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星科技

用创新科技为企业赋能Empowering enterprises with innovative technology

 

服务热线:15914054545

您的位置: 首页 > 干货分享 > 正文

刘铭卿_公司无力清偿,股东出资义务能否加速到期__前沿

作者: admin 发布日期: 2022-11-23

中国Thiaucourt法律条文网

本文汇编自刘铭卿:《股东出资权利快速即将到期研究》,载《政治与法律条文》2019年第4期。【Tessy】刘铭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教授生。全文共2474字,阅读天数约8分钟。

公司资本所夺制下,股东享有出资民主自由。不过,《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说明并未明确明确规定与之相配合的股东出资权利快速即将到期管理制度,这会对公司负债人的自身利益产生一定的影响。我省公法界和学术界对股东出资权利快速即将到期管理制度皆存有争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教授生刘铭卿在《股东出资权利快速即将到期研究》一文中,梳理了公法和理论上的相关争论,探讨了以原有法律条文管理制度代替快速即将到期的可取性研究问题,并在预测该管理制度的私法依照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快速即将到期下股东职责构造的建议。

一、对股东出资权利快速即将到期管理制度的争论

对公司负债人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股东出资权利快速即将到期的案件,司法实践中存有全力支持和不全力支持快速即将到期三种裁判员立场,裁判员理由各异。对此,我省学术界也存有全力支持和抵制三种看法。“全力支持说”指出,股东之间的协定或者公司会章虽然已经确认了股东的出资天数,但是在公司对负债不能偿还时,股东就不能再主张其时限自身利益,公司负债人可以请求股东分担职责。“抵制说”指出,我省公司出资管理制度改为所夺后后,公司资本不再成为负债人的担保,股东应当按照出资协定或者公司会章确认的天数履行出资权利。

二、以原有法律条文管理制度代替快速即将到期不具有可取性研究

持“抵制说”的研究者明确提出了许多公司负债人可能采用的救济途径代替快速到期管理制度,其中最典型的是宣告破产托管管理制度、企业法人心智驳斥管理制度以及负债人正当理由管理制度。下文将逐一预测以这三种管理制度代替快速即将到期管理制度的可取性研究。第一,宣告破产或托管时的提前即将到期与快速即将到期在各个方面大相径庭,前者难以代替后者,原因是:(1)公司难以偿还即将到期负债的情形不一定合乎公司宣告破产前提。(2)与快速即将到期不同,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自行托管时,股东的出资成为公司资产,并不直接向公司负债人偿还。(3)快速即将到期的目标是使公司有潜能偿还原有负债,从而继续经营方式发展,公司宣告破产或者托管明显背离该目地。第二,企业法人心智驳斥管理制度代替快速即将到期管理制度的看法亦不可取,这是因为企业法人心智驳斥形成程序法极其严格,被驳斥后股东应分担无限连带职责,而快速即将到期不要求股东主观上具有蓄意,且股东仅在尚未出资本金范围内分担补充职责。快速即将到期的目地仅仅是弥补公司原有偿债潜能的不足,并不是打破股东以下简称。第三,负债人正当理由无适用之余地。有看法指出可以扩大说明《劳动法说明(二)》第18条的明确规定,使负债人有权撤销股东出资签订合同。不过,我省法律条文并没有禁止股东设置天数跨度较大的出资时限,股东往往不存有蓄意。出资时限大多在公司设立之初就已经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才产生公司负债人,不合乎“放弃即将到期负债人”和“苏朗行使即将到期负债人”之要求。综上所述,否定股东出资权利快速即将到期研究者所明确提出的代替方案皆不可取,或者毁坏公司的正常经营方式,或者根本不合乎法律条文所明确规定的形成程序法。保障公司负债人的自身利益,只能寄希望于股东出资权利快速即将到期。

三、快速即将到期管理制度的私法依照

快速即将到期管理制度与原有的公司法准则南埃尔普,其并不违反股东出资民主自由准则,也不毁坏股东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而是平衡公司资本所夺管理制度前提下股东自身利益和公司负债人自身利益的手段之一。(一)股东出资民主自由准则与快速即将到期的关系公司资本所夺管理制度下,公司和股东可以自主签订合同出资额和出资时限,但依旧贯彻资本三准则,并没有改变法定资本管理制度的本质。股东出资形成公司资本,公司资本及其他财产是公司负债人实现负债人的基础。因此,公司资本管理制度一直被指出是保护交易安全和负债人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负债人保护是公司法重要的立法目地,出资签订合同民主自由化不能降低公司法对负债人的保护标准。而在所夺制下股东可能随意签订合同出资时限、签订合同过高出资额,如果公司负债人等待股东出资权利届期或者公司宣告破产、托管时方能实现负债人,无疑让负债人分担了股东自身经济风险和企业经营方式风险。但是,我省目前尚未建立类似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股东出资提前催缴管理制度”。(二)股东以下简称与快速即将到期的关系股东应以其承诺的出资为限对公司分担资本维持的权利。这是一种特殊的担保职责,即保证在其所夺额范围内的公司资产足以偿还负债。这是公司法上的资本充实职责,亦可称之为担保权利。所夺时限是股东对社会公众包括负债人作出的出资承诺,形成对股东的约束,对负债人则是一种预期。虽然快速即将到期管理制度在形式上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和股东以下简称,但出资人或者股东也只是在属于自己出资额度内提前履行出资权利,其职责实质上并没有加重。对负债人来说,股东有无出资或者何时出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股东应在所夺出资范围内对公司负债分担职责,这也是以下简称准则的应有之义。

四、快速即将到期下股东职责的构造

(一)法律条文规范适用在司法实践中,不论是否全力支持快速即将到期,法院均选择了《公司法说明(三)》第13条第2款作为主要的判决依照。据此,该条款中的“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权利”的说明成为问题的核心。该条款原本应当适用于股东具有实际违约而未出资或未全面出资的情形。鉴于我省公司法律条文没有关于快速即将到期的任何明确规定,适用《公司法说明(三)》第13条第2款在原有法律条文框架之内就成了唯一的选择,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权利”可以进行扩张说明,包括出资权利未即将到期的情形。(二)不能偿还负债的内涵股东出资权利快速即将到期的前提是公司负债不能偿还,对该程序法的理解同样存有争论。一种看法指出,“公司不能偿还即将到期负债”指负债经法院审判并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得到偿还。此时,股东对负债人拥有先诉抗辩权。另一种看法指出,其指的是经公司负债人请求而没有偿还即将到期负债,此时股东没有先诉抗辩权。从司法效率与减少负债人诉讼成本的角度考虑,股东虽享有先诉抗辩权,但负债人仍可将其作为共同被告,法院可于判决中载明股东在公司拒绝偿还时才分担职责。在执行程序中,负债先由公司偿还,若公司不能偿还,则由股东补充。(三)出资天数的理解出资时限一般包含三种情形:一是天数点,即股东的出资权利仅到该天数点时才应当履行;二是期间,在该期间内股东可以随时履行出资权利,公司或者负债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股东履行。若出资时限写明是“某年某月某日之前”,应可指出是期间,无需以快速即将到期为理由,股东在公司难以偿还负债时自然应及时缴纳出资,偿还负债。若出资时限写明是“某年某月某日”,则既可说明为期间,也可说明为天数点,不可一概而论,应视具体情况判断。有疑义时,从出资民主自由有利于股东的角度出发,可说明为股东履行出资权利的天数点,公司负债人则受到快速即将到期管理制度的保护。进而言之,构建股东出资权利快速即将到期管理制度最好的方式是立法机关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快速即将到期管理制度的适用规范,建议未来《公司法》可增加如下表述:“公司负债人可以请求出资天数尚未届至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偿还的部分分担偿还权利,法律条文或行政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推荐阅读

沈贵明:法院应如何认定公司商业机会?| 前沿郭锐、任宇飞: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一些观察

近期好文

刘冰:论我省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的构建 | 前沿

责任编辑:许伟伟、王嘉睿

图片编辑:金今、张凌波、林嘉悦

推荐资讯
数据说两会|增加企业研发,挑大梁的高新企业近年发展如何?

数据说两会|增加企业研发,挑大梁的高新企业近年发展如何?

民营企业,一直是历年来《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中阐释的重点项目基本概念之一。近几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对民营企业的提到稳步上升态势,而去年……
2024-03-29
我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情况分析、趋势预测及发展建议

我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情况分析、趋势预测及发展建议

开放政策以来,我省已经成长起来一批竞争优势强、有技术创新生机的民营企业社会群体,这些民营企业的产业发展极大促进了我省科研成果的转化,……
2024-03-29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注册资本有要求吗?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注册资本有要求吗?

日前,许多民营企业好友在前台好友圈进行咨询——判定职教技术民营企业对民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有明确要求吗?罗利小贴士在这儿标准化提问我们,职……
2024-03-29
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条件、补助多少、怎么办理?

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条件、补助多少、怎么办理?

很多信息技术研制的民营企业都想提出申请北欧国家职教技术民营企业判定,因为其如果首度判定赢得成功就能赢得北欧国家纸制补助金,目前北欧国……
2024-03-29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