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从应缴利润中抽取的原则上资本资产金和任一资本资产金送股注册资本,事实上是该公司将赤字资本资产金向股东重新分配了股利、增量,股东再以抢得的股利、增量增加注册资本。赤字资本资产送股资本可能会涉及到下列三个间接税:
一、税金税
赤字资本资产送股企业法人股东的注册资本,企业法人股东需按照“本息、股利、增量税金”项目,适用于20%的个人所得税交纳税金税。
下列两种特殊情形下税款可享受税金税优惠:
1、对个人从发行优先股和受让市场获得的申报上市公司优先股,认购时限少于1年的,股利增量税金U34CH征税税金税。对个人从发行优先股和受让市场获得的申报上市公司优先股,认购时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利增量税金超额扣除应纳税税金额;认购时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扣除应纳税税金额;前述税金统一适用于20%的个人所得税个税税金税。
对个人所持申报公司的优先股,可以参照前述明确规定执行。
2、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型职教技术民营企业H04U重新相关股东、赤字资本资产、资本资本资产向对个人股东送股股本时,对个人股东一次交纳税金税因有困难的,可依照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分期付款应缴计划,在不少于5个阳历年度内(含)分期付款交纳,并将相关资料报顾问纳税登记。
所称中小型职教技术民营企业,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Q1566A征税的、经判定获得职教技术民营企业资格证书,且营业额和资产总额均不少于2亿元、从业人员人数不少于500人的民营企业。
二、民营企业税金税
赤字资本资产送股企业法人股东的注册资本,事实上是被投资民营企业向企业法人股东重新分配股利增量。依照《税务总局相关贯彻民营企业自然律若干税收问题的通告》(国税函〔2010〕79号)明确规定,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性股权投资获得股利、增量等总收入,需以被股权投资民营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重新分配或回售决定的年份,确定总收入的实现。
依照《民营企业自然律》第26条及《民营企业自然律实施法规》第83条的明确规定,住户民营企业直接股权投资于其它住户民营企业获得的收益(不包括连续所持住户民营企业发行优先股并申报上市流通的优先股不足12个月获得的收益),减免民营企业税金税。
三、新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相关民营企业改组过程中相关新税政策的通告》(税务〔2003〕183号)第二条第(五)项明确规定,民营企业其它各行记载的资金转成实收资本或资本资本资产的资金按明确规定贴花。 依据前述明确规定,民营企业的赤字资本资产送股资本,被股权投资民营企业需要就股本或注册资本金资本增加的部分交纳资金账簿新税,按万分之五的个人所得税减半征税,如果是小规模税款还可叠加享受50%的减征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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