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同花顺:有关采用Chhatarpur资本金注资入股易真控股公司集团金润庠公司的报告书
投资顾问标识符: 投资顾问全称:同花顺 报告书序号:2015-073
同花顺重要信息金润庠公司有关采用
Chhatarpur资本金注资入股易真控股公司集团金润庠公司的报告书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人员常务董事确保本报告书文本不存有任何人不实记述、不实申辩或是关键性遗
漏, 并对其文本的准确性、 准确度和准确度分担部分及控股公司小股东。
一、股权投资简述
2015年7月10日,同花顺重要信息金润庠公司(下列全称“公司”或“股权投资
方”)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全会表决透过了《有关采用Chhatarpur资本金注资入股易
真控股公司集团金润庠公司的提案》,一致同意公司采用Chhatarpur资本金港币25,000多万元,
注资入股易真控股公司集团股权非常有限公司(下列全称“易真股权”或“正股公司”),
注资后公司所持的股权占易真股权注资后股本的27.00%。依照《公司章程》和
《对内股权投资规章制度》等有关明确规定,此次股权投资事宜归属于公司监事会关键性决策职权,无
需递交小股东讨论会表决。此次股权投资不形成关连买卖。
二、买卖旁人基本上情形
小股东甲:郑炳敏,正股公司前述掌控人,创会股东
小股东乙:北京日行千里股权投资非常有限公司,正股公司控股公司小股东
法定代表人:郑炳敏
公司住所:北京市浦东新区环林东路 799 弄 9 号 1 层 C181 室
注册资本:8400.00 多万元港币
企业类型:非常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成立日期:2012 年 09 月 18 日
经营范围:实业股权投资,创业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企
业形象策划,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电产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销售,计
算机的软硬件的开发、销售(除计算机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计算机、电子、
汽车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物技术领域内
的技术咨询,商务重要信息咨询(除经纪),房屋建设工程施工,Chhatarpur设备租赁(除
金融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小股东丙:北京百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郑炳敏
经营场所:北京市徐汇区华泾路 509 号 7 幢 224 室
企业类型:非常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5 年 01 月 27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实业股权投资,酒店管理(不得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生产
经营、住宿),商务重要信息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企
业管理咨询,股权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设计、制作各类广告,会展会务服务,物业
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正股公司基本上情形
公司名称:易真控股公司集团金润庠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徐汇区华泾路 507 号 5 幢 146 室
注册资本:11,000 多万元港币
企业类型:金润庠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08 年 09 月 03 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
算机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1、截至2014年12月31日,易真股权总资产为41,413.10多万元,净资产为
4,801.54多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241.15多万元,实现归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725.66多万元。(经审计)
2、截至2015年6月30日,易真股权总资产为85,313.42多万元,净资产为
16,456.41多万元,2015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62.14多万元,实现归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2,505.17多万元。(未经审计)
注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注资前 注资后
小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郑炳敏 13,200,000 12.00% 13,200,000 8.76%
北京日行千里股权投资非常有限公司 85,800,000 78.00% 85,800,000 56.94%
注资前 注资后
小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北京百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11,000,000 10.00% 11,000,000 7.30%
同花顺重要信息金润庠公司 – – 40,684,931 27.00%
合计 110,000,000 100.00% 150,684,931 100.00%
四、协议主要文本
注资协议主要文本:
1、各方确认正股公司股权投资前估值为港币 67,592.5926 多万元(“正股公司
总估值”),各方一致同意由股权投资人股权投资港币 25,000 多万元至正股公司,获得正股
公司 27%股权。
2、股权投资人自其监事会一致同意及批准此次买卖的相关决议透过之日起五个工作
日内将注资款 25,000 多万元港币,一次性存入正股公司就此次注资所开设的并
经各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认可的验资账户。
3、此次股权投资完成后,正股公司监事会总人数为 9 名。其中 2 名常务董事由股权投资
方推荐的人选担任。
4、股权投资人履行本协议项下注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条项下义务)下列
列先决条件均满足为前提:
(1)股权投资人监事会批准此次买卖;
(2)正股公司小股东会批准此次买卖;
(3)各方已完成依照所适用的法律需要履行的其他批准、备案、登记等(如
需)。
注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文本:
1、正股公司及其小股东甲(创会小股东)承诺,正股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
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港币 8,000 多万元、1 亿元
(下列全称“承诺业绩”)。
2、若 2015 年度、2016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承
诺业绩,正股公司的小股东甲(创会小股东)及小股东乙(控股公司小股东)应以现金的方式
向股权投资人做出补偿,小股东甲(创会小股东)及小股东乙(控股公司小股东)对补偿金的支付
相互承担控股公司小股东。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为:每年现金补偿额=股权投资额×(1-考
核当年前述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考核当年承诺业绩)。
3、自股权投资人按照《注资协议》的约定完成注资后,股权投资人承诺:
(1)在所持正股公司股权期间,不再直接或间接股权投资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
的企业或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股权投资人不会以任何人形式开展与正股公司(包括其
子公司宝付控股公司集团(北京)非常有限公司)有同业竞争的业务;
(2)股权投资人与正股公司在第三方支付业务方面在市场化同等条件下相互享
有优先合作权,但该等优先权的行使必须符合股权投资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明确规定,以及股权投资人有关关连买卖的明确规定。
4、各方一致同意,上述第 1 条、第 2 条的约定,自正股公司成功在北京投资顾问交
易所或深圳投资顾问买卖所上市后自动终止。
五、对内股权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买卖有利于公司抓住互联网金融行业蓬勃发展的历史机遇,进一步拓宽
公司互联网金融服务大平台的服务范围,进一步延伸和完善服务链条,对公司一
站式互联网金融服务大平台的构建和完善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六、风险提示
1、此次股权投资尚需满足先决条件后方能生效。
2、由于正股公司所在第三方支付行业竞争比较激烈,公司此次股权投资存有一
定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同花顺重要信息金润庠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全会决议
2、《有关易真控股公司集团金润庠公司之注资协议》
3、《有关易真控股公司集团金润庠公司之注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报告书。
东方财富重要信息金润庠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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