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基层单位:
依照《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 福州市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创造更快产业发展自然环境全力支持民企体制改革产业发展的若干个举措》(厦委发〔2021〕5号,下列全称《若干个举措》)、《有关创造更快产业发展自然环境全力支持民企体制改革产业发展的若干个举措的实施细则》(下列全称《细则》),现2021-2022年民营企业中国经济扶植中国经济政策落空组织工作通告如下表所示:
一、扶植第一类及中国经济政策
1、股权转让股权投资收益民营企业企业对个人所得税或对个人所得税奖赏
《若干个意见》第9条明确规定:对民企或其对个人股东获得的股权转让股权投资收益所交纳的民营企业企业对个人所得税或对个人所得税额达至我省明确规定国际标准的,给与适度奖赏。
2、应缴分红转注资本或再股权投资对个人所得税奖赏
《若干个意见》第23条明确规定:民企应缴分红给对个人的,转成注资或在我省再股权投资用作扩大再生产的部份,其已交纳的对个人所得税地方性教育厅长部份不予超额扶植。
二、备案金属材料
参见《细则》
三、备案业务流程
提出申请民营企业企业按《细则》预备金属材料,向区地税局备案,圣帕尔滕兰县地税局审查后,报市政府审核。
四、备案天数
2022年11月30日前
组织休息日上午8:00—11:30、上午3:00—5:30。
福州市思明区地税局
2022年3月2日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