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难题的明确提出
公司股东股份被注销后,公司与否还能办理手续注资凌桥?公司、股东和内部股权投资人在注资凌桥中常常忽略该难题的存有,的的被注销的股份比率相较较细的情况下,部份偏激指出某股东股份被注销不应正式成为公司注资凌桥的其本质心理障碍。
二、相同看法
2011年9月19日 北欧国家北欧国家版权局
《北欧国家税务行政管理工作局有关未被注销股份的股东若想减少出资额、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回复意见建议》税务法字〔2011〕188号
注销某股东在公司的股份,并不形成对公司和其它股东注资凌桥等基本权利的管制。公司注册登记法规、民事诉讼继续执行有关法规对部份注销股份的公司,其它股东减少出资额、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没有违犯明确规定。因而,在法无明令禁止明确规定的大前提下,公司注册登记北欧国家机关应依明确提出申请立案并批准未被注销股份的股东减少出资额、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更改注册登记。
推论:能办理手续
2013年11月14日 美国最高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烟台讯华媒体电视广告非常有限公司与东营平远城建非常有限公司股份证实纷争案中牵涉法律条文难题的呈报与回复》〔2013〕执他字第12号
在人民检察院对股份不予注销的情况下,公司注册登记北欧国家机关严禁为公司或其它股东办理手续注资凌桥更改注册登记。
推论:无法办理手续
2014年10月10日 美国最高法院、北欧国家北欧国家版权局
《有关强化重要信息密切合作规范化继续执行与存证的通告 》 法〔2014〕251号
12.股份、其它股权投资合法权益被注销的,需经人民检察院许可证,严禁受让,严禁设定质押或者其它基本权利负担。非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被注销期间,税务行政管理工作北欧国家机关不予办理手续该股东的更改注册登记、该股东向公司其它股东受让股份被注销部份的公司章程备案,和被注销部份股份的出质注册登记。
作者注:「不予办理手续该股东的更改注册登记」的文义存有无法做股东身份的更改或者无法做股东身份、股份比率等的更改或者同样管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的更改等多种理解
三、既有案例
许道上为铜川声威建材非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额500万元,持股5%。
因债权人焦印丁起诉债务人许道上并明确提出申请财产保全,2015 年 4 月 14 日,铜川市中级人民检察院作出(2015)铜中民保字第 00006 号《民事诉讼裁定书》《存证通告书》,裁定注销许道上持有的铜川声威建材非常有限责任公司 5%的股份,存证事项为“一、注销许道上持有的铜川声威建材非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管制其股东身份更改;二、注销期限为两年,注销期间严禁更改、抵押、质押或设定他项基本权利”。法律条文文书于当日送达铜川市税务行政管理工作局。
2015 年12 月 2 日和 2016 年 3 月 28 日,铜川市税务行政管理工作局立案铜川声威建材非常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更改注册登记明确提出申请并不予批准。许道上持股比率由5%更改为0.9697%。
债权人焦印丁起诉请求证实铜川市税务行政管理工作局对铜川声威建材非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更改注册登记行为违法,并要求撤销两次股份更改注册登记行为。
以下为法院判决:
铜川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指出,有关铜川市税务行政管理工作局的注册资本更改注册登记行为与否违反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形成对法院注销许道上股份协助义务的违反的难题。
在诉前保全中,依照明确提出申请人的明确提出申请,对被明确提出申请人的股份进行注销,目的在于管制被明确提出申请人对明确提出申请标的的处分,保持明确提出申请标的的财产价值及基本权利状态不受变动,使被明确提出申请人的偿付债务能力不被减弱,防止该部份股份价值灭失或减损,确保胜诉后判决的顺利继续执行。
股份一经注销,除明令禁止转移被注销股份的权属或者对被注销股份设定基本权利负担,即明令禁止受让与质押外,被明确提出申请人因股份而具有的收取红利、股息等财产收益权也将受到管制,具有的管理工作参与权,如影响股份估值,也无法继续行使。此时进行注资凌桥,必然使被注销的股份基本权利内容产生变动,如股份净资产估值、未分配的红利、股息等因股份比率的降低而减少,其管理工作权、参与权、表决权价值也相应降低,导致股份价值的贬损。
铜川市税务行政管理工作局却于 2015年 12 月 2 日和 2016 年 3 月 28 日立案铜川声威建材非常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办更注册登记明确提出申请并不予批准,违反了其协助人民检察院注销许道上在铜川声威建材非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义务,其注资凌桥更改行政行为违法。
四、实务指引
公司股东股份被注销是不容忽略的难题。美国最高法院〔2013〕执他字第12号复函虽然属于具体个案的呈报回复,其法律条文拘束力仅限于个案本身,而不具有普遍的法律条文效力,但是,地方税务注册登记管理工作部门内部与否参照适用需要具体难题具体分析。
美国最高法院、北欧国家税务局法〔2014〕251号文有关「不予办理手续该股东的更改注册登记」的文义亦存有解释为包含股份比率严禁更改的可能。
铜川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判决书中有关注销股份的目的和股份性质的分析不失为一种支持不予更改注册登记的解释路径,而且能够与《民事诉讼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款其它单位应办理手续人民检察院发出的存证通告的明确规定相契合。
该难题只是一个引子。公司或股东在注资凌桥、股份受让等事项中都会牵涉承担税务更改注册登记的义务,该义务在注册登记实践中若想更改和更改完成后与否会因第三人诉讼而被撤销应是我们重点关注的难题,且该义务亦会衍生违约责任的承担。
当然,公司注资凌桥对被注销股份也不一定会造成价值的减损,如新注资本入股价格大于被冻结时的每股净资产价格时,实际上是提高了被注销股份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同时,完全管制公司及股东的注资基本权利亦存有利益失衡可能。
五、有关法条
民事诉讼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款 人民检察院决定扣押、注销、划拨、变价财产,应作出裁定,并发出存证通告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手续。
最高人民检察院、北欧国家北欧国家版权局 《有关强化信息密切合作规范化继续执行与存证的通告 》
6.人民检察院办理手续案件需要税务行政管理工作北欧国家机关存证的,税务行政管理工作北欧国家机关应按照人民检察院的生效法律条文文书和存证通告书办理手续存证事项。人民检察院要求存证的事项,应属于税务行政管理工作北欧国家机关的法定职权范围。
六、案例索引
铜川市中级人民检察院(2017)陕 02 行终 13 号「上诉人铜川市税务行政管理工作局、铜川声威建材非常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焦印丁税务行政注册登记纷争案行政判决书」
七、深圳政策
经咨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局,回复为「公司股东股份被注销时,公司严禁办理手续注册资本更改注册登记,严禁办理手续被注销股份的更改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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