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专利技术出资的最低比率
概要:现阶段《公司法》还没明确明文规定以专利技术出资的数额占注册资本的比率。从某种程度上说,以专利技术出资能占注册资本的100%。《公司法》第十五条明文规定了出资形式:股东能用汇率出资,也能用铜器、专利技术、农地所有权等能用汇率评估结果并司法机关受让的非汇率金融资产出资。但,法律条文、行政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无法做为出资的个人财产仅限。
依照《公司法》有关明文规定,公司成立时,专利技术能做为个人财产出资。《公司法》对专利技术出资比率有明文规定吗?假如是,专利技术股权投资占注册资本的比率是啥?详情写作Nenon。
一、专利技术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率
现阶段《公司法》还没明确明文规定专利技术出资在注册资本中的比率。从某种程度上说,专利技术股权投资能占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法》第十五条明文规定了出资形式:股东能用汇率出资,也能用铜器、专利技术、农地所有权等能用汇率评估结果并司法机关受让的非汇率金融资产出资。但,法律条文、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无法做为出资的个人财产仅限。对做为出资的非汇率个人财产应评估结果查证,严禁高估或是高估其产品价格。法律条文、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对估价有明文规定的,从其明文规定。
二、法律条文对成立公司出资的其它明文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股东应按期本息交纳公司章程明文规定的各别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汇率出资的,应将出资本息取走以下简称公司在商业银行开办的帐户;只以汇率个人财产出资的,应司法机关办理个人私有财产迁移有关手续。股东未依照第六款明文规定交纳出资的,除向公司本息交纳出资外,还应向已按期本息交纳出资的股东分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明文规定:以下简称公司成立后,辨认出做为出资的非汇率个人财产的前述商业价值显著高于公司章程明文规定的产品价格的,应由出资的股东补回超额;公司成立时的其它股东分担控股股东。
第十条明文规定:以下简称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核发出资证。
出资证应写明以下事宜:
(一)公司中文名称;
(二)公司成立年份;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是中文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五)出资证的编号和核发年份。
出资证由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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