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星科技

用创新科技为企业赋能Empowering enterprises with innovative technology

 

服务热线:15914054545

您的位置: 首页 > 干货分享 > 正文

最高法案例_股东抽逃出资1亿元,挂名董事承担连带责任

作者: admin 发布日期: 2022-11-25

原副标题:最低法事例:股东抽逃出资1亿,经手常务董事分担控股股东

责任编辑系译者许可发布的原创该文,转发需取得译者许可。

公司常务董事分别以积极实行和不履行职责原则上权利的方式帮助股东抽逃出资,应分担退还抽逃资本金本金的控股股东。公司常务董事以只担任经手常务董事、未参与重大决策或履行职责军婚等理由所作申辩均不设立。——最低人民高等法院(2020)最低法民申200号、(2018)最低法民终913号刑事案件

此案概要

庞中学生是中学生华晨的创办人,2010年携中学生华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央政府密切合作汽车生产项目。

注:庞中学生是汽车业著名人物,最著名的事件是加盐就能开的“水氢发动机”。

双方于2010年12月设立密切合作媒介国马信息技术公司,注册资本为1.66亿,股东为A、B、C、D三家公司,A、B、C三家公司是中学生华晨辖下公司,D公司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央政府辖下公司,多方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在国马信息技术公司的人员安排上,常务董事共9人,A、B、C三家公司指派6人,D公司指派3人。庞中学生任公司常务副董事长、紫苞人。

在庞中学生等常务董事的具体重大决策和直接实行下,A、B、C三家公司交纳第一期出资款4824.44多万元后,即从国马信息技术公司帐户将4900多万元转至C公司帐户。A、B、C三家公司交纳第三期出资6795.56多万元后,即从国马信息技术公司帐户将6800多万元转至A公司帐户。

D公司发现A、B、C三家公司的玄机后,立即向高等法院提出诉讼诉讼,允诺A、B、C三家公司协力向国马信息技术公司退还抽逃的出资款1.162亿及本金,并允诺三家公司指派的庞中学生等6名常务董事分担控股股东。

原告提倡

D公司提倡,A、B、C三家公司指派的6名常务董事应分担责任:(1)庞中学生作为公司常务董事、紫苞人,国马信息技术公司资本金被抽逃与有关。(2)国马信息技术公司资本金被转出系另2名常务董事盖章或命令别人盖章。(3)另3名常务董事若非国马信息技术公司资本金被抽逃而不阻止和监督,存在过失,已尽到死忠、淡泊名利权利。

A、B、C三家公司及指派的6名常务董事提倡,6名常务董事无帮助股东抽逃出资的蓄意,未实行侵害公司私有财产的侵权。其中3名常务董事只是经手常务董事,不参与国马信息技术公司的经营管理,不了解公司的资本金国际收支情况,参与的国马信息技术公司常务监事会会议是正常履行职责并不涉及抽逃资本金问题。

高等法院裁判员

高等法院最终判定A、B、C三家公司相互配合完成了抽逃出资的行为,应协力向国马信息技术公司退还抽逃出资款及本金。

对于庞中学生等6名常务董事,3名常务董事系抽逃国马信息技术公司资本金的具体重大决策和直接实行者;3名常务董事身为国马信息技术公司常务董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对国马信息技术公司负有的死忠权利和淡泊名利权利。

上述6名常务董事分别以积极实行和不履行职责原则上权利的方式帮助股东抽逃出资,依照《最低人民高等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应分担退还抽逃资本金本金的控股股东。

6名常务董事各自以只担任经手常务董事、未参与重大决策或履行职责军婚等理由所作申辩均不设立。

律师建议

1. 董事是高风险职业,担任常务董事要慎重,即使是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经手常务董事,也存在分担“飞来横祸”般责任的风险。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常务董事对公司负有死忠权利和淡泊名利权利。这意味着常务董事如果对某些事项不作为,也要分担责任。就股东抽逃出资而言,并非只有以积极方式帮助股东抽逃出资(如直接帮助扣划款项)的常务董事才需担责,常务董事不作为(不管不问)也存在担责风险。

2. 就股东未履行职责出资权利而言,常务董事也同样存在上述风险。

3. 公司常务董事可通过投保常务董事责任保险的方式,转移分担责任的风险。但是需要关注常务董事责任险的赔偿范围一般不包括常务董事的蓄意违法行为。例如,瑞幸咖啡此前为公司高管投保了常务董事责任险,在近期发生的财务造假事件中,公司高管能否通过常务董事责任险免责,成为目前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

同类事例

股东未履行职责出资权利,常务董事未履行职责向股东催缴出资的淡泊名利权利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常务董事对公司遭受的股东出资未到位的损失,应分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低人民高等法院(2018)最低法民再366号刑事案件

欢迎商讨您的问题!

译者概要

杨巍,北京律师、注册会计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曾任职于北京某大型国有企业法律事务部、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主要执业领域为诉讼仲裁、投融资、房地产、矿产等。擅长从客户商业目的出发,解决根本问题,诉讼仲裁只是实现目的的方式之一。

著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刑事案件胜诉实战指南》《矿产资源刑事案件胜诉实战指南》《民间借贷纠纷刑事案件胜诉实战指南》,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参著《民法典适用指南与典型事例分析》,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推荐资讯
关于组织申报福州市2023年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福州市2023年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人士行政部门、地税局: 根据《厦门市上海市人民政府中央组织部有关下发推动当代金融业大力推进产业发展六条举措的通告》(榕政办……
2024-04-20
【7·19】关于印发2023年度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7·19】关于印发2023年度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第三产业行政部门、地税局: 为贯彻区委区政府“九项行动”组织工作明确要求,助推工业兴市产业发展战略,促进品驭型结合产业发展,……
2024-04-20
今年山东第4家新增上市公司 威海企业泓淋电力登陆创业板

今年山东第4家新增上市公司 威海企业泓淋电力登陆创业板

3月17日,东营市泓淋水电技术股权有限公司(简称“泓淋水电”,标识符301439)成功进占上交所中小板挂牌上市。据统计,这是今年山东省第4家追加……
2024-04-20
AC资本市场15年深耕多元化交易服务,安全、真实交易赢得客户信赖

AC资本市场15年深耕多元化交易服务,安全、真实交易赢得客户信赖

AC资本消费市场已成立15十周年,AC资本消费市场仍旧如一heard创业者提供更多真实世界和技术创新的买卖自然环境,致力于帮助亚洲地区创业者实……
2024-04-20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