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国家鼓励创新创业和信息技术丰硕成果转化,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和个人开始考虑将信息技术丰硕成果入股。特别是网络平台、高信息技术、研发型民营企业,最重要的是技术专业人才,有些技术专业人才本身就是用专利挖来的,好的技术专业人才自然会晤到相关的技术入股话题。
那怎样展开技术入股?什么样技术能入股?信息技术入股有什么好处?信息技术股权投资须要支付多少税收?本学术论文对以上难题展开了多方位的分析和探讨。
1.公司法律制度
第27条明确规定:股东以汇率出资,或者以铜器、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能汇率成交价并可司法机关受让的非汇率个人财产总金额的,技术属于非汇率个人财产,能以汇率成交价并可司法机关受让。因此可利用专利、软件版权等技术,透过资产评估总金额出资,不合法取得公司股权。
2.何种技术能入股?
相关可受让技术的目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居民民营企业技术受让相关民营企业个人所得税经济政策难题的通知》(税务[2010]111号)(下称111号)。可受让的技术主要包括:专利技术、计算机硬件版权等;器件瑙脂设计著作权人;植物改良品种权;生物制药改良品种权;信息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丰硕成果。专利技术在此指处于有效状态下受到专利保护的技术,主要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和发明专利专利。
3.信息技术入股需办理手续什么样相关手续?
第28条明确规定:股东只以汇率个人财产出资的,应当司法机关办理手续房屋产权转移相关手续。也就是说:用于股权投资的技术须要司法机关受让,技术使用权由股权投资人变更为被股权投资人,股权投资犯罪行为才成立。可透过专利技术代理在公法中办理手续。
4.相关技术入股的税赋明确规定?
01。 增值税:亚洲地区豁免,国外如拟。
附带三:《增值税Ituri增值税试点工作过渡经济政策的明确规定》(税务〔2016〕36号)第二条第26款明确规定,税款提供更多技术受让、技术开发以及与其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减免增值税。附四:《相关新锐增值税犯罪行为适用于增值税如拟及豁免经济政策的明确规定》第二条第(三)项第10款明确规定,对向境外单位提供更多技术受让服务适用于增值税如拟。
这表明,技术受让无论在亚洲地区还是在贸易结算,均应减免增值税。技术丰硕成果股权投资口头合约申请减免增值税时,应经当地信息技术行政部门判定,并开具审查意见建议的凭证,同时应将相关的口头合约和技术丰硕成果股权投资口头合约及审查意见建议的凭证报顾问纳税登记。
02。 个人所得税:递延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相关个人所得税经济政策的通知》(税务〔2016〕101号)明确规定:选择技术丰硕成果股权投资入股实行递延纳税经济政策的,应向顾问纳税登记,股权投资入股期间可暂不纳税,允许在受让股权时按受让股权所得扣除技术丰硕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个人所得税。第101条突破了(税务〔2015〕41号)文明确规定的5年过渡期,只要股权投资者一直持有被股权投资民营企业的股份,就能享受递延纳税。
在执行本经济政策时,须要同时注意以下难题:
股权投资对象必须是亚洲地区居民民营企业;股权投资所用的技术在111号文所列举的范围内;股权投资对象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权(权);取得技术丰硕成果的被股权投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
03。 公司个人所得税:递延税。
技术丰硕成果入股方为民营企业时,涉及民营企业个人所得税难题的处理。
税务总局相关选择技术丰硕成果股权投资入股实行递延纳税经济政策的通知与此同时,民营企业或个人选择适用于上述任意一种经济政策,都能将被股权投资民营企业的技术丰硕成果按评成交价值入账并在民营企业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股权投资者递延纳税,而被股权投资者不须要“递延”摊销,这就是该策略的价值所在。那么民营企业是否应该选择递延纳税呢,答案是不一定,如果股权投资的年份是税赋优惠期,那么民营企业完全能一次性确认收入。
例1:个人以技术入股的形式。
技术员小张用他所拥有的专利技术(取得成本为200万元)成交价1000万元,入股一家公司,获得20%的股份。
就个人小张而言:
一、根据税务[2015]41号文件,应将技术受让所得800万元(1000-200)中的800*20%=160万元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向顾问纳税报送《非汇率资产股权投资应纳税所得额分期纳税申报表》,其中应将800*20%=160万元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经济政策还没有更新,小张能根据101号文选择执行。
根据税务[2016]101号文件明确规定,小张在5年未受让股权的情况下,能一直享受递延纳税个人个人所得税,无需纳税!
对受股权投资公司:
这一千万小张股权投资入股的技术,作为公司的无形资产,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一百万元。等于每年虽然公司不须要支出100万的费用,但无形资产摊销可有100万的费用,抵减民营企业个人所得税,按25%计算,可为民营企业每年节省10*25%=25万元的个人所得税,总计25*10=25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第二例:民营企业以技术入股的形式。
查账征收的A公司研发一项技术,取得专利权,研发投入成本为200万元,评估总金额1000万元,于2017年入股B公司(居民民营企业),占B公司20%的股份。假定2022年A公司将其所持B公司20%的股份以1500万元受让给C公司,同时还需缴纳50万元受让税。有两种方法能对A公司征收民营企业个人所得税。
选择不延迟交税。
按照(税务〔2014〕116号文件),居民民营企业(以下简称民营企业)以对外股权投资人式确认的非汇率性资产受让所得,能在5年以内分期平均计入相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明确规定计算缴纳民营企业个人所得税。
2017年度信息技术丰硕成果转化项目的税赋处理:增值税赋入=1000-200=800万元。
民营企业可选择在5年的期限内,分两次均计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即:2017-2021年每年计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如不计其他收益和损失,民营企业个人所得税分5年均计40万元。
2021年度股权受让的税务处理:增值税赋入=1500-1000-50=450万元,增值税赋入=450×25%=112.5万元,增值税赋入在民营企业个人所得税=200+112.5=312.5万元范围内。
二、选择延期纳税。
按照税务〔2016〕101号文件的明确规定,民营企业或个人以技术丰硕成果入股境内居民民营企业,且被股权投资民营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权(权)的,民营企业或个人能选择继续按照现行相关税赋经济政策执行,或者采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对技术丰硕成果股权投资入股采用递延纳税经济政策的,应向顾问纳税登记,股权投资入股期间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股权受让时,按股权受让所得减去原技术丰硕成果价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2017年股权投资于技术丰硕成果时:A公司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2年股权受让的税务处理:
增值税赋入=1500-200-50=1250万元,增值税赋入=1250×25%=312.5万元。
从上面的案例中能看出,选择延期纳税,一是延迟了应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二是在持有股权期间,如果股权价值下降,还有可能少缴或不缴税款。
技术股权投资入股的定价是否公允。
普通的、有商业实质的技术丰硕成果股权投资入股,由于是以换股权的方式,所以双方对价应该比较公平,不会有太大的难题。但是,当交易双方存在不合法或隐含的关联关系时,就会出现评估增值过高的避税犯罪行为。它的风险在哪里?
根据《税务总局相关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征收个人所得税难题的通知》(国税发〔2016〕62号)明确规定,如果民营企业接受技术丰硕成果股权投资入股,其评估值明显不合理的,顾问纳税有权展开调整。即在制定经济政策的时候,税务机关已经对这一难题展开了关注,须要引起民营企业的关注。
技术房屋产权的内容是否明确;
信息技术入股时,信息技术所有者不在被股权投资民营企业任职,应具有明确的房屋产权关系。
三、拟上市、挂牌民营企业要慎重。
因为技术入股存在着房屋产权归属界定、房屋产权价值评估、房屋产权是否实际受让等难题,因此在上市(主要包括新三板)过程中,律师、经纪商对技术入股高度警惕,可能会要求将最初的技术入股调整为汇率出资,技术不总金额提供更多给公司使用。
这种调整将带来一系列的难题。信息技术入股后,民营企业将展开摊销,摊销的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减少利润,能少交民营企业个人所得税,现在调整了信息技术入股的方式,涉及补交民营企业个人所得税。
原文地址:技术入股的课税导出与酝酿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