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税务注册登记管理工作制度体制改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年12月28日修改了《公司法》。新《公司法》将于2014年3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4年2月7日下发并于2014年2月1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下发注册资本注册登记管理工作制度体制改革的通知》(请示报告〔2014〕7号)。此次公司法修正及注册资本注册登记管理工作制度体制改革内容中,下列方面更宜注意:
一、注册资本注册登记条件放宽。除法律条文、行政管理工作法律条文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定决心对某一金融行业注册资本最高额度另有明确规定的外,取消注册资本最高额度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成立下列简称公司(包括一人下列简称公司)、金润庠公司均无须有最高注册资本管制。同时,无须管制全体股东(主办人)的首次出资比率,无须管制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率,无须管制股东(主办人)Caquet出资的时限。
二、推行注册资本认缴注册吕祖宫。除法律条文、行政管理工作法律条文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定决心对某一金融行业或某一类别的公司推行注册资本实缴管理工作制度外,其他公司和非公司制民营经济实体都推行认缴制。公司注册资本金资本无须作为税务注册登记事宜,公司注册登记时也无需提交申请文件报告。
目前,暂不推行注册资本认缴注册吕祖宫而仍推行实缴制的金融行业或民营企业类别,主要是采取募集形式成立的金润庠公司、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风险合作供销社、小贷公司、自营民营企业等。
评测:从税务总局前几日发布的《公司注册资本注册登记管理工作明确规定(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或其起草说明来看,税务国家机关将仅对推行注册资本实缴的公司的谎报注册资本或其股东的不实出资、抽逃出资行为进行行政管理工作处罚。相应地,对推行认缴制的公司或其股东,应不会存在因谎报注册资本、不实出资、抽逃出资而受处罚的问题。另外,《刑法》中的谎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不实出资罪,也可能是继续保留,但法律条文对象仅指法律条文、行政管理工作法律条文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定决心推行注册资本实缴管理工作制度的公司。
三、股东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形式,无须作为公司注册登记事宜。股东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形式、出资时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发生变化的,应修正公司章程并向公司注册登记国家机关司法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条文备案。
四、将民营企业年审管理工作制度改成民营企业年报申报管理工作制度。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民营企业年审。民营企业应按年度在明确规定的时限内,通过民营民营企业信用风险重要信息申报控制系统向税务国家机关上报年报,向社会申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民营企业对年报的准确性、正当性负责,若隐瞒实情、虚报的,由税务国家机关司法机关予以处罚并通报有关部门;民营企业未按明确规定时限申报年报,由税务国家机关在民营民营企业信用风险重要信息申报控制系统写入经营方式极度红皮书;超过三年未履行年报申报义务的,永久写入经营方式极度红皮书并列入严重违法民营企业白名单。个体税务户验照管理工作制度也改成年报管理工作制度。
评测:全面落实民营企业年报申报管理工作制度的关键,应在于税务总局与各地税务局能否尽快建成标准化而高效的民营民营企业注册登记控制系统、民营民营企业信用风险重要信息申报控制系统。遗憾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前几年下定决心将省下列税务局由垂直管理工作居多改成地方分类管理工作居多,对标准化民营民营企业信用风险重要信息申报控制系统及有关工作还是会有不利影响的。
五、明确对民营民营企业住所(经营方式场所)的监管职责分工。对民营民营企业住所(经营方式场所)的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或授权下级人民政府作出具体明确规定。税务国家机关根据投诉举报,司法机关处理民营民营企业注册登记住所(经营方式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对于应具备某一条件的住所(经营方式场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方式活动的,由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公安、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司法机关管理工作;涉及许可审批事宜的,由负责许可审批的行政管理工作管理工作部门司法机关监管。
评测:各地政府对民营民营企业住所(经营方式场所)应具备的条件进行立法或立规,在时间进度上可能会快慢不一,将导致相当一段时间内有些地方税务国家机关会难以把握,在地方政府出台有关规范之前,可能还得适用税务总局以前的明确规定,如,要求申请人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等。从有关住所经营方式场所的监管职责分工来看,应是指税务国家机关无须主动审查,也不负责监管经营方式场所是否合法建设、是否改变房屋土地用途。从字面含义来看,对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住所(经营方式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税务国家机关也应是仅根据投诉举报者司法机关处理,不要求税务国家机关主动监督处理此问题(对此的理解是否准确,得密切关注税务总局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另外,在这种情况下,民营企业注册登记法律条文法规最好是能建立法律条文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与推定送达管理工作制度:民营民营企业改变注册登记的住所、经营方式场所而不及时按明确规定办理相应注册登记,导致国家国家机关按该地址送达法律条文文书被退回的,视为送达。
六、明确税务注册登记推行形式审查。《方案》明确提出:“尊重民营民营企业民事权利,税务行政管理工作管理工作国家机关对税务注册登记环节中的申请材料推行形式审查。股东与公司、股东与股东之间因税务注册登记争议引发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司法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司法救济……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依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或者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税务行政管理工作管理工作国家机关应司法机关办理。”
评测:需注意的是,形式审查的边界如何把握,有待总局进一步明确,如,申请材料上签名盖章明显与证照上注册登记的姓名名称不相符的,应否不予受理。当事人坚持以申请材料存在不实为由,对税务注册登记行为提起行政管理工作诉讼的,法院对申请材料确实存在不实问题但税务国家机关已尽形式审查职责的,会如何判决,也有待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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