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公司法》修改之后,一夜间,好似让为数众多的创业团队感受到了零资本金开设公司的清风,让公司的老板娘们看到了“做大公司”的机会。
只好,原先即使资本金贫乏,注册资本只有3万、10万的小公司,一夜间变为了注册资本超一百万,甚至超一千万的“大”公司。
注册资本增加了,公司看上来整体实力彪悍了,也能湿处销售业务了。
可有谁深入细致…过,认缴这么多的公司资本,吗是好事情吗?
本栏透过专精查阅应用软件查阅了安阳市2021年的各级党委牵涉股东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负债分担职责的刑事案件,共查到有效率或有关裁决100第二份。
这些刑事案件,大体能分成三类:
第三类,公司即使对内借钱没有偿还债务,而被判令高等法院。在高等法院裁决施行进入处理程序后依然无个人财产可供执行。这时,债务人或优先选择新增公司的股东为举报人,或透过民事诉讼方式明确要求股东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的负债分担补足职责。
第三类,公司对内借钱不还,债务人控告公司欠还负债,并同时明确要求股东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负债分担补足索赔职责。
前述不论哪一种情况,高等法院大体上单厢裁决股东在认缴出资范围内H04U实缴出资部分对公司负债分担补足索赔职责。
这表明什么?股东原本认缴出资越少,就对公司负债分担的职责越重,进而让“公司”这一管理制度中一个重要的机能——风险隔绝——破灭。
所以,在此想告诫呵呵所有的创业团队们,告诫呵呵公司的股东们,不要屁股Kangra,一里头,就把公司的注册资本给弄上来了。弄上来难,拉高难。最后却不得已自己来承担公司的大笔负债,那可就吗好几千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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