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安心签】技术入股密切合作合同书(为准)
【安心签】技术入股密切合作合同书(为准)
甲方: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弯叶在公平强迫,互惠,缔约的基础上,就甲方所持的______ 商品技术出资的形式入股甲方事后达生产成本协定,以资遵从履行职责:
第二条:甲方因其所不合法所持的______商品技术,包括但不局限于石油化工商品技术,和其另一方面所掌控的石油化工技术及未来在此基础上开发的其他心智丰硕成果、技术计划作为有形资产入股甲方。
第三条:甲方现况:
甲方______ 、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成立,注册资金______元,原有制造经营方式场馆______万平方米,____________ 制造电子设备及______技术,所有经营方式所需断定材料相关手续齐备并获数项荣誉奖,已拥有颇具规模的市场准顾客,各政府部门管理项目组的织建和运转埃皮纳勒区健全,具有一定的国际品牌名气,经营方式运转状况不佳。
第三条:经弯叶商谈确定,以甲方所持的技术股权投资工程建设产线一条,甲方技术入股后,获得甲方______%的股份。
第五条:甲方应及时处理办理手续基本权利迁移相关手续,提供相关的技术数据资料,展开技术辅导、传授给技术窍门,而因技术成功迁移给甲方并被甲方吸收掌控,用于商品制造。
第九条:技术丰硕成果入股后,甲方获得股东地位,其技术由甲方独享使用权,新股权投资工程建设的产线及其商品,展开财务管理独立,原则上计量,按比例展开派息。
第六条:本协定签定后 90 日内,弯叶到工商局办理手续股份更改相关手续。
第六条:本协定的时限和弯叶关于公司股份债权、受让、受赠的管制通过《公司章程》自行签定合同。
第六条:甲方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其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职责和行使职权;并依据所持的股份份额,参与甲方管理、制造经营方式活动。
第九条:甲方承诺在本协定签定之前,甲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及民事、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由甲方及其股东自行承担。
第十条:基本权利与义务
甲方每年定期向甲方公布一次财务管理账目,并应甲方要求,可随时提供财务管理账目查看。甲方遵从法律规定,按甲方所持的股份向甲方派息,其支付形式以次年的6月31日前现金支付。
第十一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出资比例独享股份______%所拥有的法定基本权利,并独享月薪______万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2、甲方担任公司的技术总监一职,负责新设产线运转,包括但不局限于研发、制造和技术辅导工作。
3、甲方保证其对入股的技术所持不合法使用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投入甲方制造经营方式后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责。甲方同时保证其入股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4、甲方(包括甲方的直系亲属,下同)在公司期间和离开公司后 5 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方式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与公司经营方式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甲方不得将公司的技术丰硕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偿或无偿地泄露、披露、让他人使用,或自用于无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甲方为公司利益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和披露行为不受此。
5、甲方作为股东独享法律规定的股东应有的基本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管理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份派息。
6、为保持公司稳定性,本协定签订五年后,甲方确因个人需要将其股份债权、受让或受赠第三方时,甲方及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经股东会表决需要追加股权投资或者因经营方式发生亏损需要弥补亏损的,甲方其他股东、甲方按照股份的比例承担出资。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商品研发与甲方提供所有运转资金支持及负责公司的整体运转,是双方密切合作的基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①甲方或甲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丰硕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的;
③在未经甲方同意状况下,甲方拒绝提供技术辅导或者停止技术研发的。
2、违约处理:______
①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丰硕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 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构成对公司侵权的,公司另有权按照侵权商品销售额的______%追究责任。
②甲方入股技术在同行业中缺乏先进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甲方拒绝提供技术辅导或非经甲方同意停止技术研发的,甲方须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违约金。
第十四条:知识产权
甲方在密切合作期间和退出密切合作后______ 年内,与经营方式期间公司相关商品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商品和相关的知识产权等等均属于公司职务丰硕成果或商业秘密,其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违反竞业禁止展开研发的,新丰硕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
第十五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者签定补充协定自行签定合同,《公司章程》和补充协定与本协定一同生效,《公司章程》签定合同不同于本协定的,以本协定为准,本协定与补充协定条款内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在履行职责本协定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商谈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定一式两份,弯叶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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