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民营企业从成立时须要证实如上所述股权投资人和注册资本。随着民营企业的不断发展和扩大,越少的股权投资人会新增股权投资、民营企业折价发售股份,民营企业很可能会因此增加股权(票)折价所逐步形成的资本资本资产。那么,民营企业将此部份资本资本资产送股注册资本(总股本)时,股东该如何证实与否须要缴税呢?
圣吉龙县
资本资本资产:是指股权投资人或其它人资金投入到民营企业,使用权归属股权投资人,并且资金投入金额少于原则上资本部份的资本。资本资本资产包括:资本(总股本)折价、其它资本资本资产、资产评估结果产品服务、资本换算超额。
资本折价:是指股权投资人缴交民营企业的出资额小于其在民营企业注册资本中所拥有交易额的金额。
总股本折价:是指金润庠公司折价发售股票时实际接到的钱款少于蟹蛛科花总值的金额。
其它资本资本资产:是指可供转卖的金融资产合理性价值发生发生变动、长期创业股权投资fraction下被股权投资民营企业净利润之外的发生变动。
资产评估结果产品服务:是指按原则上要求对民营企业资产进行重新评估结果时,重估价高于资产的掌门人换手率部份。
资本换算超额:是指本币资本因汇率发生变动产生的超额。
涉及相关政策
1. 税务总局有关企业化民营企业送股总股本和派红肿股征免税金税的通告(国税发〔1997〕198号):第三条,企业化民营企业用资本资本资产金送股总股本不属于股利、增量性质的重新分配,对对个人获得的送股总股本金额,不做为对个人税金,不征税税金税。
2. 税务总局有关原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公有化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对个人股产品服务税金税后税金税的核准(国税函〔1998〕289号):第三条,《税务总局有关企业化民营企业送股总股本和派红肿股征免税金税的通告》(国税发〔1997〕198号)中所论述的“资本资本资产金”是指企业化民营企业股票折价发售收入所逐步形成的资本资本资产金。将此送股总股本由对个人获得的金额,不做为增值税税金征税税金税。而与此不相吻合的其它资本资本资产金重新分配对个人税金部份,应当司法机关征税税金税。
3.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有关对个人受让上市公司流通股税金征税税金税有关难题的通告(税务〔2009〕167号):第三条,自2010年1月1日起,对对个人受让流通股获得的税金,按照“个人财产受让税金”,适用于20%的比例所得税征税税金税。
4. 税务总局有关贯彻民营企业税金税法若干个税赋难题的通告(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第二款,被股权投资民营企业将股权(票)折价所逐步形成的资本资本资产转为总股本的,不做为股权投资方民营企业的股利、增量收入,股权投资方民营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股利增量差别化税金税政策有关难题的通告(税务〔2015〕101号):第三条,对个人从公开发售和受让市场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少于1年的,股利增量税金暂免征税税金税。对个人从公开发售和受让市场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利增量税金全额计入税后税税金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税后税税金额;上述税金统一适用于20%的税率计征税金税。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税务总局有关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赋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告(税务〔2015〕116号):第三条,有关民营企业送股总股本税金税政策。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民营企业以未重新分配利润、盈余资本资产、资本资本资产向对个人股东送股总股本时,对个人股东一次缴纳税金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少于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对个人股东获得送股的总股本,应按照“利息、股利、增量税金”项目,适用于20%所得税征税税金税。
本通告所称中小高新技术民营企业,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税的、经认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值均不少于2亿元、从业人数不少于500人的民营企业。
7. 上市中小高新技术民营企业或在全国中小民营企业股份受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向对个人股东送股总股本,股东税后的税金税,继续按照现行有关股利增量差别化税金税政策执行,不适用于本通告规定的分期纳税政策。
8. 税务总局有关股权奖励和送股总股本税金税征管难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第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有关送股总股本。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民营企业股份受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民营企业以未重新分配利润、盈余资本资产、资本资本资产向对个人股东送股总股本,并符合税务〔2015〕116号文件有关规定的,纳税人可分期缴纳税金税;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民营企业股份受让系统挂牌的其它民营企业送股总股本,应及时代扣代缴税金税。上市公司或在全国中小民营企业股份受让系统挂牌的民营企业送股总股本(不含以股票发售折价逐步形成的资本资本资产送股总股本),按现行有关股利增量差别化政策执行。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有关继续实施全国中小民营企业股份受让系统挂牌公司股利增量差别化税金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8号):第三条,对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少于1年的,对股利增量税金暂免征税税金税。对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利增量税金全额计入税后税税金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利增量税金暂减按50%计入税后税税金额;上述税金统一适用于20%的所得税计征税金税。
政策梳理汇总
1. 股东为公司:
不管什么类型的公司,被股权投资民营企业股权(票)折价所逐步形成的资本资本资产转为总股本的,不做为股权投资方民营企业的股利、增量收入,股权投资方民营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
2. 股东为对个人:
现行政策执行情况分析
现行税赋政策已经明确了对个人获得上市或挂牌民营企业以股票折价逐步形成的资本资本资产送股注册资本,不征税税金税;符合税务〔2015〕116号的非上市或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可以分期缴纳税金税;其它情形应一次性按20%缴纳税金税。而此类其它情形,主要指的就是不符合不征税税金税、分期缴税政策的有限公司资本资本资产送股注册资本,对个人股东须要一次性按照20%缴纳税金税,被股权投资民营企业具有代扣代缴义务。但是因为政策对纳税人来说,具有一定的争议性,所以有限公司资本资本资产送股注册资本的情况,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执行情况也不统一。目前税局机关执行情况主要分三类:
第一类:所有股东按照资本资本资产送股注册资本,严格按照政策执行缴税。如果股东后期有股权受让,但当时未交个税,须要补缴个税后,才能认可送股部份的计税基础,且税局不认可此部份计税基础为零。
第二类:区分资本资本资产对应的股东,只对股东中从其它股东资金投入的资金中获得的资本资本资产送股注册资本对应的金额征税税金税,认可其计税基础;同时其它股东之前资金投入的资本资本资产送股注册资本,不征税对个人税金税,认可其计税基础。
第三类:所有股东在资本资本资产送股注册资本时,参考民营企业税金税规定,不征税税金税,且不增加计税基础。
提醒和建议
根据编者的从业经验来看,税局机关针对有限公司资本资本资产送股注册资本,是从严按照现行的个税政策缴税的。自始至终税局有关个税的政策可以说是统一的,且后续推出了5年分期以及股利增量差别化的政策。如果民营企业已经发生了资本资本资产送股注册资本,但是还未进行申报和纳税,可以根据民营企业自身具体情况向当地税局争取不征税、区分股东纳税或申请递延缴税。资本资本资产送股注册资本对于纳税人而言,确实会无形中产生资金上的压力,因此在决定增资前,一定要做好评估结果,防止出现无收入流入却产生欠税的难题。
科信鹏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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