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和科发[2018]69号 签发人:罗永平
县上海市人民政府:
依照省国土资源厅、司法厅、经信局、环保部、Cesco《有关呈报2018年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金工程项目的通告》(宁国防科工委字[2018]7号),省呈报我县2018年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金工程项目6项,工程项目资本金总计849.03多万元,依照《省领导班子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大力推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纲要》及《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金暂行规定》信念,后补助金资本金由省和市级公共财政各按50%比率分担,现备案拨给科技创新后补助金市级基础建设资本金429.52多万元(其安和夏御萃坊生物医药合作开发非常有限公司13.41多万元、甘肃杞泰农业科技非常有限公司18.44多万元、安和县春杞枸杞科技非常有限公司12.68多万元、甘肃早康股份非常有限公司52.17多万元、甘肃天仁枸杞生物医药股份非常有限公司82.82多万元、甘肃隆基硅材料非常有限公司250多万元),请给予拨给。
妥否,请批示。
附件:有关呈报2018年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金工程项目
的通告(宁国防科工委字[2018]7号)
安和县科学技术局
2018年10月8日
(此件公合作开发布)
安和科发[2018]70号
有关开展2017年省科技特派员创业
行动专项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告
各相关科技特派员民营企业:
为了充分发挥省科技特派员专项对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与服务的引导和带动作用,进一步规范省科技特派员专项的验收管理,提高专项管理水平和资本金使用效益,依照《甘肃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验收管理办法》,我局将组织开展2017年省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验收组织
由省科技特派员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县科技局分别组织对2017年立项的省科技特派员创业专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重点工程项目提出申请由省科技特派员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验收、县科技局验收引导工程项目。验收组组长:刘文(科技局副局长),成员:魏峥、胡爱华、马淑琴。验收组专家由验收组负责按要求请3-5名组成。
二、验收时间
2018年10月30-31日
三、验收程序
1.工程项目实施民营企业汇报工程项目执行情况;
2.专家质疑;
3.形成验收意见。
四、验收专家组
县科技局聘请热心科技创业工作,熟悉科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程序、技术、经济(财务)方面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3-5名组成验收专家组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五、几点要求
1.工程项目各实施民营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工程项目任务书,准备好工程项目验收备案表、工程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工程项目经费决算表和相关附件材料,整理工程项目支出票据,做好工程项目验收相关工作。工程项目实施民营企业于2018年10月30日前将验收相关材料纸质件1份(附电子版)报县科技局科技办初审,初审通过的工程项目再准备7份验收材料以备专家验收会使用。
2.县科技局组织所在地的科技特派员创业专项计划工程项目验收工作。
3.县科技局将修改完善后的工程项目验收材料及验收意见装订成册,报送省科技特派员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备案。
附件:1.省科技特派员专项验收备案表
2.省科技特派员工程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3.省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决算表
4.安和县科技局2017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工程项目名单
安和县科学技术局
2018年10月9日
(此件公合作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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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86358225