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其权利设计和制度安排是以资本为中心而展开的。公司设立后,可能会因经营形式业务产业发展的须要而减少公司的资本,也即通称为“注资凌桥”。注资凌桥是民营企业常见的筹措资本金形式,可误以为民营企业注入捷伊资本,帮助民营企业同时实现跨过“低谷期”,也能使充裕的预备队资本金运行起来,同时实现新产业发展。责任编辑以以下简称公司的角度分析注资凌桥的示例。
一、注资凌桥的目地
1、筹措经营形式资本金,急速扩大制造体量。创业者公司、中小民营企业急速扩大制造体量,须要急速筹措制造经营形式资本金。而在所有的股权融资形式(包括贷款、民间借款、铜器抵押物、股份债权等)之中,注资凌桥的股权融资成本最低,且可行性研究和多次重复使用量也较高。
2、修正股东结构和认购比率。公司根据内部情况和内部形势的产业发展,须要急速修正公司的公司治理和股东之间的认购比率,完善公司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注资凌桥的结果是部份股东的股份受到溶化,部份股东的股份所占比重上升,因此成为公司修正公司治理和认购比率的重要手段。
3、提升公司信用风险,赢得原则上证照。注资凌桥所致急速扩大公司体量的目地,自然会提升公司的信用风险。与此同时,出于某一经营形式目地的公司须要注册登记资本达到一定金额国际标准赢得某一的原则上证照。因此部份注册登记资本未达国际标准的公司须进行注资凌桥。
legalrisk 注:注资指的正是减少注册登记资本,虽然目前我国公司实践中,“注册登记资本=公司信用风险”的认识依然普遍,但还是得回应一下,这个式子不成立。具体理由参见《音频 | 所以,你误以为注册资本是什么?》
4、引入战略投资人。公司产业发展须要资本金,投资人在带来资本金的与此同时,还将引入技术、产品、管理经验和采供网络等,从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二、注资凌桥的四种形式:
(1)原股东注资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股东无权在公司新注资本时,优先选择依照实缴的出资比率所夺出资,但是,全体人员股东签订合同不依照出资比率优先选择认缴出资的仅限。
若原股东在公司新注资本时均依照出资比率所夺出资,则能维持有限公司股东的灵活性,与此同时各股东的前后认购比率维持不变。
原股东注资时出资的形式依据《公司法》第27条的明确规定,可通过汇率或铜器、专利技术、土地所无权等能用汇率成交价并能司法机关转让的非汇率个人财产总金额出资。若股东以非汇率个人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总金额,查证个人财产,不得高估或者高估总金额。
(2)引入新股东
新股东投资入股后往往会导致公司原股东的股份遭到溶化,如公司有二位创始股东,分别持有70%和30的股份,公司注资100万,让出公司10%的股份,那么原股东的股份都要等比溶化为100%-10%=90%,即股权融资后就变成了63%和27%,剩余10%是新股东的股份。
(3)未分配利润、原则上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登记资本
公司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原则上公积金。原则上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登记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能不再提取。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原则上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能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明确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急速扩大公司制造经营形式或者转为减少公司资本。在原则上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原则上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登记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对于任意公积金转为资本则没有明确规定留存的比率。
legalrisk 注:未分配利润和公积金转增注册登记资本时,对自然人股东而言,会产生一定税负,详情可参阅《国税总局80号公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一锤定音》
三、注资凌桥≠股份转让
股份转让是指公司股东将其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现实中往往出现将注资凌桥和股份转让混淆的情况,其实两者之间有以下几点区别:
1、股份转让和注资凌桥中资本金的受让方不同。股份转让的资本金由被转让公司的股东受领,资本金的性质是股份转让的对价;而注资凌桥中的赢得资本金的是公司,而非某一某一股东,资本金的性质是公司的资本金。
2、投资人对公司的权利义务不同。股份转让后,投资人取得公司股东地位的与此同时,不但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原股东相应的义务;而注资凌桥中的投资人是否与原始股东一样,承担之前的义务,需由协议各方进行签订合同。
3、出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登记资本的变化不同。股份转让后,公司的注册登记资本并不发生改变;而注资凌桥后,公司的注册登记资本必然发生变化。
4、注资凌桥后公司原股东股份计税成本不变,股份转让后公司原股东股份计税成本会发生改变。因为注资凌桥一般会导致原股东股份的溶化,但不影响原股份的计税基础,对企业减少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属于股东新投入的资本金,对股东的投资款不征收民营企业所得税;股份转让中原股东赢得转让资本金后,扣除股份的计税成本及相关税费确认“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征收所得税,但不得扣除被投资民营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份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与此同时根据股份转让的比率修正原股东股份的计税基础。
(注意:《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股份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现实中股份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意味着股份转让与此同时生效。股份转让的生效还需完成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的相关手续。此外,如果为标的公司为中外合资经营形式民营企业,那么无论是该公司的注资凌桥或者是股份转让都需经审查机关批准。)
legalrisk 注:可参见《中外合资经营形式民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合营民营企业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登记资本。因投资总额和制造经营形式体量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二十条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份股份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份股份时,合营他方有优先选择购买权。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份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明确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二十一条 合营民营企业注册登记资本的减少、减少,应当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以下简称公司注资流程
1、董事会制订注资凌桥方案。注资凌桥方案内容包括目地、形式、注资金额、程序、负责人等作说明,并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2、股东会审议注资凌桥方案并进行决议。减少注册登记资本的决议属于公司的特别决议,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此外,还有两点须要注意。
(1)国有独资公司减少注册登记资本的,由董事会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国有独资或控股公司进行增凌桥还需报经国资部门批准,金融民营企业进行注资凌桥还需报经相应的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外商投资民营企业注资凌桥还需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2)涉及到以未分配利润和原则上公积金转增注册登记资本的,需聘请注册登记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定公司财务状况作为转增注册登记资本的依据。
legalrisk注: 具体决策程序要求还应当以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若有)未依据。
3、缴纳出资。投资人可通过汇率、铜器、专利技术以及土地所无权等形式出资。而以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登记资本的,若公司章程无特殊明确规定,应依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率。
4、验资。股东缴纳出资后,须经司法机关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验资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注册登记资本的变更事宜是否合法、真实,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legalrisk注:对一般公司来说,公司法已经不要求强制验资,是否验资由公司及股东自己决定。
5、召开股东会增选董事、监事,修改章程;召开董事会,改组公司管理层。验资结束后,公司即应召开股东会,完成增选及章程修改事宜;并且应该就新董事会,来进行对公司管理层的改组。最后,根据股东会决议对股东名册进行修改和出资证明书的签发。
6、工商变更登记。公司需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及新选董事、监事的备案手续以及到银行、税务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五、注资注意事项
1、汇率出资:
(1)新股东(投资人)开立银行账户投入资本金时应在银行单据备注 “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所夺的出资比率投入资本金,需提供银行相关账单原件。
2、以铜器、专利技术、土地所无权等出资:
(1)用于投资的铜器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物;
(2)以非汇率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相应的所无权或所无权;
(3)以铜器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4)非汇率出资需在投资后依照有关明确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及报备案。
3、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登记资本的转增比率:
(1)转增比率过高,会影响公司账面业绩(主要是利润率);
(2)转增的未分配利润须要扣除应提未提的折旧和应纳未纳的税收,一旦转增比率过高,会涉及到较大金额的折旧及纳税修正。
4、以上市为目地进行的注资凌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形式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仅限。以下简称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形式时间能从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以及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更。
因此在一定期限内,以上市为目地进行注资凌桥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实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更,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能发生重大变化。
5、四种公积金转增注册登记资本的不同:
(1)原则上公积金转增注册登记资本的,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登记资本的 25%;
(2)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登记资本的,须要根据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作具体分析;
(3)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登记资本,能全额转增。
6、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优先选择认购权:
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注资凌桥时无权优先选择依照实缴的出资比率所夺出资,另有签订合同的仅限。若有新股东(投资人)入股,公司原股东声明放弃全部或部份优先选择所夺出资权。
7、注资凌桥的税务问题:
以未分配利润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登记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自然人股东取得的转注资本金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企业法人股东无需缴税)。
用于转增的未分配利润应当扣除截至转增时点应纳的税收金额,因为公司很可能没有按期缴纳税款,或者缴纳日期晚于转增日期,则在注资凌桥时首先须要扣除相应的税款。
8、开设验资专用银行帐户:
为了保护投资人的权益,顺利通过验资,在注资凌桥时,如果新加入的股东以汇率出资,公司应当开设验资专户。验资的目地是验证公司注册登记资本的变更事宜是否符合原则上程序,注册登记资本的减少是否真实,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legalrisk注:验资并非强制要求。
注意:新股东(投资人)若为企业法人,其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的净资产投资比率。
六、注资协议主要内容
1、 投资人(新股东)投资额度及其所认购的出资份额比率,以及投资人向公司缴付出资之后各股东的认购比率;
2、 投资人的出资形式,分期出资需注明每期的金额与出资时间;
3、 签署注资协议之前,双方(即新股东和原股东)之间一般会签署意向书和保密协议,并进行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因此增资合同中亦须包含公司资产的描述及相关确认、原股东对此陈述与保证的条款;
4、 明确股东权利与义务的交割时间以及手续办理与费用的承担方;
5、 明确交割时间以前债务(包含一切可能导致债务发生的情形)的承担形式;
6、 明确注资后公司治理机构,包括董事会、总经理等人选的确定,以及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亦应体现在注资协议中;
7、 明确利润分配、表决事项、清算等事项,违约责任承担形式与解决程序;
8、 其他特殊设置。如对赌条款等。
legalrisk 注: 注资协议(SPA)是股份股权融资核心法律文件,投资人和公司及原股东的诉求、权利、义务等谈判成果都应当以协议条款形式确定下来。关于注资协议核心条款,曹鹏辩护律师(lawcao)有一个课程专题解读。
七、注资所需材料
legalrisk注:办理工商税务等登记手续,建议直接咨询公司所在地相关部门。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1、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5)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
(6)原公司章程;
(7)原验资报告复印件;
(8)开户许可证原件。
2、股份转让公证所需材料:
(1)股份转让协议书;
(2)被转让股份所在的公司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司章程原件、公司成立时的验资证明原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选择购买权的声明;
(3)受让方、转让方的身份材料;
(4)转让方、受让方为中国内地企业法人民营企业;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章程原件;
(6)原则上代表人证明书及原则上代表人身份证;
(7)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转让或受让股份的决议;
(8)如果转让方、受让方的原则上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公证,还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9)如果是非深圳民营企业,前述材料都需经公证;香港公司,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辩护律师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澳门公司,需在澳门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转递;台湾公司需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公证,并经台湾海基会寄送;外国公司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3、市场监督管理局所需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3)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股份的决议。向第三人转让的,须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提交转让股东向其他股东发生的股份转让书面通知);
(4)公司章程修正案(转让后的股东签名);
(5)股份转让协议;
(6)新股东身份证明(需验原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4、税务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签章的《公司信息对照表》和《税务登记变更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注意:税务变更登记需在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办理。)
来源:法律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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