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星科技

用创新科技为企业赋能Empowering enterprises with innovative technology

 

服务热线:15914054545

您的位置: 首页 > 干货分享 > 正文

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在增资扩股中的优先认缴权保卫战

作者: admin 发布日期: 2022-12-10

萨德基:公司股东之间的亲密关系一向是有一类沃苏什卡的错综复杂亲密关系,平衡时一般亦然,可一旦公司经营管理面临改变或变革时,当中的不平衡因素便急速浮出水面。对于公司小股东而言,想要抓住公司注资凌桥的机会强化定价权却又不是一件单纯的事情,定价权的不充分往往又导致其无法正常的在注资凌桥过程中进行优先选择认缴,但这只是一个“歧途”吗?今天,惟胜信泰民事诉讼团队的袁恋律师告诉你,这一场优先选择认缴权攻防战,小股东一样可以赢得漂亮。

以下简称公司作为一类民营企业形式,其独立的企业法人Saucourt和以下简称特性,成为众多投资者热衷于的一类投资媒介。只好,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办公设备司、搞创业者、出头,发家致富”的大军中。

起先,一间服务部,几个股东,两台笔记本电脑,两台印表机即为一家公司。总之,这种遍地开花般不断涌现的公司,大多不能梓蝠太长,就其早夭原因也是各种各样的。遗憾的是,当中很少的KMH借助各种资源、机遇及管理能力急速发展壮大,做大做强。甚至于,股东们开始酝酿公司注资凌桥的事儿。总之,服务部变为了办公设备中心,高富帅男变为了李总、张总或是李董、张董……

为把生意做大,把公司做强,注资迫在眉睫。面对注资规划,怎样增?新注资本怎样认缴?掌门人们可谓费尽心思,挖空心思。

有人会说,《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已经明确规定“股东依照实缴的出资比率勃氏增量;公司新注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选择依照实缴的出资比率认缴出资……”似乎注资原本如此单纯。

然而,原始股东不愿意认缴的部份新注资本怎样处理呢?

——小股东们想配售该部份新注资本,以增强自己在公司中的定价权,加强自己的存在感;大股东们想配售该部份新注资本,巩固“四分五裂”的格局或是通过引入雷米雷蒙县股东溶化某些“独裁政权”的权利份额,更进一步填充小股东“气焰”;总之,“独裁政权”何以放任?

只好,股东会不再有“高富帅创业者”时期的和谐,原本的是明争暗斗,互相残杀。经过多次商议,最大可能在“强强”中形成股东会决议,依照资本绝大多数决准则,外面的“贱人”入驻公司或是大股东们认缴了该部份新注资本,小股东们无奈的遭受股权更进一步“被剥削”的囧境,始料未及。

依照公司法绝大多数决准则,小股东们就只有“击碎牙往腹中咽”的命?

小股东们在此囧境中何以自保?

我们先看看如下典型的案例:

案例中,A公司注资,甲公司依照股权份额认缴部份新注资本后,乙丙公司不愿按其原始股比认缴新注资本;乙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欲引入其控股的B公司以完成注资;只好,乙公司联合丙公司形成“强强”,在股东会中占据压倒性优势形成股东会决议。此时,作为小股东的甲公司就处于前文所述的“囧境”。

正如前文所述,公司注资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原始股东依照各自股权份额认缴新注资本即可。可世事难料,就有些股东出于某些考虑,拒绝认缴自己股权份额所对应的部份新注资本,又不愿其他股东认缴该部份新注资本——典型的“没事找抽型”。

那么,其他股东对该部份新注资本是否享有优先选择认缴权呢?

案例中甲公司的诉请可否得到支持呢?

甚至于,分歧产生了——

有人说,依照资本绝大多数决准则,股东会决议已获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也系有效决议。因此,甲公司的民事诉讼请求应予驳回——公司股东之间“强强”的威力可见一斑。当你手握微不足道的“小股”,认命吧,这是“胖子的游戏”,谁叫你骨瘦如柴呢?

也有人说,A公司作为以下简称公司,在注资时,原始股东愿意认缴该部份新注资本的,应享有优先选择认缴权。只有公司原股东均不能认缴注资,才可以由股东之外的第三人出资。只好,“胖子”急了,使出一招杀手锏——咱可是按资本绝大多数决准则形成的决议,不服咬我呀(一脸嘚瑟样)。“瘦子”泣不成声——可是……可是……,资本绝大多数决原则的前提是决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并不得侵犯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是其他股东的利益……”你们虽然依照资本绝大多数决的准则通过了公司吸收合并以完成注资的决议,但决议的内容侵害了小股东的优先选择认缴权,该决议无效。顿时,“胖子”哑口。

以上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在实务中怎样采纳呢?

诚然,《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确实没有明文指出原始股东不愿认缴的部份新注资本怎样处理及其他股东有无优先选择认缴权。我们仍然认为其他股东对该部份新注资本依然享有选择权。

相对于股份公司,有限公司有其较强的人合性,在新资引入上也相对封闭。《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公司股东转让股份中,其他股东具有优先选择购买权。该条文的核心价值在于,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维护有限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保持公司内部原有的平衡与和谐,平衡已建立起来的法律亲密关系,从而最终维护公司的利益。

公司注资,势必造成原有股权份额的变化,引发“鼎足之势”的重置。案例中,乙、丙公司不愿认缴的部份新注资本而引入新股东B公司。就其实质而言,相当于将注资后无形中造成的原来三股东“势力范围”的贬值部份(特别是甲公司“被填充的部份势力范围”)出让给第三人B公司。换而言之,B公司的入股,其实质就是股东乙、丙将其不能按持股比率认缴的那部份股权让渡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实质在于股权转让。

那么,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甲公司总之在股权转让中享有优先选择购买权。因此,在公司注资时,股东可以依照其出资比率优先选择认缴;对于其他股东不能出资认缴的部份新注资本,有能力认缴的股东较股东之外的第三人享有优先选择认缴的权利。只有在原股东均不能认缴出资的情况下,股东之外的第三人才能认缴有限公司的新注资本,成为有限公司的新股东。本案中,甲公司依法享有按持股比率认缴新注资本的权利;对于乙、丙公司不愿认缴的部份新注资本,较之股东之外的B公司享有优先选择认缴权。

最终,“瘦子”甲公司通过民事诉讼成功打破乙、丙公司“强强”强加的枷锁,实现“翻身农奴把歌唱”,在夹缝中谋得生存之机——视为“以弱胜强”之经典战役。

总之,实务中,我们不得不留意《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的兜底条款“……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依照出资比率勃氏增量或是不依照出资比率优先选择认缴出资的除外。”及第七十一条的兜底条款“……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据该条款规定,股东们可通过公司章程或是形成包含该内容的股东协议可能会规避我们在本文中讨论的“优先选择认缴权”问题。

作为有限公司股东之间的游戏规则,公司章程有其无可比拟的准则作用,“瘦子们”要想在“胖子的游戏中求得保全和升级”,必须视情况予以利用和预防。

本文为惟胜会原创作品,若您喜欢本文,欢迎转发分享。若需转载,请在转载版面的文章开头注明来源:微信公众号“惟胜会”。

若您希望了解惟胜律师团队,及时收悉信泰民事诉讼的相关资讯及律师解读,请您点击标题下方的蓝色小字“惟胜会”;或是点击右上角,点击“查看公众号”,关注本微信公众号;或是在“添加朋友”界面,“查找公众号”,输入惟胜会的微信号:law-visen,关注本微信公众号。

若您的精彩文章希望出现在惟胜会平台上,请您将文稿和个人介绍发送至我们的投稿邮箱。

推荐资讯
注册公司知识分享之注册商贸公司和贸易公司的区别?

注册公司知识分享之注册商贸公司和贸易公司的区别?

会展公司 对外贸易公司  您对会展公司和对外贸易公司如是说啥?许多人指出是那样的?实际上,对外贸易公司通常指专门从事货物运……
2024-05-05
外贸流程 | 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流程-详细介绍

外贸流程 | 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流程-详细介绍

外贸出口公司是指因对外对外贸出口易经营方式资格证书的对外贸出口易公司,它的产品销售业务来往重点项目在欧美国家,透过市场的考察,……
2024-05-05
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我们connecting一间进口对外贸出口易注册公司,需专门从事外贸出口对外贸出口易的公司大有人在,却以,低价买进,赚得佣金的同时,符合明……
2024-05-05
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流程?

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流程?

外贸公司,公司注册,公司注册业务流程及服务费        对外贸外贸公司注册 而言,其后期的注册登记办理相……
2024-05-05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