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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也要查账征收了!紧急通知!1月1日起不再定期定额征收,税款必须足额缴纳!

日期:2024-04-19     浏览:3

@肉思学长:

一篇十分即时的最新消息,税务总局天津市朝阳区地税才刚通告:

自2019年1月1日起中止不定期包干征税形式,子代企业法人征税形式转成Q1566A征税,请及时处理、本息备案交纳有关税金。

即使科唇,肉思学长给我们写了这首诗,细细上看~

子代户要Q1566A征税了

这则通告的象征意义十分关键性,具体内容有甚么样负面影响,肉思学长也给我们详列出了:

Q1566A征税象征象征意义甚么?

对子代企业法人有甚么负面影响?

子代企业法人将逐渐中止不定期包干征税形式,征税形式将改成Q1566A征税。

依照原《子代企业法人税赋不定期包干征税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第二十一条:务机关停止不定期包干户实行不定期包干征税形式,应当书面通告不定期包干户。

Q1566A征税并不象征象征意义着要对子代户展开Q1566A,此举象征象征意义着目前子代户已经不适用“核定征税”的形式,是对征税目标身份重新的核准判定,也是行业自身发展重新的定位。

对于子代户来说,Q1566A征税的形式可能要更复杂一些。有完备的会计审核制度,能够清晰精准的计算和核准子代户的成本,按收入减成本费用后的利润找适用税率,然后再计算交纳的税。

网友评论

通俗一点说就是:Q1566A征税形式最好是除了有专职的会计人员之外,要严格遵守会计制度和法律法规,比起核定征税形式要更规范和严格。

甚么是Q1566A征税?

之前的不定期包干又要如何理解?

科学合理的税金征税形式是确保税金顺利本息征税的前提条件。

由于各类纳税人的具体内容情况不同,因而税金的征税形式也应有所区别,但很多人还不知道甚么Q1566A征税,甚么是不定期包干,肉思学姐给我们整理了一下,我们可以看下图:

除了Q1566A征税,子代户也要建账!

关于子代户的政策变化要提醒我们:要建账!

《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8年6月5日税务总局2018年度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四:

子代企业法人建账管理工作暂行配套措施部分内容

(2006年12月15日税务总局令第17号公布,根据2018年6月15日《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子代企业法人税赋征税管理工作,促进子代企业法人加强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赋征税管理工作法》(以下简称税赋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批转税务总局加强子代私营经济税赋征管强化Q1566A征税工作意见的通告》,制定本配套措施。

第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子代企业法人,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配套措施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纳税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建账成果,积极引导子代企业法人建立健全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如实备案纳税。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子代企业法人,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纳税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子代企业法人,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纳税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上述所称纳税人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是指子代企业法人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办的子代企业法人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第六条

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子代企业法人,经县以上纳税批准,可按照税赋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第七条

达到建账标准的子代企业法人,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配套措施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纳税备案。账簿形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

第八条

达到建账标准的子代企业法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配套措施的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并办理账务,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九条

设置复式账的子代企业法人应按《子代企业法人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和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子代企业法人个人所得税计税配套措施(试行)》执行。

设置简易账的子代企业法人应当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以收支形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会计核算。

第十条

复式账簿中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总分类账要使用订本式,其他账簿可以根据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选用活页账簿。简易账簿均应采用订本式。

账簿和凭证应当按照发生的时间顺序填写,装订或者粘贴。

建账户对各种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第十一条

设置复式账的子代工商户在办理纳税备案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主管纳税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

月度会计报表应当于月份终了后10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报出。

第十二条

子代企业法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第十三条

按照纳税规定的要求使用税控收款机的子代企业法人,其税控收款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记录,可以视同经营收入账。

第十四条

纳税对建账户采用Q1566A征税形式征税税金。建账初期,也可以采用Q1566A征税与不定期包干征税相结合的形式征税税金。

第十五条

依照本配套措施规定应当设置账簿的子代企业法人,具有税赋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情形之一的,纳税有权根据税赋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第十六条

依照本配套措施规定应当设置账簿的子代企业法人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配套措施关于账簿设置、使用和保管规定的,由纳税按照税赋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子代企业法人建账工作中所涉及的有关账簿、凭证、表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本配套措施所称“以上”均含本数。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税可根据本配套措施制定具体内容实施配套措施,并报税务总局备案。

第二十条

本配套措施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6月19日税务总局发布的《子代企业法人建账管理工作暂行配套措施》同时废止。

以为子代户不用记账报税?别大意子代户是不是可以少缴税啊?子代户是不是不用记账啊?子代户也会被工商税务抽查吗?子代户不干了要去注销吗?子代企业法人的几个在税赋上的表现~子代企业法人的几个在税赋上的表现~

可以不登记名称

会出现以经营者姓名为销售方的发票

《子代企业法人条例》第八条规定,子代企业法人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子代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总结来说主要有以下两点:

1、子代企业法人可以不使用名称,不登记子代企业法人的名称。

2、若不登记子代企业法人的名称,则开具发票(或代开发票)时,只能以经营者姓名为销售方,而不是以子代企业法人名称为销售方的开具或代开发票。

变更经营者(老板)

需要重新注册登记,出现新的子代企业法人

《子代企业法人条例》第十条规定,子代企业法人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总结来说主要有以下两点:

1、经营者变更=子代企业法人变更,需要注销登记后重新注册登记。

2、经营者一变,就需要取得新的《子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可以不开账户

用经营者的个人账户收付款

《子代企业法人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子代企业法人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

总结来说主要有以下两点:

1、子代企业法人可以不开立银行账户。

2、实践中,以《子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的个人账户收付款较为保险。

有免于工商登记的

无营业执照的

《子代企业法人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总结来说主要有以下两点:

1、实践中,一般各地对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免于工商登记。

注意:免于工商登记,不代表不进行管理工作。

工商部门会要求进行备案管理工作,就是说工商对该类主体还是有管理工作的,只是较为简单而已。

2、该类经营主体如何缴税,开发票?以个人为主体缴税,申请代开发票!

总结

1、子代企业法人是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主体。本质上属于自然人。

2、在《民法总则》中将子代企业法人列为自然人同一类民事主体。因此属性,工商注册等行政管理工作较为简单,呈现在税赋上有了上述表现。

子代户是不是可以少缴税啊?

子代户是不是不用记账啊?

子代户也会被工商税务抽查吗?

子代户不干了要去注销吗?

这要从子代户的法定地位和责任义务说起~和肉思学长一起上看:

1、办理过工商登记的子代户是正规的商事主体

子代户和流动摊贩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要办理工商登记,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自己的门面,有的还需要办理有关经营许可证…

如果你都没有,那你要去补齐证件,悬挂于店面醒目位置,否则就是无证经营了!

无证经营很恐怖,还用我说嘛?

这些手续都办好之后,才能领取发票,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

而且子代户每年也要进行工商年报、税务年报,当然也面临工商、税务的检查。

2、子代户也要记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赋征管法》第二十一条说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我们就一小小的子代户,还记甚么账啊?而且也不会呀!为此再请个会计根本没必要好不好?

如果实在没有建账能力,人家也明确给出了配套措施: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因此,不论是公司还是子代户,都要记账。

3、增值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需要备案

其实,记账是为了报税。只要进行销售或提供服务,增值税都少不了;公司要缴的企业所得税,子代户虽然没有这一项,但是子代户有个人生产经营所得要备案。

报税不等于缴税!

“月入三万可免税”听说过没有?

这是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一个优惠政策,一般子代户没有特别申请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当然可以享受。现在很多城市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所以准确的说,是季入9万免增值税。也就是说,你一个季度(3个月)的销售额在9万元以内,就不用缴增值税!

虽然不用缴,但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备案的步骤可不能少,否则就是税务逾期,也是要罚款的哦~

4、子代户也会被工商、税务抽查

有些人认为,子代户一般都不会被检查!但其实不是这样。

每年工商年报之后的“双随机”抽查,子代户都占相当大的比例:很多子代户不知道自己需要年报,或是即使之前没有记账,随便填写数据,导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税务方面,不少子代户以为自己不用报税,长期不备案或零备案,被纳入“重点监控”,严重的还有可能成为“非正常户”、“D级纳税人”…

5、不记账、不报税后果很严重!

如果你硬是不记账不报税的话,那后果就严重了: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备案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纳税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除了《税赋征管法》之外,各地还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上看看深圳怎么罚,精确到天哦~

当然,除了支付罚款之外,这补账、补备案肯定都少不了!

6、子代户不经营了也不能不管,要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不论是自己不想干了,还是转让给别人了,或是营业执照被吊销了,都需要办理注销登记,这是很多老板忽视的。

即使只有办理了注销登记才是一个商事主体法律地位的终结,不然作为负责人的老板还要一直为这个你曾经注册的小店承担责任。

7、子代户注销也需要走税务注销和工商注销流程

先来说说子代户注销需要的资料,其实和一般公司注销时差不多,包括:

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如果该子代户是Q1566A征税,那么账本一定要有

公章

银行缴税流水单

已核销的发票及未核销发票

有交纳社保的子代户还需要提供社保有关资料

有了这些资料,才能按照“注销国税税务登记-→注销地税税务登记-→注销营业执照”的顺序,完成子代户的注销登记。

8、注销时,该补的账、该报的税都少不了

如果你之前都没记过账、报过税,在注销的时候,地税就要放大招了!

前面肉思学姐也提过了,人家要账本,你得补!人家要缴税凭证,你都没缴过,那还要补备案,交罚款!

怎么样,各位子代老板,要不要记账报税,还是…再考虑考虑?

还是那句劝:现在工商、税务查得严,只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商事主体,都受到从“出生”到“死亡”的全方位监控,没有甚么空子可钻,像是记账、报税、年报、注销登记这些最基本的要求,可不会即使你是子代户,就“法外开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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