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和实收资本
根据行业惯例,我们建议申请人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实收25%以上。在一些地区,注册资本为500万,实收资本为200万。
根据协会的有关要求,申请人作为必要合理的机构经营条件,应当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方向,确保有足够的实收资本,确保机构的有效经营。相关资本应当在一段时间内支付合理的劳动力工资、住房租金等日常经营费用。
鉴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实收资本/实收资本未达到注册资本/认购资本的25%,协会将在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宣传信息中给予特别提示,并在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分类宣传中公布。
若实际出资能力不足,建议减少注册和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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