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官钱出资的判定及民事责任
作 者|陈龙飞陈龙飞
河南大耳无尾辩护律师房产公司应聘辩护律师
全文:股东的出资在进入公司账户之后,即成为公司财产。股东失去对其实缴资本的使用权,获得适当的股东权利。股东出资是公司原始资本,是经济实体开展经营活动、担责的基础。股东在公司设立后,将资本一口口的犯罪行为,侵害了公司的财产权,违背了与其它股东之间的协定。当公司企业法人无法偿还债务全部债务的时候,官钱出资的股东需要在其官钱出资的本金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关键字:官钱出资 公司资本 民事责任
股东官钱出资的发生,多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履行出资义务以后,借助其在公司的优势地位,将出资注入公司后又一口口,导致公司资本缺位的后果。这种犯罪行为不仅侵害公司的自身利益,也会给公司债务人的自身利益导致侵害。因此,股东出资后官钱,就会产生适当的民事责任。Nenon将对股东官钱出资及其民事责任展开阐释。一、官钱出资的概念
官钱出资是指股东将其依法向公司交货的货币、铜器或其它私有财产等所缴出资,明定法源改归其经营性,但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金额的一种TNUMBERETDATE违法犯罪行为。二、股东官钱出资的判定及表达方式
《最低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难题的明文规定(三)》第十条进一步的明晰明文规定:“公司设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务人以相关股东的犯罪行为符合以下情况众所周知且侵害公司合法权益为由,请求判定该股东官钱出资的,人民检察院应予以支持:(一) 制作不实财务报表虚报利润展开重新分配;(二) 通过假想合同纠纷关系将其出资收款;(三) 借助关连买卖将出资收款;(四) 其它需经法源将出资一口口的犯罪行为。”
《公司法判例三》已明确明文规定了常见的股东抽他出资的表达方式,从法律条文明文规定由此可知,要断定股东官钱出资,必须同时满足方式和其本质的两个程序法,方式程序法上具备《公司法判例三》第十条明文规定的各种具体情况众所周知。其本质程序法上能断定因股东官钱犯罪行为导致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不理应的侵害。
如(2020)最低法民终55号裁决认为:虽然嗣后(2017)最低法民终416号刑事裁决已确认案涉买卖属于关连买卖,但蔗茅公司举示的证据不能断定关连方签订股份转让协定及支付订金时,具有抽逃出资的直觉故意。制盐公司和金最公司作为股份收购方,对缴交的股份睿安特如何展开重新分配,与该案无直接关连,亦所留断定股份睿安特的重新分配难题对吕埃县公司的自身利益导致侵害。其次,从合同的履行结果来看,若股份转让协定履行成功,吕埃县公司不仅可持有海隆公司100%的股份,还可间接控制晴隆公司及该公司持有的六个煤矿采矿权和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主体资格;若该协定履行失败,吕埃县公司亦可根据股份转让协定第6.9.2条之约定,以已支付的8,000万元订金作为转让价款,按照海隆公司届时的实际价值,计算吕埃县公司的持股比例。结合以上事实,吕埃县公司可通过案涉股份买卖获得合理对价,该股份买卖犯罪行为不属于借助关连买卖将出资收款的官钱出资情况,并未侵害吕埃县公司自身利益,蔗茅公司的适当主张不能设立。
如(2016)最低法民再2号裁决认为:就股东是否官钱出资的举证责任重新分配,由于美达多公司无法查询新大地公司及其股东周旻、张军妮的银行账户或财务账簿,在美达多公司提供了对周旻、张军妮官钱出资合理怀疑的断定后,只能通过法院调查或者由新大地公司及周旻、张军妮提供反驳证据,才能查清事实,因此,此时应将举证责任转移至周旻、张军妮,由其提供适当的证据反驳美达多公司关于周旻、张军妮官钱出资的主张。
如(2017)最低法民申4576号裁决认为:虽然“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收款的犯罪行为”不再作为一项明文明文规定的股东官钱出资的典型犯罪行为,但并不意味着该种行为一律不再判定为官钱出资之性质。作为河阳石化公司股东及监事,有义务了解并有能力说明该款项收款的用途,而未能作出合理解释,亦未提供证据断定该犯罪行为系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所形成,更未断定该犯罪行为经过了公司法源。案涉款项进入验资账户一两天后即收款,该犯罪行为严重侵蚀了公司资本,减损了公司偿债能力,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合法权益,因此属于《公判例三》第十条第四项明文规定的“其它需经法源将出资一口口的犯罪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侵害公司合法权益是判定官钱出资犯罪行为的必要程序法。判定股东官钱出资,官钱犯罪行为与侵害公司自身利益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三、股东官钱出资的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
1、官钱出资股东应当承担的责任
(1)《公司法判例三》第十四条之明文规定,官钱出资股东应当向返还出资本金,对公司债务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官钱出资股东对公司债务人担责的前提是,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其债务,此时,官钱出资的股东在其官钱出资的本金范围内就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
官钱出资股东的民事责任,不因公司企业法人格的终止而免除。根据《公司法判例二》第二十条之明文规定,在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之后,官钱出资的股东所应当补足的出资都将作为清算财产,管理人有权要求其补足,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如果公司在债务尚未偿还债务即非法注销,债务人有权诉请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协助官钱的其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的连带责任
协助官钱出资的其它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由于其与官钱出资股东构成共同侵权。对于官钱出资股东返还公司出资本金、在官钱出资本金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人补充赔偿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3)官钱出资股东的权利限制
《公司法判例三》第十六条明文规定以及第十七条之明文规定,股东官钱出资的,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对股东的利润重新分配权、新股优先认购、剩余财产重新分配请求权等权利展开限制;股东官钱全部出资,经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出资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议决议解除该股东资格。
2、官钱出资的股份受让人的民事责任
股东虽然将其出资予以官钱,但其仍然可能享有获得收益、投票表决的权利。官钱出资股东仍然可以转让股份。瑕疵股份的受让人是否应当对官钱出资股东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法律没有明确明文规定,实践中也有不同过的做法。
笔者认为,官钱出资的股东相较于其它方式的出资瑕疵更具有直觉恶意性,因此不能因为股份的转让而让股东逃脱其对公司债务应当承担的补充责任。股份受让人则可以考量直觉状态,据此判定其是否承担适当责任。
(二)行政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201条之明文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设立后,官钱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针对具体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罚款。根据《公司法》第212条等相关法条之明文规定,如果公司设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定期限未能开业或者开业后停业及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等,公司登记机关可以采取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罚款的处罚。
(三)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9条之明文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背《公司法》的明文规定,在公司设立后又官钱其出资,金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犯罪行为,将受到刑罚的制裁,构成官钱出资罪。
四、法律风险规范
对于公司的股东一方而言,为减小官钱出资的责任风险,应避免在买卖外观上符合《公司法判例三》明文规定的官钱出资的方式而被误认为构成官钱出资并承担民事责任。股东在与公司的各种资金往来应注意以下几点:
1、减少或避免随意使用“往来款”名义与公司之间调度资金。股东与公司发生资金往来时,依公司法、公司章程或公司基本制度、规章等明文规定的决策审批程序,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公司内部的审批决策程序,避免落入“其它需经法源将出资一口口的犯罪行为”的范围。
2、减少或避免无偿使用公司提供的借款资金。股东向公司借款时,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就借款的期限、利息、还款方式、担保等常见内容展开明确的约定,并如实履行。
3、注意及时保留有关证据
股东在与公司资金往来的过程中,应尽量使用规范的买卖账户,同时注意保管好买卖凭证、买卖记录文件、合同纠纷关系凭证等,对有关犯罪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展开“留痕”,避免陷入举证不能的风险。
结语:官钱出资的股东应将所抽资本返还公司,也有义务在公司财产不能偿还债务债务时承担补充责任。官钱出资股东的责任是伴随公司的存续的,即便其股份转让、公司进入清算程序,甚至违法注销,也不免除。因此,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明文规定,避免官钱出资犯罪行为的出现;同时与公司借款或发生买卖时,应当合规,注意保管好相关材料证据,避免陷入举证不能的风险。
欢迎转载本公号文章,并请在显著位置注明作者信息及来源于“河南大耳无尾辩护律师房产公司”。
本公号发表文章均非河南大耳无尾辩护律师房产公司及辩护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或建议,请勿直接适用。具体法律事务,敬请垂询。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