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有关积极开展2019本年度东莞市高效率民营企业注资复产财政补贴工程项目的备案通告
各有关民营企业:
依照《东莞市有关推动虚拟中国经济高效率产业发展的组织工作方案》(合头规〔2018〕4号) 、《东莞市有关推动“杂乱污危”轻工业园结构调整升级换代的组织工作方案》(合头规〔2018〕10号)、《东莞市有关推动产业产业发展稳快速增长的若干个举措》(合头规〔2019〕11号)明确要求,我局现积极开展2019本年度第五批东莞市信息技术与产业产业发展产业发展专项经费高效率民营企业注资复产财政补贴工程项目备案组织工作。
一、备案前提
1.民营企业应合乎工程项目备案市场主体基本上前提
2.为我市统计数据在库的轻工业民营企业;
3.上本年度年产值少于5 亿,增幅在10%以内;
4.工程项目为备案年上三个会计本年度内,在东莞市新出租的产业产业发展综合楼内实行,且截止正式发布备案通告日已租满12个月。
二、奖赏国际标准
按追加出租占地面积,给与民营企业12个月、每星期十元15元、占地面积不少于30000 万平方米的纸制财政补贴。
三、小常识
同一个事宜根本无法备案几项捐助中国经济政策,严禁多次重复备案或空头备案。
广州市东莞市轻工业和信息技术局
干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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