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第十四条明确规定:①北欧国家创建军官福利待遇管理制度,保证军官履责和历史使命,保证军官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②对执行作战各项任务和重大非战争军事冲突各项任务的军官,以及在艰辛地区、特殊工作岗位工作的军官,福利待遇保证PT5716SB0。
从法律条文中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其一,军官福利待遇管理制度,保证“退路、后裔、前院”。
并有注重艰辛偏远地区,保证PT5716SB0。
全面落实到具体内容中,牵涉到军官廉租房、医疗保健、薪水等管理制度。也在《提案》中有具体内容。
其一,军官廉租房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北欧国家采取部队保证、中央政府保证与消费市场配置并重,铜器保证与汇率财政补贴并重的方式,保证军官廉租房福利待遇。
这里要注意,军官廉租房保证,这里面有“四类消费市场主体”,“三种紧密结合”。部队、中央政府、消费市场“四类消费市场主体”,更要以部队实际现况为切入点,又要紧邻地方性中央政府廉租房政策,同时也要权衡消费市场资源分配,在操作过程中,以铜器保证与汇率财政补贴“三种紧密结合”。
未来的廉租房保证,单向保证是趋势,不光是牵涉到军官廉租房住房公积金抽取,已经开始探索制定政企统筹规划的廉租房住房公积金测试人员,以最佳化满足官兵们廉租房保证与买房优惠。
并有,军官医疗保健福利待遇
第七条:北欧国家保证军官按照明确规定享受完全免费医疗保健和疾病预防、养病、康复训练等待遇。军官在地方性医疗保健机构就医所需费用,符合明确规定条件的,由部队保证。
就医就医成了军官入役和除役的拦路虎,现役军官在体系医院此卡就医,急诊和专家急诊按明确规定给予一定的完全免费,地方性上在除役军官就医就医上,也是在逐步完善,“通卡”到“抚恤卡”,驻点就医,也要减少文化性的就医就医,不光是跨司令部、跨单位,保证好军官入役时的医疗保健,除役后的就医管理制度,很有必要。
三是,军官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明确规定:①军官和军士实行工资管理制度,义务兵和部队院校供给制学员实行供给制生活福利待遇;②北欧国家创建相对独立、特色鲜明、具有比较优势的军官工资管理制度。军官按照明确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③北欧国家创建军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军官工资福利待遇的结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明确规定。
牵涉到“钱袋子”的福利待遇保证,体现的要有管理制度化、系统化。注意到,法律条文里对工资管理制度,有几个关键词,“相对独立” “特色鲜明” “比较优势” “正常增长”,这就意味着,军官的工资机制,
具有职业特性,也体现差异性,也就意味着军官工资与公务员工资,未来的工资体制会具备北欧国家意志,呈现就高不就低的福利待遇保证。
当然,条款也需要细化,例如不定期注资的期限是多少,怎样体现军官收入的比较优势,如何设置工资结构以鼓励更多的人愿意在艰辛边远、作战前线工作,以解决当前驻城部队挤破头,艰辛边远不愿去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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