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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起程,单厢有科学合理的车程总体规划;
每一个营生,都存有科学合理的税赋计划。
注册资本认缴吕祖宫推行已近内拉朱年了,但大家对其知觉却是有好些模糊不清的地方。责任编辑挑了几个众所周知难题做了剖析与提问。
同时,你还会发现,注册资本的啥,居然却是一种税赋酝酿方式。
注册资本的CLIP这是一条杂录。
彼时,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先驱报了注册资本,且没有前述出资,是要被判处的。
有很多公司都存有这个难题:先出资申请文件,然后想著Liernais把钱转出来。这种作法的脆弱常数仅次奸商。
为何?
因为彼时公司注册资本推行“实缴吕祖宫”。
旧历史已于2014年3月1日完结。
2013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提出大力推进公司注册资本吕祖宫度体制改革,决定中止除法律条文行政管理法规有特别明晰规定的之外公司注册资本最高额度的硬性明晰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吕祖宫改成认缴吕祖宫、中止公司注册资本申请文件管理制度。随即举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修正公司法的决议案,并订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从此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吕祖宫被正式舍弃,迈入了认缴吕祖宫的新时代。
2014年公司法修正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民法第158条、第159条有关谎报注册资本罪、不实出资、抽逃出资罪的明晰规定不予说明,明晰该罪以后只适用于于司法机关推行注册资本实缴吕祖宫的公司。依此对推行注册资本认缴吕祖宫的公司股东将无须有因谎报注册资本、不实出资、抽逃出资而被判处刑的风险。
认缴吕祖宫下的“新难题”以下是我接到的难题。
1、认缴制中,注册资金有没有按时按比率入公司帐户的管理制度明晰规定?注册资本什么时候到账、到账啥?没有管理制度明晰规定,按章程和投资协议执行。
认缴吕祖宫,即工商局的营业执照只注册登记公司所有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强制要求提交申请文件报告,中止前述缴付出资20%、剩下的两年之内必须缴清,也中止货币出资不能低于30%的明晰规定,关于出资的时间,让股东在章程中约定,理论上写100年也是可以的。
2、入帐实收资本的金额必须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且有相关证明文件才能在做账时入实收资本科目吗?注册资本什么时候到账、到账啥?没有管理制度明晰规定,按章程和投资协议执行。
认缴吕祖宫,即工商局的营业执照只注册登记公司所有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注册登记公司的实缴注册资本,不强制要求提交申请文件报告,中止前述缴付出资20%、剩下的两年之内必须缴清,也中止货币出资不能低于30%的明晰规定,关于出资的时间,让股东在章程中约定,理论上写100年也是可以的。
公司接到实收资本无须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也无须相关证明文件。
股东按章程和投资协议约定出资,被投资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应以前述接到的金额或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贷记“实收资本”科目,企业前述接到或存入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3、股东自己转给公司帐户的钱,如果没在备案只能作为股东借给公司的钱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吗?股东转给被投资公司帐户的钱作为股权却是债权,由股东自行决定。
转账时注明是投资款的,就是投资款;如果转账时注明是借款,则公司作借款处理。
认缴制中,注册资本未实缴,而以股东借款作为运营资金的操作并不违法,但借款产生的利息不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难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
凡企业投资者在明晰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明晰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科学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认缴吕祖宫下,注册资本啥最合适?注册资本大,就是大企业。
这是在实缴吕祖宫下形成的认识。
认缴吕祖宫,不意味着注册资本可以任意写,也不意味着认缴注册资本不用缴,只是由原来法律条文明晰规定的限定两年之内缴清,变为股东在章程里自由约定何时缴付,可以约定十年,也可以约定二十年,甚至更长的100年。但并不意味着免除缴清注册资本的责任。
认缴注册资本,在公司清算或者解散时,应认缴而未认缴的注册资本,也应按应认缴的注册资本进行补齐。
因此,除某些经营活动对注册资本规模有要求,注册资本只要能满足企业经营需要即可。
甚至可以考虑做小注册资本,公司经营资金不足时,股东可以以借款的方式投入,还可以获取利息。公司支付的利息,还可以减少公司利润而少缴企业所得税。
以此看来,认缴吕祖宫下的注册资本,通常是少些为好。
另一方面,如果股东前述出资与章程和投资协议约定不符,又不想再出资了,一定要及时修正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办理备案。
最后的提醒公司注册时,随便填个注册资本金额,刑风险是没有了。但根据公司法第198条、第199条的规定,所有公司的股东因谎报注册资本、不实出资、抽逃出资仍可能遭受行政管理处罚。
总而言之,注册资本这事,别猪鼻子插葱——装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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