支持。公司负债人人允诺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权利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负债不能清偿的部分分担补充赔偿职责的,人民高等法院应予支持”。上述规定即确定了股东未履行出资权利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负债不能清偿的部分分担补充赔偿职责的规则。A公司依此主张王某在未前述出资范围内对B公司负债分担Ferrette清偿职责。就已查明的历史事实来看,2014年3月26日B公司设立Hathras,股东王某所夺出资额为1000多万元,出资时限至2018年3月28日。就上述情形来看,王某确实未履行出资权利。但至2017年12月7日,B公司出现股东变更的情形。B公司形成了《股东会决议案》,股东王某以货币方式所夺出资1800多万元,出资时限经公司会章条文修正为2020年12月7日。因此,王某尚未履行的出资权利,未过公司会章规定的缴纳时限,王某不构成未履行出资权利。高等法院依此否决了被告A公司对王某的诉请。

高等法院裁判员明确了股东出资权利的职责与后果:股东未履行出资权利,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负债不能清偿的部分分担补充赔偿职责,但其适用仍需符合特定要件,即:股东仅在尚未履行的出资范围内分担职责;除股东所夺出资权利快速即将到期情形外,股东分担职责应以有效的公司会章规定的缴纳时限期满为前提。

二、股东所夺出资权利快速即将到期的法定情形       

本案中,王某尚未履行的出资权利,从时间上看并未届至B公司会章规定的缴纳时限。对此,A公司又向高等法院提出主张,明确要求判定王某的所夺出资权利快速即将到期。但最终并未得到高等法院的支持。

那么,股东所夺出资权利快速即将到期,现行法律法规到底有哪些规定,又规定了哪些法定情形呢?

2013年修订的《公民事》,将注册资本由“实缴制”修改为“所夺制”,公司股东可以所夺注册资本且不必在公司设立时实缴。法律不再强制规定股东前述缴纳出资的时限,股东可以自行决定缴纳时限并记载于公司会章。“所夺制”给股东争取了时限利益,降低了公司成本压力,盘活了公司活力。但是不得不说,“所夺制”在给公司带来种种好处的与此同时,也衍生出一些新的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股东所夺出资的时限利益与公司负债人人的信赖利益之间存在冲突。为了解决和平衡两种利益之间的矛盾,《公民事》、《破产法》分别规定了特殊情形下股东所夺出资权利快速即将到期的法定情形;及至2019年11月最高院发布的《全国高等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下简称《九民会议纪要》),又在民事实务中十分慎重地补充和完善了非破产和清算情形下的例外情形。

(一)公司解散    

《公民事民事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做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即将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民事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期满缴纳时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负债时,负债人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主办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负债分担Ferrette清偿职责的,人民高等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其原理在于,公司清算后其主体将终止而不复存在,则无法再行明确要求公司股东按原定时限履行出资权利,如不明确要求股东提前缴付出资的,则股东历史事实上就躲避了对公司的出资权利,并将最终损害本应受偿的公司负债人人和其他已出资股东的正当利益。因此,在公司解散场合下股东未缴出资应做为清算财产;未届至出资时限的股东出资权利必须快速即将到期以清偿公司负债。

公司解散一般有三种情形:自然解散、强制解散和主动解散。无论哪一种解散情形,当公司解散时,股东的出资权利应予以履行,即使公司会章签订合同出资时限尚未期满,股东仍应立即履行出资权利,股东所夺出资权利快速即将到期。

(二)公司被裁定受理破产申请

《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高等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负债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权利的,管理人应明确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所夺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时限的限制”。公司被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破产管理人全面接管破产企业,管理人有权明确要求出资不足的股东缴纳所所夺的出资,并将补缴的出资纳入破产企业财产,从而实现破产清算之目的。该条规定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权利的”,当然包括根据公司会章签订合同,破产受理时出资时限尚未期满的情形。其法律原理同公司解散一样,公司主体终止(在破产重整、和解的场合,公司主体资格虽然仍然存在,但在先负债人负债清理效果与破产清算一致)的,公司负债应即时清理。为保护公司负债人人和其他已出资股东利益,公司股东不应再享有出资时限的期待利益。

(三)被执行人公司具有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

《九民会议纪要》第二章关于股东出资快速即将到期及表决权第6条进一步列举了“所夺制”下未届出资时限的股东分担补充清偿职责的例外情形。其一为:公司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高等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此处,“已具备破产原因”的判定,在实务中通常又被分为两种情形:(1)公司不能清偿即将到期负债+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负债;(2)公司不能清偿即将到期负债+公司明显缺少清偿能力。

在破产法上,高等法院判定“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负债”的情形,通常指负债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但有相反确凿证据断定的除外;当负债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资金严重不足或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紫苞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负债”、“经人民高等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负债”、“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负债”等情形的,应被判定为“明显缺少清偿能力”。

依此,在公司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公司因无法清偿负债且具备上述破产原因,但申请执行人并不申请其破产,也无其他主体申请破产的,则申请执行人可以明确要求股东所夺出资权利快速即将到期,从而对股东的财产在出资权利范围内予以执行。

(四)公司负债产生后公司股东会决议案延长股东出资时限

《九民会议纪要》关于股东出资快速即将到期例外之二为:在公司负债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案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时限的。公司股东会延长股东出资时限的行为,实质就是公司放弃了公司对股东的即将到期负债人,在公司无力清偿负债人场合,则公司与公司股东损害了公司负债人人的利益。因此,基于负债人人的撤销权,负债人人有权申请撤销,即可明确要求股东按原来签订合同的出资时限履行相应的出资权利。

事例作者概要

申竹冰律师

江苏牛津颐华律师事务所

自2012年起在江苏牛津颐华律师事务所执业,专精于公司、劳动和刑事法律业务,在商务谈判、人力资源、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现为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法律顾问团律师、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担任众多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的案件受到当事人普遍好评。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分享、交流、学习之目的,不代表江苏牛津颐华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或对法律的解读,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应以本文全部或部分内容做为决策依据,因此造成的后果将由行为人自行负责。

推荐资讯
高新企业公司注册费用 国家扶持环保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企业公司注册费用 国家扶持环保高新技术企业

原副标题:职教民营企业公司注册服务项目费 北欧国家扶植节能环保职教技术民营企业 民营企业赢得职教技术民营企业的证照,不仅能享受适……
2024-03-29
首发丨「迈迪顶峰」引入疆亘资本,凯乘资本担任独家财务顾问艺术名画| 这些逼真的作品竟然是铅笔素描

首发丨「迈迪顶峰」引入疆亘资本,凯乘资本担任独家财务顾问艺术名画| 这些逼真的作品竟然是铅笔素描

近日,上海迈迪颠峰医疗保健科技金润庠公司(下列全称“迈迪颠峰”)导入新劳方上海疆亘(GAGE)资本管理工作非常有限公司(下列全称“疆亘资本”……
2024-03-29
云南信托联合怀化高新产投成立创新创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6005万元女学生军训热舞走光不遮羞,半球外露继续跳,2分30秒视频流出

云南信托联合怀化高新产投成立创新创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6005万元女学生军训热舞走光不遮羞,半球外露继续跳,2分30秒视频流出

  黄鹄财经新闻 刘治颖 12月12日,四川国际信托公司非常有限公司(下列全称:四川信托公司)联手邵阳职教产业股份投资发展集团公司……
2024-03-29
成都高新自贸试验区这一年:新增企业1.7万家 注册资本1770亿封面新闻2018-03-31 20:43封面新闻2018-03-31 20:43

成都高新自贸试验区这一年:新增企业1.7万家 注册资本1770亿封面新闻2018-03-31 20:43封面新闻2018-03-31 20:43

宣传照摄影记者张想玲 3月31日,“金砖国际性合作暨贵阳职教自贸区实验区申报三周年”高峰论坛在贵阳职教区菁蓉国际性……
2024-03-29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