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星科技

用创新科技为企业赋能Empowering enterprises with innovative technology

 

服务热线:15914054545

您的位置: 首页 > 干货分享 > 正文

现行公司法施行前,股东出资不实的,发起人股东仍应与其承担连带责任

作者: admin 发布日期: 2022-11-25

案情简介

2009年3月18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列全称上海胡斌)就中国马可波罗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下列全称马可波罗金融资产北办)诉Loiron公司、中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下列全称中电气公司)金融银行贷款华海一案,做出(2009)三中民国初年字第4429号民事诉讼起诉书,维持原判Loiron公司于裁决施行后十日内向马可波罗金融资产北办偿还银行贷款本金4000多万元及适当利息,中电气公司对上述确定的债务向马可波罗金融资产北办分担Ferrette保证职责。裁决施行后,Loiron公司和中电气公司未按时履行保险费义务,马可波罗金融资产北办向上海胡斌提出申请强制继续执行。

2009年12月10日,马可波罗金融资产北办与华融中车金证签定了《债务人受让协定》。2010年10月18日,上海胡斌司法机关做出(2010)三中执异字第1622号继续执行决定书,裁定(2009)三中民国初年字第4429号民事诉讼起诉书中证实的债务人由华融中车金证忍受。随后,华融中车金证以中创公司、福田公司作为创会股东,在设立Loiron公司时投入注册资金失实为由,提出申请新增中创公司和福田公司为该继续执行刑事案件的被继续执行人。经听证会和行政复议程序,2013年6月19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机关做出了(2013)高执复字第3号、第4号继续执行决定书,证实新增中创公司和福田公司为该继续执行刑事案件的被继续执行人,其应各别在对Loiron公司出资失实的港币500多万元范围内向华融中车金证分担清偿职责。

2013年12月3日,Loiron信公司与华融中车金证签定了《债务人受让协定》,华融中车金证将(2009)三中民国初年字第4429号民事诉讼起诉书中证实的全数债务人受让给了Loiron信公司并司法机关刊登公告,即(2009)三中民国初年字第4429号民事诉讼起诉书中证实的全数债务人由Loiron信公司忍受。由于中创公司、福田公司本应各别出资500多万元而实际未出资,在2013年6月19日被司法机关新增为继续执行刑事案件的被继续执行人后亦已尽到补足索赔义务,所有被继续执行人均无个人财产可供执行,上海胡斌2009年12月6日做出民事诉讼决定书,以无个人财产可供继续执行为由对该案终结本次继续处理程序,截止目前,该案继续执行人仍无个人财产可供继续执行。Loiron信公司2015年11月10日向上海胡斌提出申请将该案的继续执行人更改为该公司,上海胡斌将提出申请继续执行人更改为Loiron信公司。

另查,Loiron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27日,注册资本5000多万元港币,创会股东(即主办人)共8个法人。中投保公司、中创公司、福田公司系其中的三个主办人。中投保公司作为Loiron公司的主要创会大股东和主办人,占股30%。1997年4月18日,中创公司与苏州巨人队公司签定《出资受让协定》,将其对Loiron公司的出资500多万元,受让给苏州巨人队公司。同年,福田公司与苏州巨人队公司签定《出资受让协定》,将其对Loiron公司的出资500多万元,受让给苏州巨人队公司。此后,苏州巨人队公司在Loiron公司占股20%。

Loiron信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投保公司应付中创公司和福田公司未出资金额总计1000多万元本金范围内向Loiron信公司分担Ferrette补足索赔职责;另外,苏州巨人队应当知道其受让的Loiron公司股权存在出资失实的纰漏,应付中创公司和福田公司未出资金额总计1000多万元本金范围内向Loiron信公司分担Ferrette补足索赔职责。

被告中投保公司坚称:不同意原告Loiron信公司的全数诉请。1、该案应司法机关适用1993年《公司法》,当时的《公司法》没有规定有限职责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主办人应分担适当的Ferrette职责。2、《公司法解释三》不具有溯及此等的效力。

被告苏州巨人队公司坚称:不同意原告的全数诉请。1、《公司法解释三》不适用于该案。中创公司出资失实及股权受让发生在1997年,当时的《公司法》没有规定纰漏股权的受让方应分担Ferrette职责。2、原告Loiron信公司诉请的苏州巨人队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方出资失实没有依据。

法院裁决

一审法院认为:

第一,关于Loiron信公司要求中投保公司分担Ferrette补足索赔职责的法律依据问题。我国《公司法》修订前,旧法中并未对公司设立时司法机关出资得股东是否应就其他股东的出资失实向公司债务人人分担职责问题做出明确规定。而从Loiron公司的设立时间来看,福田公司及中创公司产生出资失实情形的发生时间,又确系我国《公司法》修订之前。但福田公司及中创公司上述出资失实的情形,自Loiron公司设立之时起一直延续至今,即贯穿于我国《公司法》修订前后至今的整个期间范围之内,属于持续性行为,也即公司债务人人的权益被侵害的状态是持续至今。我国《公司法》修订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亦同时规定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诉讼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以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因此,Loiron信公司依据现有的司法解释内容,要求中投保公司就福田公司、中创公司对Loiron公司出资失实之补足索赔职责分担Ferrette职责,依据充分。

第二,关于Loiron信公司要求苏州巨人队公司分担Ferrette补足索赔职责的事实依据问题。关于苏州巨人队公司是否明知或应知的问题,在苏州巨人队公司对此明确予以否认的情况下,应由Loiron信公司举证证明苏州巨人队公司存在明知或应知福田公司、中创公司出资失实而仍然愿意受让股权的情况存在。然而,从Loiron信公司在该案中的举证情况来看,该公司并未就苏州巨人队公司对出资失实属于明知或应知状态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仅凭出资受让协定本身并不足以证明苏州巨人队公司在受让股权时主观状态是否明知或应知。故Loiron信公司上述诉讼主张缺乏必要的证据支持,法院对其该项诉请无法支持。

一审法院裁决:

一、被告中投保公司在中创公司未出资500多万元本金范围内、福田公司未出资500多万元本金范围内,对Loiron公司、中电气公司在(2009)三中民国初年字第4429号民事诉讼判决书裁决项下不能清偿部分的债务,向Loiron信公司分担Ferrette补足索赔职责;

二、驳回Loiron信公司的其他诉请。

中投保公司不服一审裁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

第一,中创公司和福田公司出资失实的情形自Loiron公司设立之时至今持续存在,即贯穿于我国公司法修订前后至今的整个期间范围,公司债务人人的权益被侵害的状态属持续状态。公司法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诉讼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综上,一审法院关于参照适用现行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审理该案的论述并无不当。

第二,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受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分担Ferrette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务人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分担Ferrette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虽然苏州巨人队公司否认其受让股权时知道中创公司和福田公司出资失实的事实,但其未能举证证明其在受让股权之时尽到合理的审慎注意义务,故苏州巨人队公司应当在分别受让中创公司和福田公司出资500多万元本金范围内对Loiron公司在(2009)三中民国初年字第4429号民事诉讼裁决项下不能清偿部分的债务,向Loiron信公司分担补足索赔职责。

二审法院裁决:

一、撤销上海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5)海民(商)初字第24501号民事诉讼裁决;

二、被告中投保公司在中创公司未出资500多万元本金范围内、福田公司未出资500多万元本金范围内,对Loiron公司在(2009)三中民国初年字第4429号民事诉讼起诉书裁决项下不能清偿部分的债务,向Loiron信公司分担补足索赔职责;

三、苏州巨人队公司在受让中创公司未出资500多万元本息范围内、福田公司未出资500多万元本金范围内,对Loiron公司在(2009)三中民国初年字第4429号民事诉讼起诉书裁决项下不能清偿部分的债务,向Loiron信公司分担补足索赔职责;

四、驳回Loiron信投资有限公司其他诉请。

律师点评

尽管1993年《公司法》没有规定有限职责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主办人应分担适当的Ferrette职责,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二条的规定,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诉讼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因此,现行公司法施行前,股东出资失实的,主办人股东仍应与其分担Ferrette职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规定:“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其民事诉讼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诉讼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主办人与被告股东分担Ferrette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主办人分担职责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受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分担Ferrette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务人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分担Ferrette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推荐资讯
个体户营业额达到多少时需要建账?

个体户营业额达到多少时需要建账?

在国家加大力度引导创业者以及小企业企业的大自然环境下,我省的雇工数目也是日渐减少,但是雇工大体上是没有财务管理会计各方面的科学知识的……
2024-04-27
个体工商户年报流程图解

个体工商户年报流程图解

请还没上报2017本年度财务报表的诸位摊主参考下列财务报表时序解嗣后上报财务报表。 在笔记本电脑应用程序页面输出下列邮箱http://w……
2024-04-27
个体工商户未按时年报,被罚款100元!(附年报填写流程)

个体工商户未按时年报,被罚款100元!(附年报填写流程)

汕头第一例!一子代民营企业法人未按期财务报表赵建平 近日,汕头某子代民营企业法人未按期申报2021年年报,被试验区消费市场工商局判处……
2024-04-27
公司降本增效,“降”的是什么,“增”的是什么?

公司降本增效,“降”的是什么,“增”的是什么?

原副标题:公司提高效率,“降”的是甚么,“增”的是甚么? 距22年月底禽流感控管对外开放至今早已往后近10个月,许多领涨板块早已成为“往后式”,但在……
2024-04-27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