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风险控制必不可少之
劳工法小科学知识第六期
民营企业以技术出资时,与否可享用个人税金税及营业税政策优惠
结语
公法中,许多保有专利技术及非专利技术的民营企业常以这些技术投资入股。在此情况下,投资人应如何交纳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及营业税是所苦大家的两个示例,责任编辑为此进行深入探讨。
一、民营企业以技术入股,可不可以享用个人税金税政策优惠
《民营企业个人自然律》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明确规定,民营企业获得的具备条件的技术受让税金,可以减免、定其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
《民营企业个人自然律实施法规》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民营企业个人自然律第十五条第(四)项所称具备条件的技术受让税金减免、定其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是指两个课税本年度内,住户民营企业技术受让税金不少于500多万元的部份,减免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少于500多万元的部分,增加一倍征税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住户民营企业技术受让相关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政策问题的通告》(税务【2010】111号)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财政部和税务局具体操作前述法律条文的文档。该书第二条明确规定,技术受让的范围,包括住户民营企业受让专利技术、计算机硬件版权、器件瑙脂结构设计权、真菌改良品种、生物制药改良品种,以及公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确认的其他技术。当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条文授与谢莱的发明者、发明者专利和非单纯改变产品花纹的外观。第二条明确规定, 技术受让应签定技术受让合约。当中,全境的技术受让需经市级以内(含市级)信息技术职能部门判定注册登记,贸易结算的技术受让需经市级以内(含市级)商务人士职能部门判定注册登记,牵涉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受让,需市级以内(含市级)信息技术职能部门审核。住户民营企业技术出口产品应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海关总署、信息技术部发布的《中国明令禁止出口产品管制出口产品技术目录》(海关总署、信息技术部令2008年第12号)进行审查。住户民营企业获得明令禁止出口产品和管制出口产品技术受让税金,不享用技术受让减免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政策优惠。第四条明确规定, 住户民营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获得的技术受让税金,不享用技术受让减免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政策优惠。
《税务总局关于技术受让税金减免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相关问题的通告》(国税函【2009】212号)对具备条件的技术受让进行了明确。该书第二条明确规定,根据民营企业个人自然律第十五条第(四)项明确规定,享用减免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优惠的技术受让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享用优惠的技术受让主体是民营企业个人自然律明确规定的住户民营企业;(二)技术受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规定的范围;(三)全境技术受让经市级以内信息技术职能部门判定;(四)向境外受让技术经市级以内商务人士职能部门判定;(五)国务院税务主管职能部门明确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前述法律条文法规和规范性文档,住户民营企业在两个课税本年度内向非100%关联方受让具备条件的技术获得的收入,可以减免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即不少于500多万元的部份,减免个人税金税,少于500多万元的部份,增加一倍征税。
而民营企业投资入股与否应视为技术受让享用前述减免政策,实践中存在争议。我们认为,技术入股实际为技术受让的一种,只不过在技术入股的情况下,受让方获得的收入为股权而非货币。因此,我们认为,技术入股可以适用前述减免政策。为此,信息技术部的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文似乎印证了这一点。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技术合约判定规则>的通告》(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第六条明确规定,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约,可按技术受让合约判定注册登记。
除了前述减免法律条文法规,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对技术入股还出台了其他的个人税金税政策优惠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相关个人税金税政策的通告》(税务【2016】101号)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民营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全境住户民营企业,被投资民营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民营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相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课税政策优惠。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课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课税,允许递延至受让股权时,按股权受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交纳个人税金税。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技术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硬件版权、器件瑙脂结构设计专有权、真菌改良品种权、生物制药改良品种,以及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财政部、税务总局确认的其他技术成果。第二条第四款明确规定,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是指课税人将技术成果所有权让渡给被投资民营企业、获得该民营企业股票(权)的行为。
根据前述文档,民营企业以具备条件的技术入股的,可以选择适用现行相关税收政策,也可选择适用递延课税政策优惠,即投资入股时不课税,递延至受让股权时按照差额课税。
综上,以具备条件的技术入股,民营企业可以适用个人税金税减免政策或适用递延课税政策。
二、民营企业以技术入股,可不可以享用营业税政策优惠
《营业税改征营业税试点过渡政策的明确规定》(税务〔2016〕36号印发)第一项明确规定,下列项目减免营业税:(二十六)课税人提供技术受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同时明确规定,技术受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受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此外,该书还明确规定了课税人申请减免营业税的备案程序,即试点课税人申请减免营业税时,须持技术受让、开发的书面合约,到课税人所在地市级信息技术主管职能部门进行判定,并持相关的书面合约和信息技术主管职能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档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根据前述文档,民营企业以具备条件的技术投资,经信息技术主管职能部门判定,将相关文档报税务主管职能部门备查后可以申请减免营业税。
总结
综上,民营企业以具备条件的技术入股,在经过信息技术主管职能部门判定后,可以享用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以及营业税政策优惠。
往期回顾(点击下方文章标题直达)
第一期:持股平台股权激励中的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及个人个人税金税处理
第二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份支付之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税会差异
第三期:上市公司以管制性股票方式进行股权激励发生转送股时个税计算口径应统一
第四期:“股权受让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的约定与否包括个人税金税税款
第五期:“因股权受让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等于“股权受让个人税金税由受让方承担”
第六期:自然人股权受让以认缴出资额定价的涉税风险
第七期:个人受让合伙份额需要先课税后变更吗
第八期:破产清算期获得收入,欠税后滞纳金怎么办
第十期:“破产人所欠税款”的具体内涵是什么
第十期:如何防范集团民营企业之间拆借资金的税务风险
第十一期:自产和购进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的税务处理
第十二期:已使用的固定资产,未获得发票应如何处理
第十三期:个人既有工资收入又有个体经营税金在哪项扣除更合适?
第十四期: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发生的全部利息都可以税前扣除吗?
第十五期:法人股东退出股权投资时如何降低民营企业个人税金税税赋
第十六期:吸收合并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时,合并方可弥补的亏损额如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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