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重要信息公布内容的真实世界、精确和完备,没有不实记载、不实申辩或关键性申辩。
一、此次对内创业投资简述
1、合肥湘电股份控股集团公司集团公司股份非常有限公司(下列全称“公司”、“本公司”或“湘电股份”)之控股子公司子公司江苏泰运创业投资管理工作非常有限公司(下列全称“江苏泰运”)拟将深圳明日之星翰禧股权创业投资合资经营民营企业(非常有限合伙)(下列全称“深圳明日之星翰禧”、“本公募基金”)进行注资,深圳明日之星翰禧由深圳市战略性产业发展公募基金管理工作非常有限公司(下列全称“深圳战略性产业发展公募基金”)和深圳新经济翰禧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管理工作非常有限公司(下列全称“深圳新经济翰禧私募基金公募基金”)发动设立,深圳明日之星翰禧的管理工作数人深圳战略性产业发展公募基金。
2、深圳明日之星翰禧原订的目标总认缴规模为人民币2.97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子公司江苏泰运海漆非常有限创业投资顾问以Chhatarpur资本金注资不超过2,000多万元。柯锐城拟将非常有限创业投资顾问身分注资1,200多万元,庄巧英拟将非常有限创业投资顾问身分注资1,000多万元,深圳Balaghat睿赢创业投资合资经营民营企业(下列全称“深圳Balaghat睿赢创业投资”)拟将非常有限创业投资顾问身分注资500多万元。
注资深圳明日之星翰禧后,深圳明日之星翰禧将创业投资于第三代重要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新能源、新消费等战略性领域中的高质量民营企业,实现资本产品服务。
公司此次对内创业投资以Chhatarpur资本金出资,不涉及募集资本金,不形成关连买卖,也不形成《挂牌上市公司关键性重组管理工作办法》明确规定的关键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买卖所优先股挂牌上市准则》《上海证券买卖所挂牌上市公司自我管理工作市场监管提示第1号——SSD挂牌上市公司规范化运转》《上海证券买卖所挂牌上市公司自我管理工作市场监管提示第7号——买卖与关连买卖》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明确规定,此次买卖未达到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核职权,该事宜已经公司副董事长审核通过,并许可公司管理工作层签订有关文件。
3、公司将介入此次对内创业投资的先期进展,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买卖所优先股挂牌上市准则》《上海证券买卖所挂牌上市公司自我管理工作市场监管提示第1号——SSD挂牌上市公司规范化运转》《上海证券买卖所挂牌上市公司自我管理工作市场监管提示第7号——买卖与关连买卖》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就此次对内创业投资履行职责有关表决程序及重要信息公布权利。
二、主要就拟圣索弗及主公募基金基本上情形如是说
(一)主要就拟圣索弗基本上情形如是说
1、普通创业投资顾问:深圳市战略性产业发展公募基金管理工作非常有限公司
民营注册商标:深圳市战略性产业发展公募基金管理工作非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舒萍
注册资本:多万元人民币
控股股东:深圳产业创业投资公募基金管理工作非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3-06
经营范围:股权创业投资;受托管理工作股权创业投资公募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工作部门核发批文为准);股权创业投资管理工作;创业投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管理工作服务
深圳战略性产业发展公募基金为非私募基金公募基金。
2、普通创业投资顾问:深圳新经济翰禧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管理工作非常有限公司
民营注册商标:深圳新经济翰禧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管理工作非常有限公司
民营企业类型:其他非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苏华
注册资本:1000多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深圳市战略性产业发展公募基金管理工作非常有限公司持股40%,广东翰禧创业投资非常有限公司持股40%,国新央企运营创业投资公募基金管理工作(深圳)非常有限公司持股20%。
成立日期:2018-04-03
经营范围:私募基金股权创业投资公募基金管理工作、创业创业投资公募基金管理工作服务(须在中国证券创业投资公募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深圳新经济翰禧私募基金公募基金为非私募基金公募基金。
3、非常有限创业投资顾问:广东翰禧创业投资非常有限公司
民营注册商标:广东翰禧创业投资非常有限公司
民营企业类型:非常有限责任民营企业(非自然人创业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海捷
注册资本:10000多万元人民币
控股股东:深圳市女士伽伽贸易非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11-20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与资产管理工作(实业创业投资活动);资本创业投资服务(对美容行业的创业投资);社会经济咨询(不含教育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房地产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翰禧创业投资非常有限公司为非私募基金公募基金。
4、非常有限创业投资顾问:深圳科学城创业创业投资管理工作非常有限公司
民营注册商标:深圳科学城创业创业投资管理工作非常有限公司
民营企业类型:非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如海
注册资本:50000多万元人民币
控股股东:科学城(深圳)创业投资集团公司非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03-22
经营范围:为创业民营企业提供创业管理工作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创业投资民营企业与创业创业投资管理工作顾问机构
深圳科学城创业创业投资管理工作非常有限公司为非私募基金公募基金。
5、非常有限创业投资顾问:深圳明日之星百贝创业投资合资经营民营企业(非常有限合资经营)
民营注册商标:深圳明日之星百贝创业投资合资经营民营企业(非常有限合资经营)
民营企业类型:非常有限合资经营民营企业
执行事务创业投资顾问:温竣翔
注册资本:8200多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10-22
经营范围:以Chhatarpur资本金从事创业投资活动
深圳明日之星百贝创业投资合资经营民营企业(非常有限合资经营)为非私募基金公募基金。
6、非常有限创业投资顾问:源商(珠海)产业发展非常有限公司
民营注册商标:源商(珠海)产业发展非常有限公司
民营企业类型:非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创业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肖锦霞
注册资本:6000多万元人民币
控股股东:张国权
成立日期:2020-09-2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Chhatarpur资本金从事创业投资活动;财务咨询;民营企业管理工作;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源商(珠海)产业发展非常有限公司为非私募公募基金。
7、非常有限创业投资顾问:深圳番禺产业创业投资非常有限公司
民营注册商标:深圳番禺产业创业投资非常有限公司
民营企业类型:非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苏妮娜
注册资本:30000多万元人民币
控股股东:深圳市番禺交通建设创业投资非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08-19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工作服务;创业创业投资;创业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深圳番禺产业创业投资为非私募基金公募基金。
8、非常有限创业投资顾问:江苏泰运创业投资管理工作非常有限公司
民营注册商标:江苏泰运创业投资管理工作非常有限公司
民营企业类型:非常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创业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军
注册资本:1000多万元人民币
控股股东:湘电股份(上海)科技非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01-0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创业投资(限创业投资未挂牌上市民营企业);以Chhatarpur资本金从事创业投资活动;Chhatarpur资本金创业投资的资产管理工作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民营企业管理工作;民营企业管理工作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重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商业综合体管理工作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江苏泰运为非私募基金公募基金。
9、非常有限创业投资顾问:柯锐城
柯锐城先生,身分证号:310XXXXXXXXXXX0057
10、非常有限合伙人:庄巧英
庄巧英女士,身分证号:440XXXXXXXXXXX5443
11、非常有限创业投资顾问:深圳Balaghat睿赢创业投资合资经营民营企业(非常有限合资经营)
民营注册商标:深圳Balaghat睿赢创业投资合资经营民营企业(非常有限合资经营)
民营企业类型:非常有限合资经营民营企业
执行事务创业投资顾问:深圳睿熙创业投资非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多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01-26
经营范围:以Chhatarpur资本金从事创业投资活动
深圳Balaghat睿赢创业投资为非私募基金公募基金。
除江苏泰运创业投资管理工作非常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外,其余各圣索弗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工作人员不存在关连关系及利益安排,亦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拟注资公募基金的基本上情形及合资经营协议的主要就内容
1、合资经营民营注册商标:深圳明日之星翰禧股权创业投资合资经营民营企业(非常有限合资经营)。
2、执行事务创业投资顾问:深圳市战略性产业发展公募基金管理工作非常有限公司。
3、公募基金规模:目标总出资额为2.97亿元人民币,江苏泰运拟认缴出资不超过2,000多万元。
4、组织形式:非常有限合资经营民营企业。
5、出资方式:人民币现金出资。
(1)注资前各创业投资方出资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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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此次注资后,原订的创业投资顾问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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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出资进度:各方按约定条款及时间出资。
7、公募基金存续期限:合资经营民营企业的存续期限将持续至自设立之日起满5年之日。合资经营民营企业的“创业投资期”为自合资经营民营企业设立之日起,前3年为本合资经营民营企业创业投资期。创业投资期结束后合资经营民营企业的剩余存续期间为“回收期”,回收期内项目完全实现退出,经公募基金管理工作人同意,本合资经营民营企业可提前到期。根据合资经营民营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全体创业投资顾问一致同意,合资经营民营企业的创业投资期及回收期可分别延长2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
8、退出机制:所投项目按照市场化方式退出。
9、挂牌上市公司对公募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公募基金管理工作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会计账簿,作为向创业投资顾问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合资经营民营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具备证券资质的独立审计机构对合资经营民营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10、公募基金投向:合资经营民营企业的目的是通过创业投资于第三代重要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新能源、新消费等战略性领域中的高质量民营企业,实现资本产品服务。
11、管理工作和决策机制:深圳战略性产业发展公募基金担任本公募基金的执行事务创业投资顾问和公募基金管理工作人。执行事务创业投资顾问组建创业投资决策委员会,对股权创业投资的创业投资及退出进行专业决策。创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4名委员组成,成员名单由执行事务创业投资顾问决定。创业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管理工作人委派委员担任。创业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创业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12、各创业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权利:普通创业投资顾问享有管理工作、控制、开展非常有限合资经营民营企业事务的权利,非常有限创业投资顾问不参与执行合资经营事务,不得对内代表合资经营民营企业。普通创业投资顾问和非常有限创业投资顾问均享有合资经营协议中约定由非常有限创业投资顾问享有的有关权利,履行职责相应的责任及权利。
13、分配形式:合资经营民营企业可分配现金来源包括因出售、处置创业投资项目而取得的现金收入,创业投资项目分得的股息、利息、现金管理工作收入等,可分配现金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分配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分配:
(1)首先,本合资经营民营企业可分配资本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直至全体创业投资顾问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达到其在该单体创业投资项目中的创业投资本金;如有剩余,按照年化6%的收益率(即门槛收益率)向全体创业投资顾问按约定的比例分配对应的收益;
(2)然后,80/20分配。如有余额,百分之八十分配给全体创业投资顾问,百分之二十分配给普通创业投资顾问。
14、挂牌上市公司对公募基金拟创业投资标的无一票否决权。
15、其他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工作人员,均未参与合资经营民营企业份额认购,且上述人员不在合资经营民营企业中任职。
四、此次对内创业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对挂牌上市公司的影响
1、此次对内创业投资的目的
此次对内创业投资的目的是通过创业投资于第三代重要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新能源、新消费等战略性领域中的高质量民营企业,实现资本产品服务。
2、此次对内创业投资存在的风险
此次拟注资的合资经营民营企业对内创业投资的具体实施情形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此次拟参与注资合资经营民营企业的合作各方尚未实际履行职责对合资经营民营企业的出资权利,未来存在募集资本金不到位或募集失败的风险;同时,股权创业投资公募基金的创业投资受到宏观经济、资本市场、内部管理工作、风险控制、创业投资与买卖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战略决策、目标选择、重要信息不对称、资本金财务操作、投后管理工作等多种风险。此外,由于创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执行事务创业投资顾问设立,公司在创业投资决策委员会中不占有席位,对合资经营民营企业创业投资决策无表决权,因此,尽管公司拥有一定可变回报,但公司无法主导被创业投资方的主要就活动,无法控制被创业投资单位。
公司已充分认识到此次对内创业投资所面临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将密切关注先期公募基金日常运转情形,以创业投资顾问会议等形式积极参与公募基金管理及创业投资决策,做好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3、此次对内创业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对内创业投资有利于扩大公司在第三代重要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新能源和新消费等战略性领域的创业投资布局,推动公司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的良性互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五、此次合作事宜是否可能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连买卖
本公募基金主要就为创业投资于第三代重要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新能源和新消费等战略性领域民营企业为主要就创业投资方向的私募基金创业创业投资公募基金。未来可能会出现创业投资公募基金所创业投资或收购的项目与公司在部分业务领域相近甚至相竞争的情形,如未来该创业投资公募基金所创业投资或收购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公司和该创业投资公募基金将采取合理措施予以解决。未来创业投资公募基金创业投资项目中如出现形成关连买卖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买卖所优先股挂牌上市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履行职责内部决策程序和重要信息公布权利。
六、公司承诺及说明
1、此次与专业创业投资机构共同创业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本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本金的情形。
2、公司将根据有关法规的明确规定,对此次对内投资事宜的先期情形及时履行职责相应的重要信息公布权利。
3、公司控股子公司子公司江苏泰运为本公募基金非常有限创业投资顾问。公司不存在为江苏泰运提供财务资助或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合资经营协议。
特此公告。
合肥湘电股份控股集团公司集团公司股份非常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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