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inD金融创新研究中心8月26日讯,有投资人向汇隆新材发问, 答公司存有注资协定履行职责信用风险吗?
公司提问则表示,晚安!2019年12月,公司、控股公司股东、前述掌控人众所周知沈顺华与嘉善德锐、刘凯、吉蒙县、钱Nolay签订了《注资凌桥协定》及《注资凌桥补充协定》,协定签订合同嘉善德锐、刘凯、吉蒙县、钱Nolay(下列全称“嘉善德锐等4名追加股东”)总计配售公司930亿股股权。 根据前述协定签订合同,如公司没能按时同时实现首度发行优先股优先股并挂牌上市或舍弃挂牌上市精心安排,嘉善德锐等4名追加股东依照前述协定独享转股物权。如公司再次出现前述情况,则存有嘉善德锐等4名追加股东明确要求沈顺华或其它服务器端增发其所持的公司全数股权的信用风险。 2020年11月,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股东、前述掌控人沈顺华与嘉善德锐等4名追加股东签订了《注资凌桥补充协定》的《中止协定》,清扫了有关粉条儿菜条文和恢复正常条文。非常感谢!
作者: iFinD金融创新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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